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體“磐石之心”系公司運營 如何看待此事件?

自媒體 文章 法律 投資 螞蟻看事 2017-08-03

隨著摩拜起訴自媒體磐石之心侵犯企業名譽權後,出現2種觀點,有人人為摩拜做的對,肅清網絡環境,也有人覺得磐石之心是自媒體,在企業面前個人實力比較弱,沒有經濟人力支持,對此可謂個人有個人看法。

針對此事件,有網友給出磐石之心運營者王某系青島某公關公司法定代表人證據,其自己有註冊公司,經營範圍有公關策劃等服務內容……或許接下來我們就需要靜等法院結果更客觀一些。

自媒體“磐石之心”系公司運營 如何看待此事件?

下面我們看看事情經過以及被訴者回應:

摩拜方人為:2017年6月17日,磐石之心在其運營微信公眾號及微博等多平臺發表《摩拜融資6億美元仍是“水蛭”的命,一旦投資斷檔立即死掉》文章,不僅標題用“水蛭”等詞語,在文中進一步詆譭原告是“騙子”公司、通過“欺騙公眾”的手段“讓自己的品牌形象不那麼的Low”、“遮蓋自己的Low”。大肆辱罵原告是“只有靠輸血才能活著的企業,依附在騰訊身上的‘水蛭’”,並片面、極端地攻擊原告“是一隻投資者的‘提線木偶’,只是一隻瘦弱,不堪一擊的‘病狐狸’”等,該等辱罵和對原告企業形象的惡劣抹黑已構成了對原告名譽侵權。要求判令磐石之心停止侵權,刪除各平臺相關文章,同時在各平臺發佈道歉聲明,消除影響。賠償商譽損失暫計100萬,以及原告為制止侵權發生的律師費等合理費用暫計人民幣20萬元。

磐石之心迴應:在公眾號發表《磐石之心迴應摩拜惡意起訴:心胸決定企業高度,請停止發黑稿》的文章。主要內容為“水蛭”不是貶義詞。作者用在文中只是用做形容詞,感情色彩是摩拜自己加上去的。文章並未歪曲實事,“提線木偶”、“病狐狸”等詞語只是形容真實情況時運用的寫作技巧,而非誹謗。磐石之心選擇與摩拜對薄公堂,法庭相見。

海淀法院已經受理此案,相信會給大家公正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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