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底中院公開開庭合併審理安邵高速公路拆遷戶訴漣源市政府行政賠償系列案

婁底中院公開開庭合併審理安邵高速公路拆遷戶訴漣源市政府行政賠償系列案

11月15日至16日,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在漣源市人民法院大審判庭公開開庭合併審理原告邱某某等人訴被告漣源市人民政府行政賠償69案,黨組成員、副院長樑飛躍和審判委員會委員方邑分別擔任審判長,漣源市人民政府分管交通的市領導譚付民出庭應訴。

該69案原告均為安邵高速公路徵地拆遷戶,他們認為漣源市人民政府在徵地拆遷後未按規定進行宅基地安置等,要求政府給予行政賠償。庭審中原告、被告圍繞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最後陳述等重點庭審環節,就行政行為認定的事實、程序、法律適用等方面展開了充分舉證、質證,展示了程序規範性和證據收集合法、真實的重要性。合議庭在庭審過程中保障了雙方當事人的陳述辯論權,雙方在法庭上充分發表了舉證質證意見。

法官感悟

婁底中院緊扣法官員額制改革和司法責任制改革政策,院領導積極投入審判一線辦理疑難、複雜案件。院領導在審判一線辦理案件,能更好地指導、管理審判工作,形成以法官為中心、以審判為重心的工作新格局,更好地推動著司法改革不斷向廣度和深度發展。

漣源市分管交通的市領導出庭應訴,是行政機關重視、迴應群眾訴求的重要體現,有利於政府負責人瞭解執法中存在的問題和風險,從而準確找出解決問題的途徑。同時使人民群眾看到了政府職能部門解決糾紛的誠意和決心,避免不必要的爭議和猜疑,快捷地化解糾紛、協調官民矛盾,實現案結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