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治病勿將六經與八綱辨證混同

中醫 十三經 傷寒 養生 神黃中醫智庫 2017-05-16

中醫治病勿將六經與八綱辨證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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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流行的經方學習法存在只想入門、不顧長遠的傾向,也就是隻顧實用、不講道理。現階段突出的問題有:把六經等同為八綱、把六經等同為症候群兩種誤區。

中醫治病勿將六經與八綱辨證混同

六經與八綱是不同範疇的兩種辨證體系,均來源於《傷寒論》 。兩者分開則互相配合,利於辨證論治;混同則造成混亂,模糊了《傷寒論》的原文大義。

辨六經不是分辨六大症候群。臨床辨證,辨的不只是“症”無論辨病、辨症,中醫要辨出來的是病源(審證求因) 、病機(臨證查機) ,是道理,而不只是用方的指標。

學習陳亦人先生《略論“六經鈐百病” 》一文後,筆者對目前學習經方流行的方法和觀點有了更明確的認識,對於三陰三陽辨證方法(俗稱“六經辨證” )也有了更清晰的認識。

目前流行的經方學習法存在只想入門、不顧長遠的傾向,也就是隻顧實用、不講道理。現階段,這種學習風氣在經方界佔據了不該佔據的位置。突出的問題有:把六經等同為八綱、把六經等同為症候群兩種誤區。

六經與八綱辨證源同流異

《傷寒論》原文的三陰三陽主要是辨病,每篇的開首,皆是“……之為病” ,對於兩經或三經病同時發生的,名為合病;先後出現的,名為並病。書中“此為陽明病也” , “傷寒脈弦細,頭痛發熱者,屬少陽” , “自利不渴者,屬太陰” , “自利而渴者,屬少陰”等,都是辨病的實例。

將《傷寒論》原文的三陰三陽辨病變為六經辨證,首推北宋龐安常所著的《傷寒總病論》 。龐氏將“某某病”改稱“某某證” ,首先提出六經辨證的提法。而六經辨證的核心目的是辨病之所在,這是六經辨證與八綱辨證的主要區別處。掌握了這一區別,則六經辨證與八綱辨證之間的關係便可明朗。

中醫治病勿將六經與八綱辨證混同

但只知病之所在,還不能完全解決問題,必須同時辨清病的性質,才能全面掌握病機。於是後人從《傷寒論》的精神中提煉出了八綱辨證。可以說, 《傷寒論》六病篇的全部內容都貫穿著八綱辨證精神,只不過沒有八綱名稱而已。如此看來,六經辨證和八綱辨證都來源於《傷寒論》原文,前者更重病位,後者更重病性。

許叔微《傷寒發微論》中說“傷寒最要,表裡虛實為先。 ”程鍾齡《醫學心悟》中說: “傷寒變證,萬有不齊,而總不外乎表裡寒熱四字。 ”陶節庵《傷寒全生集》首次將陰陽表裡寒熱虛實八者聯在一起,提出“夫傷寒三百九十七法,無出於表裡虛實陰陽冷熱八者。 ”其後徐春甫在《古今醫統大全》一書中又加上“綱領”兩字,以示其重要,言“表裡虛實陰陽寒熱八者,為傷寒之綱領。 ”約而言之,則為“八綱” ,這應該是八綱辨證名稱的來源。

清代程應旄《傷寒論後條辨》中也曾強調指出“ 《傷寒論》乃醫門之軌範,其中教人如何辨陰陽表裡,如何察寒熱虛實。 ”丹波元簡《傷寒論輯義》中同樣認為八綱是學習《傷寒論》的重點,並聯系治法提出“要之《傷寒論》……宜於陰陽表裡虛實寒熱之分,發汗吐下攻補和溫之別……”很多醫家強調“八綱”具有共性,但不承認六經辨證具有共性。要知六經概括了“病所” ,“八綱”概括了“病性” ,臨床辨證缺一不可,相輔相成,共同構成《傷寒論》的辨證體系,而為各種辨證的基礎。

