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式離婚:作為法官,我要不要給你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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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式離婚:作為法官,我要不要給你六個月

中國式離婚訴訟中,有一個不成文的期間叫做“六個月”:第一次起訴離婚的,只要不是因為家暴重婚、吸毒賭博、遺棄虐待等惡性事件起訴離婚的,法官通常都會勸你:

第一次起訴?過六個月再來吧。有無原則性矛盾?冷靜六個月。性格不合?給你六個月再想想。當然,我也常常在六個月之後,看到一對對熟悉的面孔又來到法庭。

我養你啊!法庭勸你醒醒吧

看過《我的前半生》嗎?我天天在法庭上看。一個碩士學歷的姑娘,畢業後在家做全職媽媽。七年之癢後,老公出軌起訴離婚,彼時她已35歲。這樣的姑娘,我每週能見仨,她們有個共同特點:都會像柳飄飄一樣被那句“我養你啊”感動得一塌糊塗。

然而法庭上的情況是怎樣呢?男人說,孩子歸我,你沒有錢,沒有撫養能力。你沒有房子,孩子沒地方住。你沒有上海戶口,孩子上不了學……面對咄咄逼人的“三無”詰問,姑娘低著頭紅著眼說,他當初說過他賺錢養家,讓我不要工作的。真是悲涼又無力的辯白。

有一件事,家事法官都懂:男人想要包養小三,最安全的辦法就是把女人圈養在家中,她的生存能力會像溫水煮青蛙一樣消失殆盡,她們沒錢沒話語權,請不起律師,囧得連撫養權也爭取不到。

“我養你啊”,法庭勸你醒醒吧!

現代社會,婚姻已經從“圈養型”演變為“合夥型”:它是經濟的共享,責任的共擔,風險的共負。男強女弱的時代漸行漸遠,強強聯合佔據了主流婚戀觀。如果說舊時的浪漫是“烽火戲諸侯,只為博美人一笑”,而如今的理想伴侶則變成了“希望你是美人,還希望你是諸侯”。

選擇做全職媽媽本身無可厚非,但無論何時要保有走出家門說幹就幹的能力,否則將來一拍兩散時可能連後路都沒得退。

婚姻應該是做加法甚至乘法,而不是做減法。你創造了多少價值,法律替你保護。倘若你連生存能力都沒有,法官也做不了你的超級英雄。

最後,姑娘哀求我:我沒有住的地方,不判離行不行?

我可以幫她爭取半年的時間,但我希望這段時間,她用來反省這段關係,而不是寄希望於對方繼續養她。否則,這次不判離,那六個月之後呢

嫁給愛情?我聽過最扯的雞湯

我見過一對不怎麼般配的伴侶。女方月薪3萬,男方月薪4000元,這本就是雙方父母不看好的一段婚姻,現在女方要離婚,男人死活不肯。我提了一個尖銳的問題:你們的經濟懸殊如此之大,如何平衡家庭關係?

男方無辜地說,當初她說嫁給了愛情,如今她卻嫁給了錢。女方冷笑一聲:你說的嫁給愛情,就是我為你付了三年房租,你卻連一隻包包都送不了我?

男方不說話。我相信那一刻,他心中已過萬重山。

其實,問題的根源不在於錢,也不在於愛,而在於三觀不合。姑娘穿著菲拉格慕出入高端會所,男人覺得這是虛榮拜金;男人鍾愛爐邊灶臺厭惡觥籌交錯,姑娘覺得這是不求上進。姑娘想實現財務自由過上更優質的生活,而男人只想平淡的蝸居,擇一人愛一生。

你不能說姑娘錯,因為世界那麼大,她想去看看,你也不能說男人錯,因為採菊東籬下,他想見南山。但兩個人在一起,也許就是個錯。

“嫁給愛情”,是我聽過最扯的雞湯。

愛情是戀愛的必要條件,但絕不是結婚的充分條件。戀愛戀的是現在,是一道文科題,有華麗的辭藻就行;結婚結的是未來,是一道理科題,要合併同類項,三觀同頻共振才能對抗時間的印記。切不可把理科題當文科題做。

休庭時,男方諾諾地說:我對她是一片真心,不判離行不行?

我可以幫他解圍一次,但我希望這次解圍後,他能反思雙方價值觀的錯位,而不是舔舐枉薄的自尊。否則,這次不判離,那六個月之後呢?

