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贍養老人,又改了嫁,這樣的兒媳來分財產合法嗎?

二兒子去世,二兒媳改嫁,誰來贍養老人?老人已去世,留下的遺產誰能分得?二兒媳突然出現,竟是為分財產!

曾經和睦的一家人,現在竟落到這種局面!遺產帶來的糾紛,究竟如何才能解決?有疑惑了?沒關係!說法君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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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不贍養老人,又改了嫁,這樣的兒媳來分財產合法嗎?

律師你好!公婆生前育有兩個兒子,四個姑娘。在2004年二兒子車禍意外死亡,二兒子已婚,有一個女兒6歲,隨後二兒媳改嫁。在這當中兩位老人的所有生活費,醫療費全由大兒子來負擔。婆婆2015年去世,公公2017年7月去世,二兒媳聽說政府要徵地就以孩子的名義來分兩位老人名下的財產。請問律師,二兒媳和孩子有權來分財產嗎?

A1:

您好,二兒媳沒有權利來分財產,但是二兒媳的孩子是有權利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五條規定: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兩位老人死後沒有留有遺囑,故應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根據第十條規定,第一順位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因此兒媳並不存在於第一順位繼承人中,是沒有繼承權的。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二條有規定例外情形,喪偶兒媳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位繼承人。而上述案件中,二兒媳並沒有對老人履行贍養義務,因此二兒媳是沒有繼承權的。

根據您做描述的情況,二兒子先於父母去世,但是其所享有的繼承權並不會被剝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一條規定:被繼承人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為繼承。因此二兒子的女兒是有繼承權的。

綜上所述,二兒媳如果想繼承公、婆的遺產,需要在兩位老人在世的時候盡主要的贍養義務,這也是對我國傳統美德的弘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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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不贍養老人,又改了嫁,這樣的兒媳來分財產合法嗎?

我現年21歲,父母於2002年離異,後由母親撫養,離婚訴訟書上寫明我的母親放棄向我的父親索要撫養費的請求,15年來我的父親對我不聞不問,請問我可以追償撫養費嗎,可以的話追償多少錢?

A2:

您好,不可以追償。

撫養費的拖欠並不能夠簡單地認定為一種債權債務關係。撫養費設立的目的與價值是為了保障未成年子女健康、茁壯的成長。您的母親在離婚協議書中放棄了該部分權利,必然也是得到了相應的權利,您母親也一直在撫養您長大成人,所以你是已經得到了撫養。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如果您的父母都沒有盡到相應的義務,你可以起訴要求父母支付撫養費。 按照您的描述,您現在已經成年,且之前您的母親一直是在照顧你,因此您不能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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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不贍養老人,又改了嫁,這樣的兒媳來分財產合法嗎?

如果被抱養出去,還需要贍養親生父母嗎?

A3:

您好,如果辦理了收養手續,則不需要贍養親生父母。

根據《婚姻的》二十六條規定:國家保護合法的收養關係。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養子女和生父母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因此,如果養父母在收養你的時候辦理了收養手續,則不需要贍養親生父母。如果沒有辦理收養手續,生父母子女關係沒有消除,則仍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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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不贍養老人,又改了嫁,這樣的兒媳來分財產合法嗎?

婚前自己名下的房產,如果在婚後賣出了,所得的賣房款是否仍屬於婚前財產?

A4:

您好,仍然屬於婚前財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的》第十八條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婚前自己購買且登記在自己名下的房產屬於個人財產,婚後將其出賣所得,也只是財產的形式不同,但性質仍是個人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九條規定:婚姻的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如您所述的婚前自己名下的房產,如果在婚後賣出了,所得的賣房款仍屬於婚前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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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不贍養老人,又改了嫁,這樣的兒媳來分財產合法嗎?

我已離婚。法庭調解離婚,孩子當時太小,跟了她媽,現在孩子媽媽一直不讓看孩子,我該怎麼辦?

A5:

您好,您可以通過向法院起訴解決。

首先,作為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是享有探望權的。根據《婚姻的》三十八條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若你的探望權得不到保障,是可以單獨向法院提起訴訟保障你的權益。

其次,案例中說因為當初孩子太小,才選擇跟了女方。若您想再次爭取孩子撫養權,是可以通過向法院提起變更撫養權的訴訟。根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六條規定:符合下列情形可與以變更子女撫養關係,女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因此如果您一直無法探望孩子,孩子完全不能感受到父愛,為了孩子能夠健康的成長,你也有權向法院提起變更撫養權訴訟。

來源:CCTV今日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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