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健康檢查率須達九成以上

職業病 經濟 時政 法制網 2017-05-22

法制網北京5月21日訊 記者蔡巖紅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決定從2017年6月開始至2019年6月,將開展汽車製造(含汽車維修保養)企業和鉛蓄電池生產企業(以下統稱兩類企業)塵毒危害專項治理,要求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率達到90%以上。

國家安監總局要求,通過專項治理,使兩類企業職業病危害防治相關指標達到以下目標: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率達到85%以上;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率達到80%以上;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率達到90%以上;企業主要負責人和職業健康管理人員培訓率均達到95%以上。

專項治理將分四個階段進行。

動員部署階段(2017年6月—9月)。各地區要深入開展調查,摸實摸細兩類企業有關情況,建立治理工作基礎臺賬,制定治理工作方案,組織對兩類企業職業健康管理人員開展一次集中培訓,明確治理重點、治理標準和治理要求等內容。

治理整改階段(2017年10月—2018年12月)。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兩類企業治理工作的指導幫扶和督促檢查,督促兩類企業對照治理要求認真查找問題,制定整改方案,按期整改到位。

集中執法階段(2019年1月—4月)。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在兩類企業治理整改工作結束後,開展一次集中執法行動,全面檢查治理成效。對治理工作不認真、塵毒危害防治措施不落實、工作場所無防塵防毒設施或達不到防塵防毒要求、不為勞動者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防塵防毒用品等違法違規行為,要堅決依法從嚴處罰;對於治理後塵毒危害濃度仍嚴重超標且整改無望的企業,要提請地方政府依法予以關閉。

全面總結階段(2019年5月—6月)。各地區要對兩年專項治理工作進行總結分析,結合集中監督執法階段的監督檢查結果,對企業進行分類並納入後續日常監管範圍,對不同類別企業採取相應的監管措施。

國家安監總局還要求,對於職業病危害嚴重的中小型企業進行重點監督、重點指導,對於職業病危害防治基礎好的大型企業以企業自主改進提高為主。在強化對現有企業進行治理的同時,要加強對新建企業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監管,做好源頭防範,避免不符合職業健康條件的企業投入運營生產。同時,要結合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實際,著力加強地方性法規、標準和制度建設,促進職業健康工作不斷邁上規範化、法制化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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