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農村改革土地確權新政策,這三大情況如何維護合法權益?

2018農村改革土地確權新政策,這三大情況如何維護合法權益?

一、村集體已經回收或調整外出務工人員的承包地

原則上應立即退還;不能立即退還的,要依照有關規定,區別不同情況進行妥善處理。

2018農村改革土地確權新政策,這三大情況如何維護合法權益?

一、村集體已經回收或調整外出務工人員的承包地

原則上應立即退還;不能立即退還的,要依照有關規定,區別不同情況進行妥善處理。

2018農村改革土地確權新政策,這三大情況如何維護合法權益?

二、承包地已經被鄉村組織流轉給別人耕種

應由鄉村組織負責原承包農戶與現耕種人直接協商,如果原承包農戶同意繼續流轉的,流轉收益必須全部歸原承包人;經協商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應將原承包地歸還原承包農戶。

2018農村改革土地確權新政策,這三大情況如何維護合法權益?

一、村集體已經回收或調整外出務工人員的承包地

原則上應立即退還;不能立即退還的,要依照有關規定,區別不同情況進行妥善處理。

2018農村改革土地確權新政策,這三大情況如何維護合法權益?

二、承包地已經被鄉村組織流轉給別人耕種

應由鄉村組織負責原承包農戶與現耕種人直接協商,如果原承包農戶同意繼續流轉的,流轉收益必須全部歸原承包人;經協商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應將原承包地歸還原承包農戶。

2018農村改革土地確權新政策,這三大情況如何維護合法權益?

三、原承包地已被鄉村組織發包給本集體組織其他成員

能夠收回退還的應限期收回退還;不能收回退還的,鄉村組織須制定給原承包農戶合理的經濟補償方案,經原承包農戶同意後由鄉村組織負責給予原承包戶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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