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萬惡淫為首”,“淫”是比殺人放火,坑蒙拐騙偷還過分嗎?

看到這個話題以及朋友們的認識和評論,有所新的感想和認識,在此與大家分享一下。

1、首先了解一下這個“淫”字,到底指什麼東西,淫並非僅僅指邪淫、姦淫之意。

淫字在字典裡有五種基本釋義。一指過多、過度,如淫雨、淫威等;二指漸浸、浸漬,如浸淫;三指迷惑,如富貴不能淫;四指男女之間態度和行為上的不正當,如姦淫、淫亂、淫穢、淫書、淫蕩、淫猥等;五指放縱、沉溺,如淫湎(沉溺於酒)、驕奢淫逸等。

無論淫做動詞還是名詞,萬惡淫為首中的淫絕不僅僅是第四種釋義,在這裡除了第二種不在此之列,個人認為其它四種釋義均為“萬惡淫為首”中淫之所指。一般我們的認識通常僅指男女之間不正當的關係,也就是姦淫、邪淫、淫亂,其實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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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了解一下這個“淫”字,到底指什麼東西,淫並非僅僅指邪淫、姦淫之意。

淫字在字典裡有五種基本釋義。一指過多、過度,如淫雨、淫威等;二指漸浸、浸漬,如浸淫;三指迷惑,如富貴不能淫;四指男女之間態度和行為上的不正當,如姦淫、淫亂、淫穢、淫書、淫蕩、淫猥等;五指放縱、沉溺,如淫湎(沉溺於酒)、驕奢淫逸等。

無論淫做動詞還是名詞,萬惡淫為首中的淫絕不僅僅是第四種釋義,在這裡除了第二種不在此之列,個人認為其它四種釋義均為“萬惡淫為首”中淫之所指。一般我們的認識通常僅指男女之間不正當的關係,也就是姦淫、邪淫、淫亂,其實不然。

為何“萬惡淫為首”,“淫”是比殺人放火,坑蒙拐騙偷還過分嗎?

2、從“萬惡淫為首”的出處,深刻理解這句話,淫絕對是萬惡之源、萬惡之首。

“萬惡淫為首”這句話出自明朝的《古今賢文》(又名《增廣賢文》《昔時賢文》):萬惡淫為首,百善孝當先。各種罪惡當中以放縱為首,各種行為當中以孝道當先。從這裡可以看出,淫並非我們所理解的那樣,此處反而沒有指男女之間不正當關係的那種邪淫、姦淫等意。

從佛教中關於善惡的認識,我們更加清楚為什麼是“萬惡淫為首”。佛教中的十惡是指“貪、嗔、痴、漫、疑、殺、盜、淫、妄、酒”,此處把貪也放在了首位,貪是指人們過多的慾望、不且實際的慾望等,而此處的淫是指各種男女之間在態度和行為上的不正當,也就是邪淫、姦淫等。

從“萬惡淫為首”的出處對淫字的詮釋以及在佛教中對十惡的說法,我們可以看出二者在惡的認識上具有相同的見地,在佛教中“貪嗔痴”還指三毒,是人們修行最困難的修持,就是如何戒除“貪嗔痴”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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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字在字典裡有五種基本釋義。一指過多、過度,如淫雨、淫威等;二指漸浸、浸漬,如浸淫;三指迷惑,如富貴不能淫;四指男女之間態度和行為上的不正當,如姦淫、淫亂、淫穢、淫書、淫蕩、淫猥等;五指放縱、沉溺,如淫湎(沉溺於酒)、驕奢淫逸等。

無論淫做動詞還是名詞,萬惡淫為首中的淫絕不僅僅是第四種釋義,在這裡除了第二種不在此之列,個人認為其它四種釋義均為“萬惡淫為首”中淫之所指。一般我們的認識通常僅指男女之間不正當的關係,也就是姦淫、邪淫、淫亂,其實不然。

為何“萬惡淫為首”,“淫”是比殺人放火,坑蒙拐騙偷還過分嗎?

2、從“萬惡淫為首”的出處,深刻理解這句話,淫絕對是萬惡之源、萬惡之首。

“萬惡淫為首”這句話出自明朝的《古今賢文》(又名《增廣賢文》《昔時賢文》):萬惡淫為首,百善孝當先。各種罪惡當中以放縱為首,各種行為當中以孝道當先。從這裡可以看出,淫並非我們所理解的那樣,此處反而沒有指男女之間不正當關係的那種邪淫、姦淫等意。

從佛教中關於善惡的認識,我們更加清楚為什麼是“萬惡淫為首”。佛教中的十惡是指“貪、嗔、痴、漫、疑、殺、盜、淫、妄、酒”,此處把貪也放在了首位,貪是指人們過多的慾望、不且實際的慾望等,而此處的淫是指各種男女之間在態度和行為上的不正當,也就是邪淫、姦淫等。

從“萬惡淫為首”的出處對淫字的詮釋以及在佛教中對十惡的說法,我們可以看出二者在惡的認識上具有相同的見地,在佛教中“貪嗔痴”還指三毒,是人們修行最困難的修持,就是如何戒除“貪嗔痴”三毒。

為何“萬惡淫為首”,“淫”是比殺人放火,坑蒙拐騙偷還過分嗎?

