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發活力烏蘭察布市公證改革將持續發力

按照司法部和自治區司法廳關於公證改革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近日,烏蘭察布市最後一家行政體制公證機構商都縣公證處轉為事業體制,至此,全市公證體制改革順利完成。為有效激發公證活力,切實提升公證便民服務水平,將從以下四個方面在公證改革工作中持續發力。

一是

持續推進公證機構轉型。目前,全市共有5家公證處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6家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1家未定型。在公證體制改革中,要求該未定型公證機構於11月底前過渡到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實行自收自支企業化財務管理,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通過1—3年時間普遍過渡到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並積極探索建立合作制公證機構。

按照司法部和自治區司法廳關於公證改革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近日,烏蘭察布市最後一家行政體制公證機構商都縣公證處轉為事業體制,至此,全市公證體制改革順利完成。為有效激發公證活力,切實提升公證便民服務水平,將從以下四個方面在公證改革工作中持續發力。

一是

持續推進公證機構轉型。目前,全市共有5家公證處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6家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1家未定型。在公證體制改革中,要求該未定型公證機構於11月底前過渡到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實行自收自支企業化財務管理,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通過1—3年時間普遍過渡到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並積極探索建立合作制公證機構。

激發活力烏蘭察布市公證改革將持續發力

二是持續推進公證規範化建設。要求各公證處繼續推進“五室”建設和信息化辦案設施配備,持續加強基礎設施、服務流程、辦證程序、運行機制、內部管理等各方面規範化建設,充分運用科技化信息化手段規範公證業務建設,努力提升公證辦案質量。

三是持續加強公證工作隊伍建設。制定出臺全市公證員和公證輔助人員招錄辦法,明確人員性質、工資待遇、獎勵懲戒和進退機制等相關標準,切實解決全市公證工作人員短缺的現狀。

四是有效發揮公證在社會事務和司法活動中的重要作用。在有序、規範、深入推進公證服務領域和類別的同時,重點加強與各級人民法院的溝通協調,積極參與調解、取證、送達、保全和執行等司法輔助工作。

(烏蘭察布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