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中日關係,還需清除哪些障礙?

推進中日關係,還需清除哪些障礙?

資料圖:日本首相安倍晉三

以日本首相安倍晉三成功訪華為契機,兩國關係風雨過後,漸露彩虹。日方希望兩國關係從此化競爭為協調,互利合作,互不構成威脅。中方則強調妥善處理歷史、臺灣等敏感問題,踐行互為合作伙伴,互不構成威脅的政治共識。然而,兩國要真正實現和解,還需正視現實,克服難點。

首先,要正視一個戰略前提,即日美同盟。日美同盟是一個實際存在,它是二戰結束後在美國對日佔領的背景下形成的,美軍基地遍佈日本各地,日本的一舉一動都處於美國掌控之中。邦交正常化以後,中日兩國提出世代友好的願景,同時鑑於現實考量並未觸及日美同盟。對日本來說,這個同盟既是制約其所謂“普通國家”化的緊箍咒,也是其防衛政策的重要一環,日本的任何對外戰略調整,都必須考慮美國的舒適度,中日關係也不例外。比如,近年來儘管日本拒絕參加美軍在南海的所謂“航行自由”行動,但又不得不去那裡活動,這既是向中國施壓,也是給美國一個交代。安倍訪華回國後,NHK電視臺播放了“加賀”號在南海被我“蘭州”艦跟蹤的視頻,很是耐人尋味。聯想到10月27日安倍訪華的最後一天,特朗普揚言要對日本商品徵收20%關稅和29日安倍會見印度總理莫迪時強調日美印澳戰略合作,也足以讓人感到日本外交“捉襟見肘”的矛盾性。

其次,要重視兩個基本目標,即和平與合作。在不觸及日美同盟的前提下,中日兩國也不是不能改善關係。邦交正常化時兩國達成了儘管社會制度不同,但應該而且可以建立和平友好關係的共識,還把兩國間關係定位為持久的和平友好關係。關於互利合作,田中角榮曾說過:“日中兩國實現邦交正常化,最值得高度評價的是中國方面放棄了一切對日賠償要求。……日本應該對中國進行經濟合作”。日方從1979年起總共向中方提供了約320億美元的政府開發援助,中國也向日本開放了廣闊的市場,如今兩國之間的貿易總額已經超過3000億美元。如今,中日關係重回正軌。儘管在日美同盟前提下,但中日務實合作,還是前景可觀。

第三,要管控三個爭論焦點,即歷史、臺灣和領土問題。三個焦點是在追求和平與合作過程中存在的障礙。關於歷史問題,日方曾在1998年表示過:“遵守1972年的中日聯合聲明和1995年8月15日內閣總理大臣的談話,痛感由於過去對中國的侵略給中國人民帶來巨大災難和損害的責任,對此表示深刻反省”。但前首相小泉曾連續六年參拜靖國神社,安倍首相也向靖國神社獻“真榊”,造成中國人民無法相信日方在歷史問題上有反省的誠意。關於臺灣問題,日方曾鄭重承諾“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並對臺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表示“充分理解和尊重,並堅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條的立場”。但日本的親臺派至今與臺灣當局藕斷絲連,試圖打臺灣牌,破壞中日關係的政治基礎。關於釣魚列島問題,日方無視史料,硬說這些島嶼是無主地,還破壞擱置爭議的共識,強行將該島嶼國有化,導致兩國關係降入冰點。中日關係要想長期穩定,就必須克服這三個難點,求同存異,尊重感情,以心傳心,有效管控分歧。

第四,要堅持四個文件精神,即1972年《中日聯合聲明》、1978年《中日和平友好條約》、1998年《中日聯合宣言》和2008年《中日聯合聲明》。這四個文件是中日兩國在日美同盟前提下達成的解決爭論焦點問題的政治協議,通過1972年的《中日聯合聲明》就歷史問題和臺灣問題達成了最大限度的政治共識,並在1978年以條約的形式把這些共識固定下來。1998年又與時俱進強調了建立致力於和平與發展的友好合作夥伴關係,強化了和平與合作的目標,日本承諾將繼續只同臺灣維持民間和地區性往來。2008年,兩國提出了全面推進戰略互惠關係的願景,給中日關係以新的定位,日方還承諾繼續堅持在《日中聯合聲明》中就臺灣問題表明的立場,並共同努力,使東海成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堅持四個政治文件精神,就是遵守承諾,迴歸友好合作的原點,就是不忘初心,共創未來的保證。

日美關係和中日關係是日本外交的兩大支柱,突破日美同盟發展中日關係在現階段並不現實,但破壞中日關係以取悅美國也不符合日本利益。其實,中日關係並不針對第三國,中國既不試圖拉日本反對誰,也不希望任何同盟成為反華的工具。日方如果真的期待兩國關係能由競爭轉為協調,由相互威脅變為夥伴,發展自由公正的貿易體制,就應淡化日美同盟的反華色彩,追求和平與合作的目標,管控三個爭論焦點,堅持四個文件精神,排除障礙和干擾,共同推動中日關係走向廣泛合作的新時代。

(廉德瑰,上海外國語大學中日韓合作研究中心執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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