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腫瘤診療中的診斷、辨病、辨證與辨症

本文作者:吳萬垠。文章來源:中國中西醫結合雜誌。

中醫腫瘤診療中的診斷、辨病、辨證與辨症

惡性腫瘤已成為全球高發病率和高病死率疾病之一,也是當前醫學界的亟待解決的重大難題。 中醫藥在現代腫瘤治療中發揮替代和補充作用,已越來越受重視,但中醫藥治療腫瘤仍存在很多爭議的問題,如中醫腫瘤病名及診斷規範化,辨病與辨證,辨證與辨症關係的理解欠一致。 筆者就腫瘤中醫診斷、辨病與辨證權重及辨證與辨症的關係進行闡述,以期拋磚引玉,引起更多學者進行討論,形成相應的共識。

1腫瘤中醫診斷

腫瘤(tumor neoplasm)是指在各種致瘤因素作用下,機體細胞在基因水平上失去對其生長的正常調控,導致單克隆性異常增生而形成的新生物。中醫病名是在漫長的發展過程中逐漸形成的,由於認識的侷限性,中醫古籍並無特定臟腑腫瘤的稱謂。古代文獻中對於腫瘤的認識,主要記載在“繭脣”、“舌巖”、“ 失榮”、“ 喉蕈”、“ 石癭”、“ 噎膈”、“肺積”、“乳巖”、“ 伏樑”、“ 瘕”、“ 積聚”、“ 腸覃”、“翻花瘡” 等病的相關章節。 中醫古籍對腫瘤病名多采用以主症( 證) 或體徵、病因病機、病位結合主證或產生的後果等方式。

古代文獻對腫瘤的命名有一定的侷限性。 首先,同一腫瘤散在於各個症狀的相關章節。 例如肺癌,其常見症狀主要是咳嗽、咯血、氣促及胸痛,可能散在於“咳嗽”、“咯血”、“懸飲”、“息賁”及“胸痛”等古籍中。其次,不同腫瘤可能記載在同一章節。 例如肝癌及胃癌均可出現納差、腹脹等症狀,因此會被認為是痞滿。此外,古籍描述的腫瘤包括良性腫瘤及惡性腫瘤。 例如婦科腫瘤的瘕,可能包括良性的子宮肌瘤及惡性的子宮癌。 最後,古籍記載的腫瘤部位雖一致,也可能是現代醫學的不同類型的腫瘤。 例如胰腺腫瘤可歸在“積聚”範疇,但胰腺腫瘤的病理類型可以是胰腺癌或胰腺神經內分泌腫瘤,兩者預後及治療方案均不同。顯然,古代文獻有關腫瘤命名的侷限性為後來學者文獻整理與臨床研究帶來了一定困難,已不能滿足現代腫瘤學要求。 如何對中醫腫瘤命名進行規範和統一,對於現代中醫腫瘤臨床及理論的發展具有現實意義。

現代中醫腫瘤治療應與西醫腫瘤學融合及補充,中醫腫瘤的病名應統一採用西醫的疾病名稱,其原因如下:(1)現代中醫腫瘤的最終診斷均要參考現代醫學腫瘤學的診斷標準,通過影像學及病理學確診,進行免疫組化、驅動基因檢測確定亞類分型及指導治療;(2)中醫經典古籍巨擘也是以疾病為綱進行論治,《傷寒論》作為中醫四大經典之一,其編寫以六經病為綱,

經方為目,與現代醫學類似;(3)統一的疾病命名有利於制定中西醫結合治療方案,精確判斷預後,促進中醫腫瘤學現代化。有學者認為中醫腫瘤病名照搬西醫病名不利於中醫腫瘤學的發展,其理由是中醫病名是對疾病的發展、變化的高度概括,不能完全用西醫病名來詮釋中醫病名。

中醫腫瘤診療中的診斷、辨病、辨證與辨症

也有學者認為,中醫腫瘤命名應採用西醫腫瘤命名法,中西醫命名統一,更能促進中醫、中西醫結合的臨床與科研工作深入與擴大,推動臨床與科研工作規範化, 進而形成新的中醫腫瘤學理論,中醫腫瘤命名的改革與規範化,勢在必行。筆者認為中醫腫瘤病名應採用西醫腫瘤疾病名稱,同時加中醫證候,病因病機的認識也要結合現代醫學的理論。

