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共享單車 “野蠻生長”的“亂”與“治”

自行車 騎行 交通 智能出行 中國文明網 2017-06-08

隨取隨騎,簡單便捷,共享單車已開始融入瀋陽人的日常生活。

事實上,共享單車並不是瀋陽第一次嘗試推廣自行車綠色出行。從2012年9月開始,瀋陽在一定範圍內開展了公共自行車體驗活動。可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公共自行車的一些問題逐漸暴露出來——押金太高、租車費用太高、借車點太少等硬傷,最終讓瀋陽的公共自行車在2015年4月全部退場。

然而,公共自行車的“體驗”失敗,並未影響兩年後共享單車在瀋陽的火爆。隨著共享單車投放數量攀高和覆蓋面擴大,一些隱藏的矛盾逐漸浮出水面:我們的城市空間能夠用嗎?共享單車能否無償享用公共資源,它的公益性、公共性如何定義?目前備受詬病的亂停放亂佔地現象是否有深層次原因?

為此,記者走訪了瀋陽相關企業和關注行業發展的專家學者,尋找答案。

瀋陽市:共享單車 “野蠻生長”的“亂”與“治”

乘共享單車出行的市民(圖片來源:瀋陽日報)

“野蠻生長”擠佔城市公共空間

作為全國最大的共享單車運營城市,上海在今年2月扣押了4000輛違規亂停的共享單車,理由是:投放量劇增的共享單車佔據了大量原本屬於市民停放非機動車輛的公益性站點,遭到市民投訴。3月15日,上海市交通委又約談共享單車企業,要求即日起暫停投放新車。

代表共享單車行業發展最高水平的上海,率先感受到了共享單車“野蠻生長”與有限公共空間的矛盾。而這一矛盾,未來也可能在瀋陽發生。

對於共享單車能否無償佔用公共空間,學界觀點並不一致。瀋陽規劃學者劉圓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從共享單車進入瀋陽開始,他就密切關注並開展研究。“共享單車企業在未經審批之前就設點布車,零成本佔用人行道停放車輛經營,性質與佔道的小攤小販沒有本質差異,已明顯違反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劉圓告訴記者,瀋陽目前發佈的市容環境管理條例已明確規定,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場地佔道經營,需要臨時使用的必須徵得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後辦理審批手續。共享單車作為一種商業形式,未經審批佔用非機動車道是違法佔道經營行為,職能部門應該介入整治。

“共享單車強調無樁停放、隨騎隨還,卻忽略了路權概念,佔用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公共自行車停放區、盲道等,甚至在人行道上隨意擺放。”劉圓表示,如果共享單車繼續大規模投放,與普通自行車、機動車、行人爭奪路權的矛盾會愈發突出。

其實,對於共享單車的公共性,學界態度也不一致。“有人對共享單車的公共性提出質疑,我認為這不應有爭議。”同濟大學可持續發展與管理研究所所長諸大建告訴記者,共享單車雖然由企業提供,但面向大眾,就像教育、衛生這樣的公共服務一樣,幫助政府緩解城市擁堵、推廣“綠色出行”,解決了群眾出行的“痛點”,應當視為公共服務。

在這個思路前提下,諸大建認為,共享單車在考量其公益性服務和不影響其他非機動車利益的基礎上,可以允許其佔用非機動車停放區。而且,共享單車企業至今未被要求支付停放成本,說明瀋陽市政府對這項服務的公共性是認可的。

治理共享單車之“亂”考驗城市管理者智慧

張斐是瀋陽市三好街一座大廈的保安,原本他所在的大廈周邊不能停放任何自行車,自從有了共享單車之後,連私人單車也開始在這裡停放。由於附近有五六棟辦公大樓,早晚上下班高峰人流密集,每天在大廈停放的共享單車就有一百多輛。為了不影響市容,上級要求他們必須保證所有單車擺放規整,單車倒了就要去扶。張斐每天值班12個小時,每半小時巡邏一次,每次至少要扶三四輛共享單車。有時候上夜班,來個發酒瘋的人,腳一踹,一排單車全倒了,也要自己一輛一輛扶好。工作量增加了,工資非但沒有上漲,做得不好反而還會被領導批評。這些單車也給環衛工人造成了不小的麻煩。他看到附近環衛工大爺每天清掃時,都要一輛一輛地把單車挪開,清掃完還要一輛一輛挪回去,大爺“氣得不行”。

