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僧淫女案(民間故事)

明朝年間,湖廣鄖陽府孝感縣有一年方十八的秀才,名許獻忠,長得眉清目秀,舉止斯文。和許獻忠同街居住的屠戶蕭輔漢,有一女名淑玉,年十七,不僅通曉女紅,而且體態輕盈,容貌秀麗。淑玉每天都在臨街的樓上繡花,一日許生路過,見到淑玉,淑玉也看到許生,四目相望,彼此互生相愛之意。天長日久,兩人開始言語交往。一日許生以言語暗示,想進淑玉房內敘情,淑玉愛慕許生,便無言默許。許生十分高興,當夜從樓下架起梯子,爬上樓去,和淑玉情交意美。兩人情意纏綿,不知不覺天已破曉,許生戀戀不捨地準備下樓回家,並和淑玉約定明晚再來。淑玉說:“在樓下架梯子,一旦夜裡有人路過看見,事情就麻煩了。我已準備了一根圓木和一匹白布,到時我會將圓木系在白布上,一半懸在樓下。你只須抓緊白布,我在樓上將你拽起,豈不比架梯子更為方便。”許生聽後不勝喜悅,次日晚便如此上樓。二人如此往來半年,鄰居們都有所覺察,唯獨蕭屠戶還矇在鼓裡。

一夜,許生去朋友家喝酒,夜深未歸。當夜一和尚名明修,巡街叫更,行至淑玉樓下,見樓上有白布垂地,以為蕭家白天晒布。夜晚忘記收回,就起意偷走。他停住木魚,悄悄走到樓下,就用手拉扯白布。不料卻發現有人在往上吊扯,當下心裡明白,敢情是偷情女子以此接應意中人。明修也不言語,聽任樓上吊扯上去。上樓一看,果然是一美貌女子。明修心中大喜,對女子說:“小僧與娘子有緣,今日娘子若肯留我一宿,福深似海,德高如天,縱在九泉之下也不會忘記。”淑玉見是一和尚,心中早已懊惱無比,又聞和尚口出此言,更是惱怒,說:“我已鸞鳳相配,怎會失身於你這禿子?我寧可將一根簪子給你,你快點下樓去。”明修道:“是你把我吊上來的,今夜是來得去不得。”說罷就強去摟抱淑玉求歡。淑玉大怒,高聲叫喊“有賊!”可是蕭輔漢夫婦已睡熟,並未聽見。明修見淑玉高聲叫喊,擔心被人發覺,即拔刀將淑玉殺死,摘其首飾逃下樓去。

第二天早飯後,淑玉母親見女兒還未起來,就上樓來叫。她推開房門不禁大吃一驚,只見女兒已死在血泊之中,不知為何人所害。蕭輔漢的鄰居中,有一人素來對許生和淑玉的暗中交往看不慣,這時就對蕭輔漢說:“你家女兒平日和許獻忠交往,已經有半年多了。昨夜許獻忠在朋友家喝酒,想必是喝醉了酒殺人。”蕭輔漢聞後大怒,當即趕到縣府告許獻忠姦殺女兒。

他在狀紙中寫道:“學中惡少許獻忠一貫淫蕩風流,好色邪惡,見我女兒淑玉年輕貌美,便百般圖謀姦汙。昨夜他喝酒後,持刀潛入我女兒臥房,摟抱強姦。我女兒反抗,他竟抽刀將她刺死,又劫走首飾,鄰里可以作證。許獻忠罪惡彌天,我女兒冤情似海,懇請大人依法裁斷,以正綱常。”

當時張淳任孝感縣知縣,此人清廉公正,為政勤勉,斷案如有神機妙算,人稱“張一包”。意思是告狀人只需帶一包飯,等到飯吃完案子也就斷完了。張淳當日接了狀紙後,馬上派差役傳來原告、被告及證人。張淳先提訊證人,左鄰蕭若、右鄰吳範都稱蕭淑玉閨房在路邊樓上,和許獻忠私下往來已有半年之餘,左鄰右舍無人不曉,只有淑玉父母不知,因此不能說是強姦。至於蕭淑玉為何被殺,夜深之事,眾人難以知曉。又問被告,許獻忠道:“我和淑玉有私情這瞞不過眾人,我甘心認罪,如果以此定罪,我決無辯詞。但淑玉不是我殺死的,她和我情同魚水,我怎麼會忍心殺她呢?我和她背地偷情只是出於相親相愛,本來就擔心別人知道,怎麼還會作忤逆之事,操刀殺她呢?”蕭輔漢說:“許獻忠避重就輕,足見他用心險惡。樓房只有他一人去過,不是他殺的又是誰?我女兒之死,不是被強姦致死,就是因不願再和許獻忠往來而被懷忿殺死。況且年輕人任性,既起殺意,哪裡還會顧及女子和他有情?世上先和女子相好,以後又相怨的事情多得不可勝數,不用嚴法追究,他是不會說出真相的。”

