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登記在兒子名下,夫妻離婚時房子到底歸誰?

對於房產登記這個問題很多朋友不清楚,很多家庭在買房的時候一直糾結與寫誰的名字,經過多方面考慮,有夫妻將兩人全款買的房產寫在自家孩子(未成年人)名下,由於多種原因夫妻兩人感情破裂走上離婚之路,在進行離婚財產分割的時候,夫妻兩人對於之前全款所購之房的歸屬權爭執不休:孩子被判歲母親生活,該套房產是屬於母親,還是屬於父親?

對於房產登記這個問題很多朋友不清楚,很多家庭在買房的時候一直糾結與寫誰的名字,經過多方面考慮,有夫妻將兩人全款買的房產寫在自家孩子(未成年人)名下,由於多種原因夫妻兩人感情破裂走上離婚之路,在進行離婚財產分割的時候,夫妻兩人對於之前全款所購之房的歸屬權爭執不休:孩子被判歲母親生活,該套房產是屬於母親,還是屬於父親?

房產登記在兒子名下,夫妻離婚時房子到底歸誰?

這套寫在未成年兒子名下的房產究竟該如何劃分?歸屬權屬於誰?小編就以上問題向大家簡要介紹。

1.父母對子女的財產贈與,則產權人是孩子

父母若將所購房屋無償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實際上是父母對子女的財產贈與,且不動產經過辦理登記即為實際交付履行,贈與關係成立。根據法律規定,房屋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並對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的唯一合法憑證,依法登記的房屋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

所以,以未成年人名義購房且房產證上的名字是未成年人的,產權人只能是該未成年人。即使房屋時夫妻兩人所買,他們也沒有房屋的處分權,無論孩子被判給誰撫養,該套房屋的所有權人是孩子本人。

2. 夫妻離婚時不能進行分割的幾類房屋

(1)新買二手房尚未過戶。對於那些還沒有辦理過戶手續的二手房的分割,若雙方當事人未能就此達成一致,法院會因該房屋的產權涉及案外人而不做分割。

(2)用他人身份購房。《物權法》規定,房屋是以房產證上登記的權利人來認定房屋產權歸屬的,所以在離婚糾紛時就會直接導致房屋無法分割。

(3)若配偶一方的父母去世後未進行遺產分配,而該房屋的產權人也一直未變更。在這種情況下進行離婚訴訟,另一方就無法保護應得的權益。

(4)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的房屋,包括直管公房、自管公房。對於直管公房,夫妻雙方都有平等的承租權;而自管公房,出於房屋資源管理的角度出發,產權單位往往只限定本單位職工才有權承租,並對使用期限做出種種限制。

(5)購買商品房未及時辦理產權證的。

(6)自建房未審批的。

(7)房改房產權未到位的。

以上就是我們為您提供的關於房產登記在兒子名下,夫妻離婚時房子歸誰?的詳細介紹,相信您認真看完後一定會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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