又一位重量級人物力挺袁立,比潘石屹,唐師曾和小崔來頭都大的多
最近,袁立和浙江衛視事件引發全名熱議,從袁立手撕《演員的誕生》以來,隨著事件的不斷髮酵,袁立從一開始只有一些粉絲在支持她,到後來有許多明星都站在她這邊,圈...
一、因使用種子發生糾紛怎麼解決?
二、離婚時,一方生活困難怎麼辦?
三、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賠償如何計算?
四、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有哪些?
問:因使用種子發生糾紛怎麼解決?
答:根據《種子法》第42條規定,因使用種子發生民事糾紛,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當事人之間的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問:離婚時,一方生活困難怎麼辦?
答:《婚姻法》第42條規定,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當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問: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賠償如何計算?
答:根據《國家賠償法》第26條規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
問: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有哪些?
答: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5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⑴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⑵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⑶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⑷依照刑罰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⑹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