現代中醫腫瘤的診療流程應與西醫應保持一致,中醫應全程參與, 優勢互補。首先進行影像學檢查(CT、MR、ECT或全身PET/CT)明確腫瘤分期。其次明確病理。病理明確後還應進行基因檢測以瞭解預後及指導治療。最後待病理( 包括驅動基因狀態)及分期明確後決定下一步中西醫結合治療方案,中醫藥治療應全程參與,起替代和補充作用。 以肺癌為例,

新發肺癌首先進行胸部CT、頭顱MR及全身骨掃描或全身PET/CT瞭解全身情況。若腫瘤為早、中期,則進行手術、術後輔助放化療,同時用中醫進行扶正、減毒及防止復發。 若腫瘤為晚期,則行纖維支氣管鏡或穿刺活檢明確病理及基因情況,驅動基因陽性者口服靶向藥物,中藥對靶向藥物有一定的增敏或延緩耐藥作用,同時減輕靶向藥物引起的皮疹、 腹瀉等不良反應;驅動基因陰性者首先化療,化療期間中藥能減輕消化道及骨髓抑制等不良反應,化療結束後用中藥抑制腫瘤起替代化療作用。

2辨病應重於辨證

辨病論治是根據某種具體的疾病,分析該病的特徵,進行論治的臨床思維方法。辨病論治思想首見於張仲景的《金匱要略》及《傷寒論》,《金匱要略》是以具體的病( 或症狀)為綱,《傷寒論》以六經病為綱。 需要強調的是,現代中醫腫瘤的辨病應當是在當代醫學科技指引下的對疾病的認識。

現代醫學診斷腫瘤主要是通過影像學、理化檢查及分子病理檢測,從微觀的基因、細胞水平定性疾病;中醫學認識腫瘤則是採用四診合參、司外揣內的方法,從宏觀角度對疾病進行辨識。現代醫學診斷腫瘤具有準確性及客觀性,而中醫學認識腫瘤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和主觀性。惡性腫瘤的最終確診均應有病理診斷,每種腫瘤均有一定的臨床特點,其病因、病機、傳變及預後也都有一定的規律可循,因此臨床應先辨病,明確診斷。由於同一腫瘤在不同發病階段,或合併不同併發症,其臨床症狀迥異,臨床證型不一致,治法也不一致,故在辨病基礎上尚需辨證。 辨病有助於把握疾病的發展規律,並進行鍼對性的治療,因此建議中醫治療腫瘤應先辨病,再辨證,辨病重於辨證。

中醫腫瘤診療中的診斷、辨病、辨證與辨症

雖然建議先辨病再辨證,但在臨床實踐中辨證辨病論治與辨證論治要相結合。 “只辨病而不辨證” 或“只辨證不辨病” 均有一定侷限。只辨病而不辨證不僅不符合中醫治病理念,而且會出現不利的結果。以晚期腫瘤患者為例,若患者正氣虧虛的情況下,不重視固護本氣,只是辨病加用很多抗腫瘤藥物,會敗壞胃氣,損傷機體正氣,加快病情進展。只辨證不辨病也可能會出現延誤病情的結果。以咳嗽為例,若咳嗽為普通外感引起的咳嗽,經辨證論治後咳嗽會好轉或痊癒;若咳嗽是腫瘤或結核所致,常規的辨證論治則可能會延誤病情,導致腫瘤進展或結核加重。

3辨證有別於辨症

臨床實踐中,在辨病的基礎上進行辨證論治時經常配合辨症治療,但辨證論治又有別於辨症治療。證是疾病發生髮展過程中的病因病位、病性,以及邪正鬥爭強弱等各方面情況的病理概括。根據四診合參所獲取的資料,對疾病的病因(如內傷、外感等)、病位(如表、裡、髒、腑等)、病性(如寒、熱等)、病機(虛、實等)、病勢( 如邪正盛衰、疾病發展趨勢等)、患者體質以及患病時季節氣候與周圍環境等因素進行概括總結所得。證具有穩定性,同時也有動態性,受諸多因素影響。

