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漢奸褚民誼的最後結局

來源 |《黨史縱覽》

作者 | 楊 飛 郭紅娟

大漢奸褚民誼的最後結局

褚民誼

抗日戰爭結束後,汪偽政權第四號人物,曾任偽還都籌備委員會委員長、行政院院長、外交部長、駐日大使、廣東省省長等職的褚民誼被國民黨軍統誘捕並押解至南京,後送往蘇州江蘇高等法院接受審判。在法庭上,褚民誼百般抵賴,大肆宣揚自己的“歷史功績”,企圖淡化自己的漢奸事實,甚至不惜以“國寶”——孫中山的肝臟標本相威脅。歷史是公正的,作惡多端的褚民誼最終沒能逃脫正義的審判,於1946年8月23日被執行槍決,走完了他的罪惡一生。

軍統誘捕褚民誼

1944年下半年,世界反法西斯戰爭不斷取得勝利,在中國抗日軍民的打擊下,侵華日軍已成全面潰敗之勢,汪偽政權岌岌可危。11月10日,偽政權頭號人物、大漢奸汪精衛病死於日本名古屋,更讓汪偽政權處於風雨飄搖中。大大小小的漢奸們並不甘心於偽政府的垮臺,仍在做著垂死掙扎。

褚民誼時任偽國民政府外交部長,是汪偽政權中的第四號人物。他是汪偽政權中所謂“公館派”的骨幹,一切聽命於汪精衛夫婦。汪一死,他就夥同林柏生,全力攻擊偽國民政府代主席陳公博,指責他獨斷專行,大權獨攬,讓自己成了個跑龍套的,只能幹些瑣碎的小事,堅決要求辭職。後經周佛海等人從中斡旋,才同意暫留南京。但此時的日本帝國主義已經到了窮途末路,坐鎮廣州的汪精衛之妻陳璧君眼看形勢不好,為了加強對廣東地區的控制,增加以後與蔣介石談判的籌碼,便連電催褚民誼前去廣州幫忙。

1945年7月上旬,褚民誼辭去偽外交部長一職,離開南京飛往廣州,就任偽廣東省省長,同時兼任廣州綏靖主任和保安司令及新國民運動促進委員會廣東分會主任委員。一踏入羊城,他就聲稱要“藉著整理廣東來推進全面和平,藉著收拾廣東來恢復全國常態”,企圖在廣東增強自己和陳璧君的實力,為自己留條後路。

可事與願違,未待褚民誼實現自己的“鴻鵠之志”,全國的形勢就發生了巨大的變化。8月11日,剛上任一個多月,連偽省政府與綏靖公署兩衙門的人員尚未全認識的褚民誼,就接到了陳公博從南京打來的長途電話,陳公博告訴他:“日本已接受波茨坦宣言,‘和平政府’壽終正寢,已經自行取消了。”褚民誼一聽,知道大勢已去,但他不甘心坐以待斃,每天仍照常赴省政府辦公,靜觀時局變化。

1945年8月15日,日本正式宣佈無條件投降,重慶國民政府委任羅卓英為廣東省政府主席。褚民誼再也坐不住了,為了逃脫人民對他的懲處,他大拍蔣介石的馬屁,先給蔣介石發了一封電報,以試探蔣的態度:“敵宣佈投降後,共軍乘機蠢蠢欲動,正三三兩兩潛入省防,不良居心昭然。願謹率所部嚴加防範,力保廣東治安,靜候中央接收。”他還公開發表談話,說:“本人肩負廣東治安;並積極組織警備司令部,親自兼司令。嚴令各師長、各縣長各守本位。如因要事在省城者,立即返任,保護地方及人民。靜待中央派員來接收;並遵照蔣委員長命令,嚴飭各師、各部隊不得擅自移防,不得擅自收編及受編。”

沒過幾天,在陳璧君的授意下,褚民誼又給蔣介石發去一電:“本人和汪夫人(指陳璧君)願為中央效犬馬之勞,誓將廣東完璧中央。盼蔣委員長訓示。”

兩封電報發出後,如石沉大海,遲遲不見蔣的迴音。褚民誼躲在家裡,憂心忡忡,度日如年。此時,廣州市秩序大亂,冒出許多“先遣軍”、“別動軍”。偽省府及民政、建設、教育、綏靖公署的廳長們見勢不妙,紛紛向褚民誼提出辭呈。偽廣東海軍要港司令招桂章率先在綏靖公署就任“先遣軍”總司令職,號令一方。褚民誼見大勢已去,就在報紙上刊登啟事,告知廣州市民:“廣州治安由招總司令負責,本人靜待中央命令;並將省政府一切事務交與祕書長張國珍維持,專等國民政府委任的廣東省主席羅卓英的到來。”

