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鴻章簽署的《馬關條約》,把日本的侵華戰爭往後推遲了四十二年

李鴻章簽署的《馬關條約》,把日本的侵華戰爭往後推遲了四十二年

大家都知道,在中國近代史上,李鴻章作為代表,曾經簽署了許多不平等條約。像是《煙臺條約》、《天津條約》、《中法新約》、《馬關條約》、《中俄密約》、《辛丑條約》等等。為什麼這麼多不平等條約,都是由李鴻章作為代表簽署的呢?為什麼當時還有外國列強點名要求,要他來簽署呢?

說起來啊,籤不平等條約這事,畢竟不像買一棟拎包入住的房子那麼簡單。不能到了現場之後,點個頭、哈個腰、再籤個字就算完了。尤其是在清朝末年,必須得使盡權謀手段,明明挨宰已經是板上釘釘的事了,但也得能爭一分是一分,也就是要把損失降到最低。

所以這口黑鍋,就不是隨便什麼人能背得起的。要背這口鍋,不僅需要極厚的臉皮和良好的心態,更需要有國際視野和深沉的心計。李鴻章,是最合適的一個。

在當時的清政府裡,哪怕是那些優中選優的官員,也就分為兩種:一種是不長心的王爺;還有一種,就是那些滿腦子忠君愛國思想,又完全不接地氣的所謂清流。不幸中的大幸是,比起上面這兩種人,李鴻章既懂洋務,又有外交手腕,哪怕是在局面最不力的情況下,他也能盡力扛住,能爭一分利益就是一分。

比如說在籤《中俄伊犁條約》的時候吧,之前派了崇厚去,結果差點把大半個新疆都割讓給人家了。李鴻章危急時刻出手,寫信請來戈登幫忙。其實呢,就是要變相拉英國入局,最後硬是把已經吃到俄國人嘴裡的肉——中國北疆,給生搶回來了。

都說李鴻章這一輩子,最後有兩大恥辱,就是簽了《馬關條約》和《辛丑條約》。但其實在簽約的過程中,他一直在拼盡全力,用連橫合縱的智慧和敏銳的洞察力,儘可能去保中國的利益。比如說《馬關條約》,生生把賠款往下壓了一億,雖然最後沒能保住臺灣,卻促成了三國的干涉,保住了遼東半島。否則的話,我們可以想象一下:日本如果在1895年的時候,就同時吞併了朝鮮、臺灣和東三省,那這對中國意味著什麼?

所以很多日本學者都說,李鴻章簽署的《馬關條約》,把日本的侵華戰爭,整整往後推遲了四十二年。

而《辛丑條約》呢,也是同樣。儘管被認為是中國歷史上最恥辱的一部不平等條約,可只要看看當時的背景,就知道是怎麼回事兒了。當時,東南五省都互保了,北京也淪陷了,歐美日八國已經畫地為牢了,就這麼慘到不能再慘的境地,中國最後竟然還沒完全淪為殖民地。也是因為李鴻章在這個過程中靈活斡旋,對八國分化瓦解,最後促成了這個當時所能達到的最好結果。

更有意思的是,李鴻章在《馬關條約》和《辛丑條約》談判中的表現,在中國歷史教科書裡,他總是被拿出來說事,表現出清政府喪權辱國什麼的,但在日本和韓國,他的表現卻被拿來做企業文化培訓的經典案例:那就是,一個老人是怎樣在絕境下,儘可能爭取最大利益的。

而且還得說明的是,就算是“賣國”,李鴻章也並不“白賣”。每次背完黑鍋,換來的都是他個人的官位和話語權的飆升,作為曾國藩的得意門生和洋務派的重量級人物,李鴻章有“東方俾斯麥”的稱號,這也是“賣國”換來的權位回報。

這些雖然都屬於他的私人利益,不過話又說回來,正是有了官位的回報,他才能放手做一些事,比如建立北洋水師、北洋船政局,主持中國近代本土最早的工業和軍事生產。這些成就,其實正是李鴻章以背黑鍋為代價,承受著舉國的謾罵做到的。雖然他自嘲是“裱糊匠”,但這些事對中國的近代化過程卻意義重大。

當然啦,我們分析歷史問題要客觀,也絕不是為了給李鴻章翻案或者洗地。在外交上,有些他做的事,也確實該罵。比如說,中法戰爭,明明戰場上是佔優勢的,結果卻簽了停戰協議,還給法國人送了大禮。後來的新疆事件,他竟然荒唐要求放棄新疆,如果不是左宗棠堅持,新疆差點就脫離中國版圖了。還有甲午戰爭,李鴻章雖然在戰前就看到了日本的威脅,卻錯估了日本的戰爭決心,而且把希望寄託在西方的調停上,導致日本借這次戰爭在亞洲崛起。

總結一下,李鴻章做事,是把小智慧用到極致,但缺乏大的戰略視野。所以儘管按外交綜合能力來看,他是清政府的第一人,但好多關鍵時刻,他還是坑了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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