對於共享單車的出現,張斐的心情很矛盾。一方面它確實給大家帶來了很多便利。另一方面,他也疑惑,這些共享單車公司就沒有人來維護秩序嗎?記者在調查中發現,目前三家在沈的共享單車企業維護團隊人數都少得可憐。其中,目前投放車輛最多的企業,在瀋陽的運維團隊僅是40人。

那麼,共享單車之“亂”真的很難管理嗎?其實不然。

從法律角度來講,瀋陽鐵西檢察院一位檢察官這樣告訴記者,假如使用者在某些特殊位置,如公路中間,胡亂停放、丟棄共享單車,如果足以危害到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公私財產安全的,可能涉嫌刑法中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此外,亂停亂放共享單車等行為,即使尚未涉及刑事犯罪,也可能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要面臨治安拘留或者罰款等處罰。

而對於城市管理,處罰似乎更加簡單。“嚴格來說,商業用途的出租自行車擺放在人行道上,和那些在路上擺攤的無證攤販是一個性質,都屬於佔道經營。我們理解互聯網單車這一新事物的初衷是提倡大家綠色出行,但城管執法必須嚴格按照相關法規來。”一位瀋陽城管部門負責人這樣對記者說。

當然,時至今日,瀋陽從沒有簡單粗暴地對這些共享單車實施清拖。“因為這樣簡單收繳很可能導致‘三輸’:管理方浪費人力,單車公司資產受損,需要騎車的用戶用不了。”瀋陽市建委一位負責人對記者說。據相關人員透漏,在共享單車三月份進入瀋陽市場的那天,瀋陽市建委就約談過共享單車企業的負責人,明確指出企業對共享單車有管理義務,不能以用戶的行為為由推卸自身社會責任,應該有所擔當,投入更多的人力,主動承擔起共享單車的管理義務與社會責任。

在瀋陽,共享單車剛剛起步,其它大城市共享單車引發的新的城市病尚未蔓延。正是在這個關鍵的關口,才更需要拿出有效的“防治之策”。但是,怎麼管、以什麼樣的標準去管,是扼殺還是規範其發展,則檢驗著城市管理者的水平和智慧。據記者瞭解,隨著5月22日交通運輸部發布《關於鼓勵和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後,瀋陽目前正在編制瀋陽的共享單車的管理辦法。

“原則應該由政府、企業和用戶三方聯手促進共享單車的規範發展,政府管理部門出臺管理細則、規範單車停放範圍、對破壞單車者加大處罰力度等;企業建立信用積分系統、設置信用制度來激勵用戶規範騎行並舉報違規行為等;用戶增強文明使用的意識同時對身邊的不文明行為監督舉報。”一位政府人士這樣對記者說。

共享單車將倒逼城市發展觀念改變

瀋陽市:共享單車 “野蠻生長”的“亂”與“治”

(圖片來源:瀋陽日報)

雖然共享單車給瀋陽的是熱熱鬧鬧、一地雞毛,但這個新的創新,帶給瀋陽可能是觀念上更深層次的轉變。

記者調查發現,共享單車亂停放現象主要集中在地鐵站、寫字樓和大型活動空間周邊。“很明顯,這些地方在規劃時根本沒有想過會出現共享單車這種新生事物,以及會有如此大的騎行需求。”劉圓告訴記者,共享單車引爆的核心問題是,當下的城市設計距離“自行車友好城市”的標準配置還有一段距離。哥本哈根等國際著名“自行車友好城市”在成為標杆之前,就發動政府、企業、市民三大主體的合作治理行動,在基礎設施、城市道路設計規劃上考慮到自行車,並作出路權分配。

