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來的錢,留不住

中國古代史 清朝 中國歷史 乾隆 兩顆櫻桃 2017-05-04

酒是燒身硝焰,色為割肉鋼刀。而貪財,又能泯滅一個人的良心和人格。清朝乾隆年間一個姓王的書生,既貪財,又好色,最終死無葬身之地。

俗話說,人之初,性本善,王書生早年也是有志青年,因為家裡窮,勵志通過科舉改變命運。清朝乾隆三年(1738年),二十二歲的他就捷報頻傳,先是通過了縣考,成了秀才,繼而在鄉試中又弄到舉人帽子。人生哪有一帆風順的事呢,他中進士入朝為官發財的美夢,在清朝乾隆四年的會試中破滅了。

貪來的錢,留不住

一般情況下,清朝的書生是需要進士及第才能被朝廷授予官職的,但地方上可以錄取一些優秀的舉人做教諭或者幕僚。當然,這需要運氣和關係。王書生一個窮農民,哪去找什麼關係背景呀,但運氣來了擋不住,一天,他窮得家裡揭不開鍋了,就跑到街上賣自己的書法作品,遇到了獻縣縣令。縣令與他聊了幾句,覺得他有才,就安排他到縣衙做了一個小吏。

小農民搖身一變成為了衙門官差,王書生的發財夢又閃閃發光了,憑藉著聰明才智,很快就精通了刑律訴訟那些事,再加上一張母豬都能哄上樹的嘴,工作做得讓縣太爺非常滿意,而且揩了不少惹上官司的人的錢財。

詭異的是,他絞盡腦汁拼了命地啥錢都賺,卻總是不能暴發,錢積攢到一定數量了,他就會出現點意外,讓他將那些坑蒙拐騙敲詐勒索弄來的黑心錢,全部填補進去,用今天的話說,掙得再多,也是一個窮逼的月光族。

貪來的錢,留不住

清朝乾隆七年(1742年),王書生又一次參見會試沒有考中進士,灰溜溜回到衙門上班後,竟然接了一筆大買賣,一個姓李的同鄉請他喝酒,酒過三巡,姓李的男人直接說,他哥哥死了,留下不菲的家產,他想趕走嫂子,侵吞哥哥的遺產,但傷腦筋的是,他嫂子正懷著哥哥還未出生的孩子,硬趕嫂子走,族人那也說不過去……意思是要王書生幫忙出一個順理成章的主意,當然不會虧待王書生。

王書生酒醉心明白,知道該敲詐了:主意倒是有,但要一千兩銀子。

姓李的男人吸了一口氣,心裡罵到,黑,真黑。但,還是答應了。然後,王書生說:你到衙門狀告你嫂子作風敗壞,肚裡的孩子不是你哥哥的,是她和野男人偷歡搞出來的……

清朝很看重貞節,那姓李的男人在衙門裡一告,縣令果然剝奪了“有辱風化”的其嫂子的繼承權,並逐出夫家。那女子百口莫辯,最後羞憤自縊。

姓李的男人如願侵吞了哥哥留下的遺產,給了王書生報酬,還請他去妓院喝酒快活。這一去,王書生就被一個年輕漂亮的妓女迷得神魂顛倒了,從此,天天溜去,為討“佳人”歡心,那是揮金如土。誰知道,樂極生悲,他倒是快活了,卻也染上了花柳病。

貪來的錢,留不住

這下慘了,清朝那時候醫學很落後,對花柳病根本沒有特效藥。王書生起皰疹,接著流膿,然後潰爛,癢疼得要死要活,花光了所有的錢,還借了一些外債,吃了大包小包的藥,最後還是掛了。

王書生是欠下一屁股的爛賬死了的,平時又到處揩油,誰也不肯施捨他一口棺材,最後還是縣令叫人用爛席子裹了,丟到荒野。據說,神靈不許貪贓枉法的人暴富,會暗中讓他的來的錢財,用其他方法消耗掉。這就是報應使然。所以,就像一些貪官,貪汙到了一定的時候,就進了班房。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何況這個清朝乾隆時期的書生還幹過害人一屍兩命的惡事,怕是到了陰間也會受到酷刑,下輩子投胎變畜生吧。

本文部分內容參考了清朝乾隆皇帝御前大學士紀昀在《閱微草堂筆記》中對此事的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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