張知縣見獻忠面目清秀,性情溫和,不像凶暴之徒,就問道:“你和淑玉往來時,有什麼人在樓下經過嗎?”獻忠答:“平常無人,只是本月有巡街和尚,常常在夜間敲木魚經過。”張知縣聞後心生一計,臉上卻一變溫和之態,厲聲對許生道:“是你殺死的蕭淑玉,今天定你死罪你甘心不甘心?”許獻忠大驚失色,慌亂中答道:“甘心”。於是張知縣命打許生二十大板,關入監獄。

眾人見許生被斷罪入獄,以為此案就此完結。張知縣卻暗中叫來差役王忠、李義,問:“近日巡街和尚在何處住宿?”王忠答:“在玩月橋觀音庵前。”於是張知縣對二人如此這般耳語一番,並說事成有賞。

當晚,僧人明修仍然敲木魚巡街,約三更時分回橋歇宿。這時四下一片死寂,夜色深重,忽然橋下發出三鬼叫聲,一叫“上”,一叫“下。”,一低聲啼哭,聲音淒涼驚人。僧人萬分驚恐,忙在橋上打坐,口唸彌陀。這時又聽第三鬼好像是婦人的聲音,邊哭邊叫:“明修明修,我陽數未盡,你無故殺我,又搶我首飾。我已向閻王告你,閻王命二鬼使陪我來取你命。現在你應該付錢帛給我,並打發鬼使,這才可以私了。否則我將再奏天官,定要你命,到時就是諸佛也難保全你。”這裡明修早已嚇得魂不附體,急忙手執佛珠,合掌答道:“我本是一孤僧,卻欲心似火,要奸你不從,又擔心別人抓我,因此一時起意殺你。現在首飾還在,明日再買布帛並唸經卷超度你,請千萬不要再奏天官。”女鬼又啼哭不已,二鬼也呼叫一番,聲更悽慘。明修急忙又唸經拜佛,再次許願明日超度。這時兩公差突然出現在明修面前,僧人以為是鬼來到,嚇得魂飛魄散。王忠說:“張爺命我們來捉你,我們不是鬼。”明修頓時面如土色,連聲說看在佛面上求赦。兩公差哪裡肯赦,用鐵鏈鎖住僧人,又收取其衣物蒲團等物,押解回縣府。

原來張公早已命兩公差僱一婦人,三人在橋下作鬼聲,嚇僧吐露實情,使案情大白。

第二天張知縣命取出庫銀,賞給婦人和二公差,又搜出明修藏在破襖內的首飾,讓輔漢辨認,確認是他女兒平日插帶之物。明修無可抵賴,只得一一承認殺人罪行。

張知縣這才從獄中提出許獻忠道:“僧人殺死淑玉,該由他償命。但是你身為秀才,卻私下和女子偷情,也是應該革去前程。不過你尚未娶妻,淑玉尚未嫁人,雖是私下偷情,也如結髮夫妻一般。更何況此女子為你垂佈下樓,才誤引來殺人凶僧,但她為你守節而死,並未玷汙名節,也不愧是你的婦人。現在你若想再娶,必須革去前程。如果想保留前程,就將淑玉作為正妻,由你收埋供養,不許再娶。這兩條路何去何從?”許獻忠答道:“我知道淑玉一向貞良,只是因為我才有私情。我也獨鍾情於她,別無所求。淑玉生前曾要我娶她,我也向她發誓,待金榜題名時一定娶她。可沒想到遇見這賊僧,淑玉為守節而死,我心中為她悲痛萬分,豈忍心再娶!再說如果不是大人神明,雪我冤枉,我也必死獄中無疑。求生尚且無暇,哪裡還顧得再娶呢?現在我只想收埋淑玉,以她為正妻,決不考慮再娶。至於是否保留前程,聽憑大人處置。”張知縣聽後十分高興,說:“你的想法很合乎天理,我會盡量為你保留前程的。”隨後即作文書,向提學道秉報此案,擬判明修死刑,請求保留許獻忠前程。提學道批示,同意張知縣的判決。

此後到萬曆年間,許獻忠參加鄉試,一舉中魁。他對張知縣感恩不盡,謝道:“如果不是大人,我許獻忠將作囹圄之鬼,哪裡還會有今天。”張知縣問:“現在是否考慮再娶了呢?”許說:“死也不敢再想。”張知縣說:“你今日成名,蕭夫人在天之靈一定會喜悅無比。”於是令許獻忠同年舉人田在懋為媒,納霍氏女為妾,仍然以蕭淑玉為正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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