此時,國民政府已開始在全國範圍內逮捕漢奸。鑑於褚民誼身份較為特殊,實施公開逮捕有著諸多不便,國民政府便將逮捕褚民誼這一任務交給了軍統局。褚民誼此刻還不知道,在軍統局的特務陸續抵達廣州後,由軍統局局長戴笠親自佈置,一張“肅奸”的巨網已經向他悄然撒開。

8月26日傍晚,按照事先的計劃,國民黨軍統局廣州站主任鄭介民親自拜訪了居住在法正路寓所的褚民誼。寒暄之後,鄭介民出示了蔣介石給褚民誼的手令“銑電”兩通:“重行兄(褚民誼字重行)過去附敵,罪有應得,姑念其追隨國父,奔走革命多年,此次敵宣佈投降後,即能移心轉志,準備移交,維持治安,當可從輕議處。惟我大軍入城在即,誠恐人民基於義憤,橫加殺害,須飭屬妥為保護,送至安全地帶。候令安置。”

老奸巨猾的褚民誼似乎看出了軍統的不懷好意,他擔心如若按照電文所說的來做,會給蔣介石以“畏罪潛逃”罪名來懲辦自己的口實。鄭介民走後,褚民誼立即來到了陳璧君的公館,在與陳商量後,褚民誼致電戴笠轉蔣介石,先是表達謝意,說“委座寬大,我兄關垂,俱深銘感”,但同時表示仍願意留在廣州“現居住址”,“恭候中央安置”。其目的是想靜觀時局變化,以圖另策。

看到軍統假傳聖旨的把戲即將被戳穿,鄭介民再生一計。為穩住褚民誼,他再次登門拜訪,一見面就祝賀褚民誼:“重行兄,你的那份電報戴局長已經收到,戴局長讓你先安心住在這裡,他已請示委座,估計過幾天便有結果。”

9月10日晚,鄭介民帶來了蔣介石給褚民誼的第三封電報:“重行兄:兄於舉國抗戰之際,附逆通敵,罪有應得。唯念兄奔走革命多年,自當從輕以處。現已取得最後勝利,關於善後事宜,切望能與汪夫人各帶祕書一人,來渝商談。此間已備有專機,不日飛穗相接。弟蔣中正叩。”

看到蔣介石如此“顧念舊情”,三番五次地“邀請”自己,褚民誼徹底打消了疑慮,落入了軍統設下的圈套。

9月12日,褚民誼、陳璧君等人坐上了鄭介民派來的汽車,準備乘飛機去會見蔣介石。車子發動後,卻不是向機場而是向珠江江畔疾駛而去。褚民誼發現情況有變,立即責問鄭介民。鄭介民解釋說重慶來的是水上飛機,得先去珠江邊上船過渡,再上飛機。褚民誼聽後半信半疑。

汽車很快來到珠江邊,果有汽艇在此迎候。鄭介民將陳、褚送上船後,便稱另有公務不能陪同前往,將兩人交給了一位姓何的中校專員,隨後乘車走了。

汽艇剛一離岸,那位姓何的專員就從口袋裡取出一張紙,唸到:“重慶來電,委員長已去西安,旬日內不能回渝,諸多不便,應先在穗送安全處所,以待後命。”

至此,褚民誼已經完全明白,什麼老蔣的“關照”,一切都只是圈套。但如今淪落到這種地步,也只有“聽天由命”了,因此,他沒有作聲。可陳璧君卻毫不在乎,還是按照往日的做派,大發雷霆,吵嚷著要回家去。無奈“陪行人員”手持武器,任她大吵大鬧,絲毫不肯讓步,最終將他們帶到了廣州郊外市橋偽師長李輔群的住宅軟禁起來。

紅極一時的汪偽政權第四號人物——褚民誼,就這樣被軍統特務誘捕而落網。

法庭上的較量

1945年10月14日,陳璧君、褚民誼等人,還有陳的長女汪文惺、次子汪文悌及兩歲的外孫女何冰冰等,在廣州白雲機場登上飛機,幾個小時後,飛機降落在南京明故宮機場。他們一下飛機便被押上囚車,送往寧海路25號看守所關押。

剛進看守所,褚民誼便鬧出了笑話。看守所所長徐文祺原是偽行政院的科長級小吏,褚民誼的下屬。在徐前來“歡迎”褚民誼的時候,褚還很奇怪地問:“咦,老徐你怎麼先進來了!”他詫異的是,論級別,自己要高得多,這個小科長怎敢僭越!