由上可知,六經與八綱是不同範疇的兩種辨證體系,均來源於《傷寒論》 。兩者分開則互相配合,利於辨證論治;混同則造成混亂,模糊了《傷寒論》的原文大義。

等同六經、八綱辨證會誤導臨床

把六經等同於八綱首見於丹波元堅的《傷寒論述義》 ,書中說“太陽病者,表熱證是也” ; “少陽病者,半表半里熱證是也” ; “陽明病者,裡熱實證是也” ; “大陰病者,裡寒實證是也” ; “少陰病者,表裡虛寒證是也” ; “厥陰病者,裡虛而寒熱相錯證是也” 。

之後,陳遜齋 1935年中央國醫館附設訓練班演講詞中說: “傷寒六經者,陰陽寒熱虛實表裡之代名詞也。 ”這種說法似能突出八綱,但是,六經指病之所在,八綱屬於性質,是內涵迥異的兩個慨念,卻混為一談,未免混淆概念。與實際聯繫,則顯然過於機械,甚至是概念錯誤。

例如太陽病屬表熱證的說法,就不夠恰當。表熱證治當辛涼解表,麻桂辛溫怎麼能用?豈不“陽盛則斃” 。陽明病篇固然以裡熱實證為多,但也有裡虛寒證,而且有主治陽明虛寒證的方劑。主張“陽明虛寒,即是太陰” ,這是不符合“以《傷寒論》來解釋傷寒”原則的。少陰病為表裡虛寒證,只突出了寒化證,概括不了熱化證,也是片面的。

筆者認為,也許六病之“經”就象是舞臺,每一“經”都可以有寒熱虛實的不同表演,不能因某一類症多見或突出,就以偏概全。

需要肯定的是, “六經即八綱”這個觀點有利於指導部分臨床。這個觀點是可以提的,但要說明是提出者個人觀點,不能強加於仲景。

六經等同症候群是捨本逐末

六經等同為症候群是更實用、更具迷惑性的觀點。

這個觀點首先應該是日本醫家提出來的。鶴衝元逸說: “傷寒六經,非謂病在六經也,假其為紀也已。 ” ( 《醫斷與斥醫斷》 )山田正珍說: “可見此書以六經立名,猶……以甲乙為記號。注家不察,解以《素》 、 《靈》經絡之說,可謂不解事矣。 ”(《傷寒論集成》)。

其後,陸淵雷說“本論六經之名,譬猶人之姓名,不可以表示其人之行為品性” 、 “熱病之症候群,為湯液家所宗”(《傷寒論今釋》),明顯受到日本醫學的影響。

辨六經就是分辨六大症候群嗎?臨床辨證,辨的只是“症”嗎?無論辨病、辨症,中醫要辨出來的是病源(審證求因) 、病機(臨證查機) 、是道理,而不只是用方的指標。

在症候的後面加一個群宇,意味著僅是表象的集合,而不存在什麼內在的病理聯繫。

按照症候群的說法,每一張方劑的主治證,就應是一群症狀的集合,至於為什麼出現這些症狀?這個方子除了這些症狀還能治療其他的症候群嗎?出現這類症狀就一定可以用這個方子嗎?均無法回答。

《傷寒論》已經有很多的明示、暗示,應該無需贅言了吧。

中醫治病勿將六經與八綱辨證混同

疾病千變萬化,症候群千變萬化,可以學習的,只有規律和道理。

國畫大師白石老人曾說,似我者死,學我者生。照貓畫虎難畫骨,症候群說白了只是“照貓畫虎”式的經方學習應用方法,沒有靈魂,沒有創造性,有形無神,以之入門可以,但是如果一直堅守之、提倡之、推廣之,則不可以。 (本文資料和文獻內容系根據陳亦人先生《略論“六經鈐百病” 》一文整理。)

中醫治病勿將六經與八綱辨證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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