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東大會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本次股東大會未出現否決議案,也不涉及變更前次股東大會決議的情形。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召開情況

1、召開時間:

(1)現場會議召開日期和時間:2017年5月10日(星期三)下午13:30

(2)A股網絡投票時間:網絡投票系統包括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網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過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時間為2017年5月10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過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時間為2017年5月9日(星期二)下午15:00至2017年5月10日(星期三)下午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2、召開地點:廣州市天河區天河北路183-187號大都會廣場42樓大會議室

3、表決方式: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4、召集人: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屆董事會

5、主持人:董事長孫樹明先生

6、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出席情況

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託代表人數共57人,代表股份4,020,844,086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52.7595%。其中,出席本次會議的A股股東及股東代表50人,代表股份3,535,485,422股,佔本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46.3908%(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共26人,代表股份9,603,681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260%);出席本次會議的H股股東及股東代表7人,代表股份485,358,664股,佔本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3686%。

此外,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公司聘請的律師、會計師等中介機構出席了本次股東大會。

二、議案審議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議案採用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本次會議審議事項具有合法性和完備性,會議議案均獲得了通過。具體審議議案如下: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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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1.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公司股東吉林敖東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遼寧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是提案8《關於預計公司2017年度日常關聯/連交易的議案》所列交易(或可能發生的交易)涉及的關聯方,共持有股份3,189,206,171股,上述關聯股東對本議案迴避表決。出席股東中,非關聯方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為831,637,915股。

2. 劉雪濤女士的證券公司董事任職資格和李延喜先生的證券公司獨立董事任職資格尚需獲得監管部門批准,其將於獲得相關任職資格之日起正式履行職責。

3.提案11《關於修訂公司的議案》為特別決議事項,股東大會作出決議需要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該項提案獲得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3以上通過。

公司《章程》(草案)經股東大會批准後,並經監管部門核准後生效。在此之前,現行公司章程將繼續適用。

本次通過修訂後的公司《章程》(草案及條款變更新舊對照表)全文已與本公告同時在巨潮資訊網站(www.cninfo.com.cn)披露。

4. 本公告中,部分合計數與各加總數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數上可能略有差異,這些差異是由於四捨五入造成的。

三、A股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說明

A股中小投資者(除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A股股東)的表決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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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1.律師事務所名稱:北京市嘉源律師事務所

2.律師姓名: 文樑娟、蘇敦淵

3.結論性意見: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合法、召集人和出席會議的股東或股東代理人的資格、表決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合法有效,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五、備查文件

1.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並加蓋董事會印章的《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市嘉源律師事務所關於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七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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