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清,欠琉球一個解釋!

中國近代史 日本 中日關係 臺灣 宛如清揚 2017-06-20

滿清,欠琉球一個解釋!

滿清,欠琉球一個解釋!

最早在史書上關於琉球的記載可追溯到千年前的隋朝,那時中原與琉球的商貿發展、人民往來已十分活躍.朝廷曾派出大臣朱寬勸說琉球王進貢臣服隋帝。

另一記載是十四世紀,明太祖年間中國的又一鼎盛時期,琉球王正式向朝廷進貢,接受中國保護和冊封,派出大量學生學習吸收中原的文明文化,和朝鮮、越南、緬甸一樣成為中國的附屬國,

一六零二年,倭國的“薩摩藩侯“就象當時的倭國海盜“倭寇“偷襲中國沿海一樣,武力脅迫琉球歸為“藩屬“,在遭到反抗後,於一六零九年派島津家久,率兵攻入琉球,俘虜琉球王,派兵監督琉球內政四十五年。一六五四年琉球王終於擺脫了薩摩藩的控制,感念中國的厚道皇恩,主動遣使臣到中國請求冊封。當時的大清康熙皇帝封琉球王為尚質王,定二年進貢一次。此後又是二百多年,尚質王朝貢不絕,採用中國年號,沿用漢唐文化,稱中國為父國。1880年被日本吞併,其國王依然派使者來朝進貢!

十九世紀七十年代(1868),倭國“明治維新“運動已經開始,雷厲風行的改革在經濟開放、教育普及和社會西化方面取得巨大進展,但隨之而伴生的爆發心理和軍閥執政的結果,導致這個國家產生了對外野蠻武力擴張的狼子野心。就在這時,發生琉球漁民在臺灣遇難的“臺灣事件“,給了倭國一個藉口。

一八七一年琉球居民六十六人航海遇風飄到臺灣,被臺灣原住民殺害五十四人,餘十二人被中國的臺灣政府保護,送回琉球,被殺五十四人臺灣當局則不過問。這時候倭國則以“保護國民“為藉口向中國交涉,遭到中國的嚴詞拒絕,大清總理衙門大臣毛旭熙說“二島具我屬土,屬土之士相殺,裁決固在於我,何預貴國事,而繁為過問?”

倭國則從毛的“殺人者結屬生番,故旦置之化外,未便窮洽“中,斷章取義詭辯硬說中國承認琉球和臺灣不屬於中國,進一步無中生有地編造:琉球從一六零二年起已是倭國島津藩(薩摩藩)的“藩屬國“。倭國以此為藉口於一八七叄年,兵臨琉球,廢除國王,另立傀儡。

第二年又派陸軍中將西鄉從道率兵叄千登陸臺灣,大肆攻掠,並披荒屯田,備賴下來不走了。倭國軍閥山縣有棚還提出一個野心勃勃的“外徵之策“,企圖奪取整個臺灣。大清聞訊,派沈保楨統兵萬人,緊急赴臺,並決心死戰。倭國見大事不妙才肯“和談“,威逼敲詐腐敗愚蠢的大清簽下喪權辱國的《北京專約》,清廷竟然承認倭國此舉為“保民益舉“,還賠償倭國白銀五十萬兩中日關係的近代史上,喪權辱國的屈辱事件,自此一發而不可收。

一八七五年,倭國得寸進尺,大軍開入琉球,禁止琉球進貢中國和受大清冊封,廢除中國年號,改為明治年號。雖然大清軟弱無能至此,但在琉球主權問題上始終堅持為中國所有,沒有讓步。直到明治十二年(一八七九年)天皇政府推行“廢藩設縣“,在琉球強行搞了個所謂的“琉球處分“,把琉球一分為二:北為倭國領土,改為“沖繩縣“,南為大清領土,並企圖硬逼中國承認。

倭國憑什麼?1879年7月3日和23日,琉球國王又密令紫巾官向德宏兩次赴天津拜謁李鴻章,請求清政府問罪於日本。10月24日,琉球耳目官毛精長等人到北京總理衙門“長跪哀號,泣血籲請”,希望清政府能在“俯憐二百年效順屬藩”的份上援救琉球。

而清廷在倭國武力威懾下一味地厭戰求和,在提出毫無作用的“嚴重抗議“後,乃提出另一妥協方案,即三分琉球:挨近倭國方向的庵美大島為倭國領土,沖繩群島按“琉球處分“以前的狀態仍歸琉球中山王的領國,南部的先島群島為中國的領土。而在此時,沙皇俄國在伊犁邊界又欺負大清無能,掠奪蠶食。朝廷迫於內外交困,於一八八零年九月再次向倭國讓步,按倭國的二分法草簽分界條約。

按此條約現在倭國控制的包括宮古、石橫、八重山群島在內的先島群島,準備歸還中國。但此條約在北京遇到朝廷重臣的大力抨擊,指責這是“賣國契“,主戰派甚至主張立即派出重兵,不惜與日決戰到底。最後中堂李鴻章上奏摺說:“日人多所要求,允之則大受其損,拒之則多樹一敵,唯有以延宕一法,最為相宜“,大清隨擱置此案。後來雖經倭國再三催促也沒結果,清廷不籤此約,那就意味著中國不僅擁有南琉球的主權,而且仍然堅持琉球北部的主權。此後,倭國乾脆裝聾作啞,繼續竊居中國領土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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