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堵鄰居43天后,他終於將車挪走了!車主說,是他先騷擾我的…

裝修 馬自達 轎車 交通 半島晨報 2019-06-01

5月28日,王先生說,他的車被鄰居李先生的白色馬自達轎車堵了一個多月了!李先生電話不回,派出所的調解也不去,不知道現在該怎麼辦了……


停堵鄰居43天后,他終於將車挪走了!車主說,是他先騷擾我的…


停堵鄰居43天后,他終於將車挪走了!車主說,是他先騷擾我的…

昨天下午3點,李先生的白色馬自達轎車依然停在外面,王先生的吉利堵在裡面。

米市巷社區綜治科韓肖磊說,馬自達車主下午打來電話,說晚上5點半左右到米市巷派出所,願意和王先生坐下來調解

17:30。李先生來了:黃色外套,黑框眼鏡,頭髮有些雜亂,看上去有些疲倦。這時王先生還沒來,李先生接受了我的採訪。

李先生31歲,紹興人,大學畢業就來杭州,四年前靠父母支持和自己積蓄付首付買了房,現在住在別處,新家正在裝修,他說最近搖到車牌,只好買了車

“那天我為什麼不去挪車,因為4月17號王先生給我打了好多電話,說要挪車,我說下班5點半左右才能回來。但他第二個電話讓我曠工挪車,我說不現實。後來他又說打車到我這裡拿車鑰匙,我說車鑰匙肯定不能給你。整個下午給我打了好多電話,害我被患者投訴,罰了500元。我就不想去挪了,最後還罵我,罵得那麼難聽。”

李先生說,社區確實給他打過電話,但他就是想王先生道歉。後來再看到陌生電話,索性就不接。4月底,王先生打電話說,再不挪走就要用吊車了,“這樣的態度我更加忍受不了”

王先生說他5月5號發過短信道了歉,李先生說他沒收到。昨天他再次翻了手機,說,確實沒收到。

前兩天米市巷派出所高警官出面,約李先生去派出所調解,已經答應了,為什麼沒來呢?

“因為他(王先生)投訴,說我房子違規改動,竟然偷偷摸摸地做這樣的事,我肯定就不去了。”(王先生昨天跟我說,他是聽樓裡鄰居講,李先生家裝修把主樑都拆了,他沒去看過,也是出於氣憤才投訴。)

昨天的調解現場

昨晚六點,社區、街道、派出所三方和李先生坐進米市巷派出所調解室,王先生還在趕來的路上。


停堵鄰居43天后,他終於將車挪走了!車主說,是他先騷擾我的…

高警官:明確告訴你,誰都不能停,這條道路(小區裡)不能停車。

李:社區要幫我們解決停車啊。

高警官:你買車我們還要解決你停車問題嗎?沒這種說法,好商好量的。

李:是好商好量啊,但他幹嗎要偷偷摸摸做這樣的事(投訴裝修)?

高警官:我剛才說了舉報是光明正大的,你自己沒問題幹嗎害怕查?移車和談賠償是兩碼事,你說你要談賠償可以的,社區,派出所可以一起協商,但是你要拿出依據,合理合法。王先生也可以對他的誤工費提出賠償。

李:那起因是什麼呢?是他不斷來騷擾我的工作啊!而且我都說了下班馬上移車。

高警官:那人家白天要用車啊。

李先生突然情緒激動起來,拍了兩下桌子:“我媽春節出車禍,我急著要用車打電話給他,他說在上班。”李先生眼眶泛紅,帶著哭腔繼續說,“我就打了一個電話,我還不是等他,那我只能等……”(王先生告訴我,李先生那時候確實給他打過電話要移車,他過了兩個多小時趕過來時,王先生已經把車開走了。他們的車一前一後都停得比較靠外面,技術好一點是可以開出來的。)

過了半個小時,在三方勸導下,李先生同意先把車挪走

停堵鄰居43天后,他終於將車挪走了!車主說,是他先騷擾我的…


停堵鄰居43天后,他終於將車挪走了!車主說,是他先騷擾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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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成功 以後誰都不能停

六點半,王先生騎著電動車回到小區,社區工作人員讓他也趕緊把車開走。

“我們打算這裡建路障,只給消防車、救護車等應急車留一個通道。”社區沈書記說。

昨晚又經過社區、街道、派出所一個多小時努力調解,雙方終於達成和解,王先生就妹妹罵李先生的事,當面向李先生道了歉

“唉,上午一撥撥媒體去我單位,導致我現在停診了……我只希望這件事能快點過去,平息掉,不想弄得太大……”李先生說。


花錢拖車 請人移走 造個小事故……

昨天網友出了很多主意,到底可不可行?

網友熱議

小寶:以後大家看看誰不爽隨便一堵就沒辦法治了?

木木:物業可以拖車啊,上次不是律師說了。

176:可以用車撞一下他,讓交警來處理,車被撞了總要出面吧。

等風來:拖車也可以,買一個移車器,把他車移走,就完了。

追風:去年遇到這情況第三天直接去4s店借了個拖板,哥幾個連拖帶推給他弄一收費車場,一小時18元。早上拖的下午發短信告訴他位置,他報警,調解,沒空,告訴他,如有下次十分鐘不來,去另一個地方找車。

潘建明

“律師來了”簽約律師,浙江漢鼎律師事務所律師,擅長領域:金融保險合同、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公司股權和公司治理、勞動爭議、物業管理等民商事糾紛處理。

小區停車被堵,歸誰管?

如果小區有聘請物業公司的話,業主車輛被堵產生糾紛,理應由物業公司出面協調處理。而具體到本案,由於沒有成立業委會,也沒有聘請物業公司,所以小區內的道路通行情況屬於無人管理的狀態,大家停車挪車行為,都靠自覺。

自己出人出錢,把車拖走,行嗎?

我個人認為,對於王先生來說,最簡單有效的方法是自己叫拖車來,把對方車輛挪開後將自己的車開出,再將對方車放回原處。當然,拖車費需要自行承擔。

如若在拖車過程中,發生車輛受損的情況,雙方可以通過訴訟解決,舉證責任在李先生這一方。

製造輕微交通事故,然後交警、保險公司介入,可不可行?

這樣的做法不足取。

《保險法》和《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都規定,故意製造交通事故的,保險公司不予理賠。另外,《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小、情節較輕的,屬於一般違法行為,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會觸犯刑法,將承擔刑事責任。

上法院起訴,並要求賠償損失,可以嗎?

本案的停車糾紛屬於妨礙通行權,可以起訴。

但王先生的妹妹的業務沒談成的損失屬於間接損失,無法證明其與車輛被堵之間存在必然的因果關係,法院一般不會支持。

至於王先生自己在這期間的打車費用,王先生可以通過訴訟請求對方賠付。

王先生可以訴請法院排除妨害,要求對方挪車,但時間、經濟成本可能會比較高。

來源:都市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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