3、淫是人之罪惡之源,故說“萬惡淫為首”,它超越了一切惡,也是一切惡之本源。

如果用佛家的因果來解釋,我們也許更能理解“萬惡淫為首”這句話的真實內涵。佛教認為貪慾是一切罪惡的根源,從因果關係上講,它是一切罪惡的根源。就如網友提問的那樣,難道殺人、放火不比淫的罪惡大嗎?首先誤解了淫之所指,把淫誤認為是男女不正當關係的邪淫,其實不然。

放寬一步,殺害、放火只是一個結果,它導致的結果可能是別人無辜的死亡、財產的損失,就如十月一日發生在美國拉斯維加斯凌晨一點多的槍殺案,有59多人丟掉了性命,四百多人收到傷害,凶手可謂是凶殘暴虐、罪大惡極,當然凶手也已經自殺身亡。然而,這只是一個結果,最大的惡是它的貪婪、痴迷和瘋狂的放縱,據網上說他加入了IS組織,這個令世界頭疼的伊斯蘭國恐怖組織。

佛家講“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並非指不再殺人了,而是指人心中的貪慾、貪念,人心中的各種慾望、各種惡的思想和念頭。所以從佛教中即使是邪淫、姦淫等人們表面上認為的淫,如果一個人不從思想意識中滅除淫的念頭,又怎能保證這個人不邪淫、姦淫、淫穢呢?一個人有了“淫”的慾望、心念這個因,他才會做出“姦淫、邪淫、淫穢”的果,所以因比果更重要,因為首,果其次,猶如“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道理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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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字在字典裡有五種基本釋義。一指過多、過度,如淫雨、淫威等;二指漸浸、浸漬,如浸淫;三指迷惑,如富貴不能淫;四指男女之間態度和行為上的不正當,如姦淫、淫亂、淫穢、淫書、淫蕩、淫猥等;五指放縱、沉溺,如淫湎(沉溺於酒)、驕奢淫逸等。

無論淫做動詞還是名詞,萬惡淫為首中的淫絕不僅僅是第四種釋義,在這裡除了第二種不在此之列,個人認為其它四種釋義均為“萬惡淫為首”中淫之所指。一般我們的認識通常僅指男女之間不正當的關係,也就是姦淫、邪淫、淫亂,其實不然。

為何“萬惡淫為首”,“淫”是比殺人放火,坑蒙拐騙偷還過分嗎?

2、從“萬惡淫為首”的出處,深刻理解這句話,淫絕對是萬惡之源、萬惡之首。

“萬惡淫為首”這句話出自明朝的《古今賢文》(又名《增廣賢文》《昔時賢文》):萬惡淫為首,百善孝當先。各種罪惡當中以放縱為首,各種行為當中以孝道當先。從這裡可以看出,淫並非我們所理解的那樣,此處反而沒有指男女之間不正當關係的那種邪淫、姦淫等意。

從佛教中關於善惡的認識,我們更加清楚為什麼是“萬惡淫為首”。佛教中的十惡是指“貪、嗔、痴、漫、疑、殺、盜、淫、妄、酒”,此處把貪也放在了首位,貪是指人們過多的慾望、不且實際的慾望等,而此處的淫是指各種男女之間在態度和行為上的不正當,也就是邪淫、姦淫等。

從“萬惡淫為首”的出處對淫字的詮釋以及在佛教中對十惡的說法,我們可以看出二者在惡的認識上具有相同的見地,在佛教中“貪嗔痴”還指三毒,是人們修行最困難的修持,就是如何戒除“貪嗔痴”三毒。

為何“萬惡淫為首”,“淫”是比殺人放火,坑蒙拐騙偷還過分嗎?

3、淫是人之罪惡之源,故說“萬惡淫為首”,它超越了一切惡,也是一切惡之本源。

如果用佛家的因果來解釋,我們也許更能理解“萬惡淫為首”這句話的真實內涵。佛教認為貪慾是一切罪惡的根源,從因果關係上講,它是一切罪惡的根源。就如網友提問的那樣,難道殺人、放火不比淫的罪惡大嗎?首先誤解了淫之所指,把淫誤認為是男女不正當關係的邪淫,其實不然。

放寬一步,殺害、放火只是一個結果,它導致的結果可能是別人無辜的死亡、財產的損失,就如十月一日發生在美國拉斯維加斯凌晨一點多的槍殺案,有59多人丟掉了性命,四百多人收到傷害,凶手可謂是凶殘暴虐、罪大惡極,當然凶手也已經自殺身亡。然而,這只是一個結果,最大的惡是它的貪婪、痴迷和瘋狂的放縱,據網上說他加入了IS組織,這個令世界頭疼的伊斯蘭國恐怖組織。

