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用他人車牌9個月違章57條 泉州鯉城交警查獲套牌車

套用他人車牌 9個月違章57條 鯉城交警查獲兩輛套牌車

套用他人車牌9個月違章57條 泉州鯉城交警查獲套牌車

民警將套牌車予以扣留

本報訊 (記者黃楓 通訊員許源峰 文/圖)近期,兩位車主向交管部門反映自己名下的車輛竟在從未去過的地方有好幾條違章記錄,而且違章記錄中的車輛根本不是自己的車。經查,交警部門認為他們的車很可能被套牌。接到市交警支隊發佈的協查通報後,鯉城交警立即展開調查,將兩輛套牌車查獲。

11月2日11時許,鯉城交警大隊五中隊民警發現,一輛掛著閩A車牌的嫌疑車輛違停在中心市區聖湖路附近。經過核查,該車與車牌登記的車輛確實不符,原車牌登記的是一輛豐田皇冠轎車,而該車卻是豐田嘉美,涉嫌套牌。而且,從2月至今,該車竟然有高達57條的違法記錄,其中多數發生在中心市區。警方查詢該車的車架號,發現該車沒有登記上牌,跟蹤不到該車的駕駛員信息,只能先將車依法扣留。

另一輛套牌車是一輛掛著天津車牌的吸糞車。鯉城交警大隊四中隊的民警通過追蹤,於3日上午在中心市區江濱路將套牌車及駕駛員一併查獲。

經查,該車不但涉嫌套牌,駕駛員陳某所持駕駛證也是“山寨貨”。陳某是南安人,他交代,該車是今年3月從網上買的,車牌和行駛證也是買來的,一共花了4.5萬元。交了1萬元定金後,買家從山東將車開到泉州進行交易。

根據相關規定,陳某涉嫌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且涉嫌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駕駛證,民警依法扣留車輛。同時,陳某被處以4000元罰款、扣12分,並拘留14天。此外,該套牌車所產生的所有交通違法行為也將由陳某負責處理。

交警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15日以下拘留,並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提醒廣大駕駛人自覺遵守交通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