第二年2月18日,褚民誼被解送蘇州,關押在國民黨江蘇高等法院獅子口第三監獄。在獄中,褚民誼寫下了洋洋灑灑3萬餘字的《我參加和運的經過》,為自己表功。

不久,江蘇高等檢察處開始對褚民誼進行押審、偵察。3月17日上午9時許,褚民誼在江蘇高等法院看守所老老實實回答了檢察官王文俊的問題,同時再次為自己表功。問完後,書記官王雄亞將筆錄給褚民誼閱後,讓其簽完字,由法警押回牢房。

4天后,江蘇高等檢察處對褚民誼提起了公訴,列舉了他所犯的五大罪狀:一、附和汪逆,反抗中央,出任偽職;二、參與簽訂喪權辱國的條約;三、對英美宣戰;四、助敵成立振興公司,幫助日本進行擴充軍需;五、在廣東省長任內,擅加關稅,補給日本軍用。認為褚民誼“通謀敵國,反抗本國之罪行無有宥恕 ”,並據此送請法院依法審判。

4月15日下午2時,江蘇高等法院刑事第一庭公開開庭審理褚民誼漢奸案,審判長為孫鴻霖,推事石美瑜、陸家瑞,首席檢察官韓燾。到庭旁聽者極多。褚民誼一臉灰白鬍須,身穿深色棉布長衫,紮腳棉褲,頭上戴一頂黑色帽子。在他被押出鐵門時,擁在門口的記者紛紛上前拍照,這時的褚民誼還故作鎮靜,笑著說:“啊呀,材料太貴,經濟一點。”一時間,廳內“大漢奸”之唾罵聲不絕於耳。褚民誼深吸了一口氣,努力使自己平靜下來。

檢察官韓燾首先宣讀了起訴書,列舉了褚民誼幾大罪狀。褚民誼知道,按照起訴內容,他肯定是難免一死,於是開始為自己辯解:“檢察官說南京政府是想推翻重慶政府,說有了中央政府,何必再要南京政府?”他把頭一揚,繼續侃侃而談:“要知南京政府是在日本鐵蹄之下,日本佔領之特殊情形下,而來救國救民的。如果說他不抗日的話,則如中日基本條約改為同盟條約就較前減輕多了。和平救國是用和平的方法來折衝的,像重慶祕密派人來南京,絕不追究,甚或要掩護他們……”

褚民誼對汪精衛大加吹捧,他說:“國難當頭,戰事頹敗之時”,“幸有汪先生其人者,不顧一己之安危,抱吾人不入地獄誰入地獄之宏願,根據我黨27年漢口臨時代表大會之宣言,響應近衛聲明而發豔電,始而復黨,繼而組府”,實在是一個“仁人君子”。對汪精衛的賣國投敵罪行進行了一番掩飾,其目的還是在為自己開脫賣國的罪責。

褚民誼還大事吹噓自己的歷史“功績”,特別強調他在任偽職期間的種種“有利於抗戰”的事蹟,標榜他“於黨國,社會文化不無微功”,不僅從日本人手裡收回許多文物,還主持“收回租界”,他說:“本人任外交部長時因為沒有什麼事情可辦,對於日本人佔我民間房屋或其他不利於人民的事,我就出來與他爭論。日本人因為我的年紀大、聲望高,在對我交涉的事也讓出來或改正,這也可以說是我抗日的一種方法……當時我國武力不足,已退到後方,試問人民是否希望有人出來維持他們呢?所以,南京以和平方法抗日來維護人民,總是不錯的;至於下面的人有不好的地方或貪汙不法的行為,那就非南京的本意了。”

褚民誼還狡辯說:“檢察官要判處我為叛國元首,事實上我是南京政府裡的第十二名,前有各院院長五人,副院長五人,內政部長,以後才是我外交部長。”“我從事和平運動時,即有電給蔣委員長,是否收到不清楚,後來在勝利時,接到蔣委員長電報,謂汝追隨總理十餘年,在廣東維持治安有功,可從輕發落。”