腫瘤患者中醫證型的影響因素如下:(1)腫瘤性質,不同腫瘤患者的證型因腫瘤部位及性質不同而異,如泌尿生殖系統惡性腫瘤(前列腺癌、腎癌或子宮內膜癌)的證型以脾腎氣虛、溼濁瘀阻或脾腎陽虛、溼濁瘀阻為主,肺惡性腫瘤多以氣虛痰溼為主。(2)腫瘤分期,證型隨腫瘤分期變化而改變,如肝癌早期以肝鬱脾虛為主,中期會出現氣滯血瘀,晚期可能會出現肝腎陰虛。(3)腫瘤治療手段,各種治療措施均對患者證型有一定影響,放療為熱毒之邪,放療後會表現為氣陰兩虛之象,化療後主要表現為脾虛溼蘊之象,靶向治療後可能會出現陰虛內熱及脾虛溼困之象。(4)臨床療效,臨床療效的結果也影響證型演變,如中期肝癌疼痛

時其證型為氣滯血瘀,治療後症狀緩解其證型變為肝鬱脾虛,若治療腫瘤進展出現黃疸其證型可能演變為溼熱內蘊或溼瘀互結。(5)併發症,併發症的出現也影響證型,如肝癌患者合併上消化道出血後其證型由肝鬱脾虛演變為氣虛虧虛。(6)基礎疾病,基礎疾病也會影響腫瘤患者證型,如合併糖尿病患者在原本證型基礎上可能會兼夾陰虛內熱之象。 除以上因素外,中醫證型也受患者體質、居住環境等因素影響,也由於證型的多變性,臨床應以辨病為主。

症是症狀、體徵,指患病後出現的背離正常生理範圍的異常現象,如發熱、惡寒等,是人體出現疾病的反映。症既是證候的構成要素,又是臨床急需要解決的問題。症狀也受多種因素影響,其影響因素與證候類似,與腫瘤性質、臨床分期、治療手段、臨床療效、併發症及基礎疾病等有關。此外,症狀還與日常生活、飲食起居及心理狀態等因素有關。如日常生活中感受風寒感冒後可能出現發熱、鼻塞流涕及咳嗽等症狀,飲食不節(潔) 出現噁心、嘔吐、腹痛及腹瀉等,精神緊張出現失眠、煩躁及焦慮等症狀,以上症狀與腫瘤無關,卻嚴重影響患者。

中醫腫瘤診療中的診斷、辨病、辨證與辨症

辨證論治是中醫學認識和治療疾病的基本原則,包括辨證和論治兩個過程。所謂辨證,就是根據四診所收集的資料,通過分析、綜合,辨清疾病的病因、性質、部位以及邪正之間的關係,概括、判斷為某種性質的證;論治是根據辨證的結果,確定相應的治療方法。辨症論治是以緩解或消除症狀或體徵為目的的治療方法。

辨證能把握疾病的主要矛盾,辨症則能發現疾病的現時矛盾,主要矛盾與突出矛盾不完全一致,體現出疾病的標本緩急輕重。 辨證辨識疾病的本,辨症則辨清疾病的標,辨證論治解決主要矛盾,辨症治療解決突出矛盾。 症可能是證的某個症狀,有些症是可以通過治療獨立解決的,有些必須要通過控制病或證才能得以緩解。 辨症是辨證的補充,是臨床不可或缺的治療手段。 如肺癌患者其證型為氣滯血瘀,同時合併痰中帶血,可在辨證論治的基礎上加用三七、藕節炭及紫珠草等辨病治療。

4結語

綜上,中醫腫瘤病名應採用西醫腫瘤疾病名稱,同時加中醫證候。國家醫政部門曾有過相關規定,但比較含糊、推行力度不夠,今後應該明確規定並督促醫療單位執行。 中醫腫瘤診治過程應與西醫一致,採用規範化的診療流程,在西醫治療基礎上融入中醫藥治療手段,以達到扶助正氣、改善症狀、提高生活質量、防止復發或長期帶瘤生存的目的。

中醫治療腫瘤應先辨病,再辨證,辨病重於辨證;對於一些一時無法獲得確切診斷的疾病,辨證可為首選。 辨證不同於辨症,辨證是辨主要矛盾,辨病是辨突出矛盾,辨症是辨證的重要補充。 中醫治療腫瘤應以辨病為先,辨證為主,辨症為輔,採用“辨病+ 辨證+ 辨症”的“三位一體”法,即“以病為本,以證為綱,病證結合,佐以對症”。

中醫腫瘤診療中的診斷、辨病、辨證與辨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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