近年來,瀋陽為了改善城市交通,建設了大量的機動車交通設施,而在一定程度上,卻犧牲了行人和自行車的路權。因此,路權之爭在瀋陽,早就不是什麼新聞。

上海交大規劃學者劉平學告訴記者,路權是交通參與者的道路使用權,是交通法賦予參與者一定空間和時間內在道路上進行交通活動的一種權利,包括駕駛權、通行權、先行權和佔用權。平等路權的基本原則是“人均道路面積小者優先,對環境影響小者優先”,即排汙量小的車輛優先。美國的情況就是行人優先,其次是自行車優先。即使是紐約這種機動車為主要通行模式的大都市,也會每年新增80公里自行車車道。

規劃學者劉圓告訴記者,路權核心一個是優先保護權,表現為弱勢群體優先,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相比,非機動車顯然應該享有優先保護的權利。“例如,右轉車輛已經開啟右轉指示燈,行人也已經走在斑馬線上,這就形成了衝突。大家在同等享有路權的情況下,應優先保護相對弱勢的行人,這是文明理念在路權分配中的體現。”他解釋說。基於此,《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明確,“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因此,瀋陽重新分配路權,為自行車騎行者提供獨立、安全的自行車路權是大勢所趨,而這次共享單車的興起,很可能成為這次觀念改革的催化劑。資深規劃專家王富海認為,如果瀋陽認可共享單車的發展,就必須為自行車騎行者提供更安全的道路、更完善的管理,使公共資源合理利用和再分配。“總而言之,共享單車的出現正在倒逼城市慢行系統的加快建設及完善。”

“共享”背後的“財富”鏈條

與公共自行車相比,共享單車其實就是“新瓶裝舊酒”,雖然名稱不一樣,模式也不全一樣,但對用戶需求來說,卻都是一樣:交押金,可騎車,然後按騎行時長或騎行里程付費。問題是,為什麼公共自行車只是政府在做的公益項目,而共享單車卻成了“熱錢”追捧的對象呢?

“毫無疑問,是滴滴打車的成功讓很多人認識到,公共項目完全可以做成優質項目。”同濟大學可持續發展與管理研究所所長諸大建告訴記者,短距離出行是絕對的剛需,市場巨大。截至2016年12月,中國“網絡預約專車”用戶規模為1.68億,比2016年上半年增加4616萬,增長率為37.9%。而共享單車的潛在用戶規模,無論如何不會少於這個。“當你開私家車走了兩三個小時的路,然後再花一個小時找停車位的時候,你就會選擇地鐵,就會選擇地鐵站旁的單車。所以,共享單車的目標群體是所有的城市上班族,體量巨大。”

而且,對於一個瀋陽人而言,無論是用摩拜,還是ofo,抑或是酷騎單車,都必須把自己的電話號碼、真實姓名、身份證號(要實名認證)發送過去,同時,你還得提交299元或者99元的押金。“對一個互聯網企業來說,能獲得用戶註冊,以及一個電話,就已經成功一半。而且,共享單車還讓用戶掏了錢包,這是所有商業模式最後的一個環節,也是最夢寐以求的環節,而共享單車卻輕易在開始就解決了。”

事實上,根據記者調查,目前瀋陽三家共享單車運營模式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一份押金對應一個註冊用戶,而非一輛車,這意味著投放一輛車,能鎖定遠超過1個用戶。比如,目前瀋陽一家共享單車公司,一輛車鎖定8人,這等於投放一輛車,將獲得2400元(299×8)的“押金”。按照這樣估算,未來這家共享單車企業在瀋陽投放4萬輛單車,就可獲得將近1億元的押金。

“當然,這1億元押金能否被企業用來投資,現在還有很多不可確定的地方。其實,對於目前搞共享單車的企業來說,真正盈利還是在用戶數據。隨著目前數據化分析的全面展開,共享單車能給出用戶最準確的短距離出行數據,而這對於廣告商未來進行精準定向廣告營銷,具有很重要的價值。所以,現在優秀的共享單車企業,估值已經超過百億。”一位瀋陽互聯網企業老總這樣對記者說。(瀋陽日報、沈報融媒記者 於海/文 李浩/攝)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