不僅如此,褚民誼還在法庭上裝瘋賣傻,插科打諢,出盡洋相。當別的檢察官循例問他“聽清楚問題了沒有”時,他擠眉弄眼回答“我是浙江人,你一口蘇北話我可聽不明白”,引得鬨堂大笑,檢察官也面紅耳赤。

褚民誼還大放厥詞,說什麼“有戰必有和,遲早而已”,汪偽政權的成立是“和平抗日”,“智者”所為,是為了保持國家的“元氣”,其頑固不化的漢奸嘴臉由此可見一斑。

褚民誼妄圖洗滌他的漢奸罪行的種種詭辯,只能更加暴露他的醜惡嘴臉和骯髒靈魂。檢察官隨即提出各種證據,包括錄音片兩張,為褚民誼在當偽外交部長時的講話,說明偽政府所謂“救國救民”完全是無稽之談。淪陷區人民生活苦不堪言,所謂“和平抗戰”更屬可笑,故要求依法判處重刑。

1946年4月22日下午,江蘇高等法院再次開庭。根據褚民誼的罪行,審判長向其宣讀了“民國35年特字第408號”判決。判決認為其罪行“實屬甘冒不韙,最無可恕”。著對其“處以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以交出“國寶”——孫中山肝臟標本為條件,要求減刑,作惡多端終自斃

江蘇高等法庭的判決讓褚民誼心裡十分害怕,但他表面上依舊故作鎮靜。事到如今,他知道自己已在劫難逃,但卻仍不甘心,因為他手裡還有最後的一個重要砝碼——孫中山的肝臟標本。孫中山是中華民國的國父,他的肝臟就是國寶。褚民誼一面讓自己的老婆陳舜貞向首都最高法院要求復判;一面以自己手裡的“國寶”相要挾,要求法官給自己以活命。

事情是這樣的。1925年3月12日,孫中山逝世於北平協和醫院,其遺體被解剖後,肝臟被泡在福爾馬林藥水中,裝在一個大玻璃瓶裡。孫中山的靈柩在1929年6月1日奉安南京中山陵,而其內臟則保存於協和醫院裡。1942年3月下旬,褚民誼去北平“公幹”之際,得知孫中山內臟的下落,便帶至南京,送交南京市中山陵園保管;不久,褚又從日本人手中取回孫中山所著《孫文學說》原稿及《建國大綱》手跡。這也便是他的所謂“效忠國家,保存文獻”的“功績”。此時,褚民誼竟以交出孫中山肝臟為條件,要求法官給自己減刑。

鄭介民聽說此事後,立即趕往蘇州監獄,提審褚民誼。

據褚民誼交代:“太平洋戰事爆發後,日軍接收各地英美財產,至北平協和醫院,發現該院研究室內藏有總理遺體腑臟標本。嗣南京偽府獲悉,故派我於31年3月25日赴北平,經與日大使館北平事務所及敵酋岡村寧次商洽,允攜回南京。故於27日至協和醫院取出,隨即至天津,28日乘車南下,29日抵浦口,當即赴陵園,暫供於總理靈柩後面,至4月1日始正式恭奉置於靈柩之前面,不知現在是否還在。至切片及蠟塊與臨床記錄等,現由上海湯醫生保存。因湯曾留學比利時,專攻癌症,經汪逆兆銘之同意,借與湯醫生研究。”並稱:“總理逝世後,協和醫院在表面上已將其腑臟取出焚化,即孫夫人(宋慶齡,孫中山妻子)及孫院長(指孫科,孫中山之子,曾任國民政府行政院院長)與在院照料之吳鐵城和鄭洪年亦不明底蘊,僅知業已焚化。”

於是,鄭介民親自赴上海鐳射醫院找到治療癌症的專家湯齊平醫生,從他那裡取回孫中山的肝臟切片,返回南京。5月22日,鄭介民向蔣介石邀功,說是自己探聽到總理肝臟的下落,並親自把“寶貝”找了回來。蔣介石很是高興,把鄭介民著實誇獎了一番。

此時,在陳舜貞的多方奔走下,蔣介石也發出了對褚民誼案件從輕處理的手諭,但此舉招來了輿論的強烈反對。在各方壓力下,蔣介石不得不收回“成命”。5月29日,最高法院特種刑事判決,駁回陳舜貞的復判要求,“原判決核准”;6月24日,江蘇高等法院也做出裁決,再次維持原判,不做減刑處理。

褚民誼的最後一線希望也破滅了。1946年8月23日,這個曾被吳稚暉稱為“鼠狒黑”的鉅奸被執行死刑,走完了其罪惡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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