佛家講“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並非指不再殺人了,而是指人心中的貪慾、貪念,人心中的各種慾望、各種惡的思想和念頭。所以從佛教中即使是邪淫、姦淫等人們表面上認為的淫,如果一個人不從思想意識中滅除淫的念頭,又怎能保證這個人不邪淫、姦淫、淫穢呢?一個人有了“淫”的慾望、心念這個因,他才會做出“姦淫、邪淫、淫穢”的果,所以因比果更重要,因為首,果其次,猶如“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道理是一樣的。

為何“萬惡淫為首”,“淫”是比殺人放火,坑蒙拐騙偷還過分嗎?

所以朋友們切記“萬惡淫為首,百善孝為先”“眾惡莫做,眾善奉行”“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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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字在字典裡有五種基本釋義。一指過多、過度,如淫雨、淫威等;二指漸浸、浸漬,如浸淫;三指迷惑,如富貴不能淫;四指男女之間態度和行為上的不正當,如姦淫、淫亂、淫穢、淫書、淫蕩、淫猥等;五指放縱、沉溺,如淫湎(沉溺於酒)、驕奢淫逸等。

無論淫做動詞還是名詞,萬惡淫為首中的淫絕不僅僅是第四種釋義,在這裡除了第二種不在此之列,個人認為其它四種釋義均為“萬惡淫為首”中淫之所指。一般我們的認識通常僅指男女之間不正當的關係,也就是姦淫、邪淫、淫亂,其實不然。

為何“萬惡淫為首”,“淫”是比殺人放火,坑蒙拐騙偷還過分嗎?

2、從“萬惡淫為首”的出處,深刻理解這句話,淫絕對是萬惡之源、萬惡之首。

“萬惡淫為首”這句話出自明朝的《古今賢文》(又名《增廣賢文》《昔時賢文》):萬惡淫為首,百善孝當先。各種罪惡當中以放縱為首,各種行為當中以孝道當先。從這裡可以看出,淫並非我們所理解的那樣,此處反而沒有指男女之間不正當關係的那種邪淫、姦淫等意。

從佛教中關於善惡的認識,我們更加清楚為什麼是“萬惡淫為首”。佛教中的十惡是指“貪、嗔、痴、漫、疑、殺、盜、淫、妄、酒”,此處把貪也放在了首位,貪是指人們過多的慾望、不且實際的慾望等,而此處的淫是指各種男女之間在態度和行為上的不正當,也就是邪淫、姦淫等。

從“萬惡淫為首”的出處對淫字的詮釋以及在佛教中對十惡的說法,我們可以看出二者在惡的認識上具有相同的見地,在佛教中“貪嗔痴”還指三毒,是人們修行最困難的修持,就是如何戒除“貪嗔痴”三毒。

為何“萬惡淫為首”,“淫”是比殺人放火,坑蒙拐騙偷還過分嗎?

3、淫是人之罪惡之源,故說“萬惡淫為首”,它超越了一切惡,也是一切惡之本源。

如果用佛家的因果來解釋,我們也許更能理解“萬惡淫為首”這句話的真實內涵。佛教認為貪慾是一切罪惡的根源,從因果關係上講,它是一切罪惡的根源。就如網友提問的那樣,難道殺人、放火不比淫的罪惡大嗎?首先誤解了淫之所指,把淫誤認為是男女不正當關係的邪淫,其實不然。

放寬一步,殺害、放火只是一個結果,它導致的結果可能是別人無辜的死亡、財產的損失,就如十月一日發生在美國拉斯維加斯凌晨一點多的槍殺案,有59多人丟掉了性命,四百多人收到傷害,凶手可謂是凶殘暴虐、罪大惡極,當然凶手也已經自殺身亡。然而,這只是一個結果,最大的惡是它的貪婪、痴迷和瘋狂的放縱,據網上說他加入了IS組織,這個令世界頭疼的伊斯蘭國恐怖組織。

佛家講“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並非指不再殺人了,而是指人心中的貪慾、貪念,人心中的各種慾望、各種惡的思想和念頭。所以從佛教中即使是邪淫、姦淫等人們表面上認為的淫,如果一個人不從思想意識中滅除淫的念頭,又怎能保證這個人不邪淫、姦淫、淫穢呢?一個人有了“淫”的慾望、心念這個因,他才會做出“姦淫、邪淫、淫穢”的果,所以因比果更重要,因為首,果其次,猶如“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道理是一樣的。

為何“萬惡淫為首”,“淫”是比殺人放火,坑蒙拐騙偷還過分嗎?

所以朋友們切記“萬惡淫為首,百善孝為先”“眾惡莫做,眾善奉行”“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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