談錢傷情?貧賤夫妻百事哀

我剛工作時,聽老法官們講起過一個盛傳黃浦法院多年的囧案。

一對下崗夫妻,到法庭上連一床棉被一隻鍋子都要分。法官耐著性子幫他們分了一上午鍋碗瓢盤,最後還剩下一臺吱呀呀的電風扇和一輛除了鈴鐺不響哪兒都響的自行車。

法官說,這自行車總不能前軲轆給你後軲轆給他啊,不行就給個折價款吧。結果呢誰都不肯讓步,最後的方案讓人啼笑皆非:一三五你用,二四六我用。

電風扇怎麼辦呢?法官的耐心終於碰觸到了棺材板的邊緣,指著法庭一臺落滿灰塵的風扇說:拿走吧。第二天,法官把自家風扇搬來了法庭。

如果說這個已成為上個世紀的歷史,那麼幾年前,我調解過一個案子,開頭是一樣的窮,結局卻是不一樣的囧。

倆啃老族,擠在祖輩留下的一間7平米老公房中。男方要求離婚,女方說離可以,我沒地方住,給20萬房屋補償款。我問男方能給多少?他說2萬塊。我問怎麼付?他說分十年,一年2000。調解陷入的僵局,一如他們要啥沒啥的婚姻一樣尷尬。

女方腰一叉:不離了!有種你半年後再來。最後,男方撤訴了。

這樣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的調解挺沒勁,對著兩個相看生厭又捉襟見肘的人,談錢,是一種揶揄,談感情,是一種奢侈。雖然婚姻看似一場感情的投資而無關銅臭味,但當離婚協議就擺在你面前時,沒錢可能連簽字的底氣都沒有。

兩個案子,一個因為窮而離了婚,一個因為窮而離不了婚。我不能說,富人離婚就多體面,窮人離婚就多貧賤,但婚姻裡,如果連起碼的物質基礎都不能保障,還不去為生活打拼,別說結婚的生活舉步維艱,就連離婚的本錢都少得可憐。

男方撤訴後,我多結了一個案子,卻怎麼也高興不起來。這次,男方因為掏不出錢而不敢離婚,女方因為拿不到錢而不甘離婚,那六個月之後呢?

從一而終?請你回答靈魂三問

我見識過一刀200頁的微信聊天記錄。

男方在陌陌上與七位姑娘約炮,尺度多大呢?我只能用各有千秋來形容。如果你看過《致命ID》,你會以為他有多重人格:他能隨時切換自己的人設面具去迎合對方的風格,時而是霸道總裁,時而是扇面書生。

然而開庭時,男方態度頗為誠懇,聲稱只是逢場作戲懇請對方忽略不計。

如果考慮到第一次起訴,我其實可以不判離。

出軌的故事,每天都在上演。法官們偶爾也會討論:人為什麼會出軌?臨床醫學稱,兩性相吸時,荷爾蒙最長只能分泌18個月,這或許是人容易見異思遷的生物學依據。

作為學法之人,我不喜歡站在道德的高地譴責人性:一輩子很長,只愛一個人很難,此乃食色性也;曾經斯人若彩虹,如有一日感情淡了相忘於江湖,也不失一種灑脫;但最可悲的是一方除卻巫山不是雲,一方非要尋求彼岸繁華三千,從此化作山水不相逢的恩仇。

所以,在你即將與同一個人朝夕相處50年甚至更長時間之前,你需要向自己發出直擊人性的三問:

一問自己是否能夠從一而終?

二問面對偶然闖入生活的那個光彩照人的姑娘,能否在欣賞和愛情之間畫一條分界線?

三問如果你在思想上開了小差,能否在行為上及時止損?

如果你自己都不篤定答案,請慎重考慮一下是否要上婚姻這趟車。

婚姻不是雲雨之歡,是荷爾蒙消退後的一茶一飯,彼此忠誠是遊戲規則。兩個人的熱鬧和一個人的精彩都很好,但你不要走進遊戲卻覬覦牆外的芬芳,退出遊戲又想品嚐屋內的熱湯。

最後這個案子,我判離了。婚姻中有些事只有0次和100次的非黑即白,沒有1次和2次的灰色地帶。你非要韋小寶只愛你一個,熬得過六個月嗎?

韓劇裡的婚姻是美好的,現實中的婚姻是平淡的,法庭上的婚姻是糟糕的。

在我心中,這些糟糕的婚姻是否還有得救?

作為法官,我給你六個月,是分是合,看你的造化。

作為普通人,我相信,對的人,一輩子都很短。錯的人,六個月都很長。

來源:人民法院報微信公眾號

作者:趙霏

編輯:楊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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