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電視和電視盒子背後的恐怖

不知道差友們有沒有過這種體驗,禮拜五下了班,取了外賣,按下 XX 牌智能電視開關,準備看著 NBA 總決賽回放,大快朵頤一番時,4K 超清大屏卻彈出一段無法「 跳過 」的 15 ~30 秒廣告,忍不住爆了粗口。。。

似乎現在,智能電視開機廣告,成了消費者不得不接受的潛規則。關鍵是,很多品牌的智能電視根本沒有關閉選項,買的時候也很少有提醒。

差評君收到的幾個大廠的廣告刊例裡,發現智能電視上可置入的廣告形式簡直異彩紛呈。

「 霸佔用戶第一視線 」、「 大屏暢爽 」、「 強勢曝光 」、「 一網打盡 」。。。

智能電視這一畝三分地兒,已經成了廣告曝光的重量級展位,目前已知的智能電視已經有 15 個常規廣告位在賣,包括:

開機、視頻前貼、關機、應用啟動、智能識別、AI 語音互動、屏保、霸屏、全局彈幕、頻道入口、專題、推薦位、活動、商城、遊戲場景。

智能電視和電視盒子背後的恐怖

品牌方甚至還可以打包,達成「 轟炸機式 」的廣告效果。

在一個傳統電視機品牌的刊例手冊裡,差評君的確找到了一個叫「 全鏈轟炸機 」的方案,包括開機、精選焦點大圖、信息流、應用開屏、貼片、定製屏保等。還可以可指定人群、頻道、區域、頻次定向投放。

智能電視和電視盒子背後的恐怖

好麼,視頻 App 廣告很煩,大不了卸載了之,但這電視機,我總不能砸了吧?

放廣告都是為你好

為了看看市面上的智能電視到底有沒有廣告,各品牌有對此種營銷行為作何解釋,差評君特地在電器城走了一遭。

創維、海信、PPTV 等品牌銷售人員無一例外地告知我:“ 智能電視都有廣告,開機廣告不能去除或跳過。”

而長虹的銷售大哥,矢口否認自家電視有開機廣告。好在我回去後又向各大廠的客服求證,長虹客服這麼說:

開機都有 15 秒左右的廣告,沒法跳過。

智能電視和電視盒子背後的恐怖

我又詢問了其他幾個大廠,康佳客服表示:

“ 開機的時候需要一段時間等待系統啟動,為了豐富開機單一枯燥的空白時間,我們設計了開機畫面,有新影片上線、電視機升級或其他優惠活動的時候都會在開機時通知您。”

創維客服說:“ 每次開機進入智能系統都有固定的啟動時間,這個時間段內避免長時間黑屏等待,會有插入宣傳。”

智能電視和電視盒子背後的恐怖

智能電視和電視盒子背後的恐怖

簡單說,“ 我們這都是為你好 ”。

海信客服還苦心奉勸:“ 誰開電視也不會因為十幾秒著急看的,這個我感覺是無所謂的。”

智能電視和電視盒子背後的恐怖

只有在索尼專櫃,對方說:“ 索尼本身就是這樣,開機無廣告。那些國產的哪能跟大法相比?我們只賣電視。”

智能電視和電視盒子背後的恐怖

在廣告業,到智能電視上賣廣告確實是一門蒸蒸日上的好生意,說白了,它是一個全新的流量入口,邏輯很簡單,流量帶來廣告。

這時要引入一個新名詞,「 OTT 」,Over The Top,指內容或服務建構在網絡基礎服務之上,「 OTT端 」通常指智能電視或機頂盒。

AdMaster 數據顯示,2016 年一季度到 2018 年二季度,OTT 端廣告曝光增長了近 10 倍。2018 年上半年 OTT 端廣告份額比上年同期增長了 7.3%,移動端只有 3.6% 的小幅上升,PC 端則下降。

《 2019 年中國 OTT 發展預測報告 》稱,2018 年中國 OTT 廣告規模倍速增長,伴隨非開機資源擴展,今年有望達 109 億元。

令人眼饞的廣闊市場。

180 萬一天的廣告位

那麼,廣告賣給了誰?誰拿到了錢?

第三方數據公司秒針的數據顯示,2018 年熱衷 OTT 端廣告投放的品牌有寶潔、百勝、可口可樂、達能、百事食品(中國)、歐萊雅、人人貸和上海通用等;金融、美妝和服裝類廣告主對 OTT 投放最認可。

利益分成上,開、關機廣告、屏保等系統層資源在傳統廠商手上,視頻貼片、應用開屏等內容及應用層資源在內容提供、應用開發者手上,它們按比例分成廣告收入。還有,七大牌照商及廣告代理也參與分成。

說起來,樂視還是國內第一個發現電視開機廣告這個「 金礦 」的。

智能電視和電視盒子背後的恐怖

樂視電視開機廣告 2017 年賣到 180 萬元/天。那時,貴州茅臺在《 新聞聯播 》前投放的 20 秒廣告,一年 5 億元,平均一天也不過 136.98 萬元。

若一年按 365 天計,且每天都有投放,那僅開機廣告一年就能給樂視電視創造 6.57 億元收入,完美詮釋了這個入口的「 價值 」。

2013 年,樂視推出 3 款主打性價比的智能電視,宣告進軍電視業,提出在開機時加入廣告。當時的樂視副總裁樑軍說,開機廣告只是先期嘗試,以後智能電視上「 每個地方都可以賣 」。

很快,樂視成了小米、PPTV、暴風、微鯨以及創維、海信、康佳等傳統廠商的學習對象。

智能電視和電視盒子背後的恐怖

它們意識到,不僅是硬件,更重要還有內容,於是,與愛奇藝、優酷等合縱連橫。當然,它們也學會了賣廣告。

差評君從廣告代理那兒瞭解到,按 CPM 付費——即以廣告每顯示 1000 次為單位收費,創維、康佳、長虹、海信的開機廣告售價均為 360元/CPM,樂視僅 300元/CPM,素材是時長 15 秒的視頻。

當然,廣告主可以延長一倍時間,但錢要付雙倍。

比廣告更賺錢的,是用戶數據。

開機廣告只是冰山一角,相較 4.7 個小時的日均每終端開機時長( 來自奧維互娛《 2019 年 4 月 OTT 大屏用戶行為月報 》),它並非是 OTT 廣告的主戰場,只是廠家挖掘電視硬件廣告潛力的開始。

當廣告業席捲硬件產品,「 精準營銷 」的概念應運而生,大數據的加持,收集多維度的用戶數據順理成章,配合上算法,就能對用戶有更深的理解。

針對性的廣告「 有的放矢 」,廣告商就能在市場更具競爭力,廣告主滿意了,就可以賣更高價格的廣告。只是這個數據「 精準 」的程度,令人驚訝。

為了解它們如何使用用戶數據,差評君查了下幾家大廠公佈的幾項發明。

海信旗下的青島聚看雲科技有限公司有項發明,叫「 用戶畫像生成處理方法、裝置及電子設備 」,它提到 獲取用戶正在觀看的視頻內容和觀看時長。」

( 對於數據的使用,廠家在購買前並沒有隱私政策和用戶協議供消費者查看 )

智能電視和電視盒子背後的恐怖

智能電視和電視盒子背後的恐怖

樂視網信息技術(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 視頻播放中呈現商品信息的方法及裝置 」專利提到,無論用戶是否登錄賬號,都可以通過 IP 地址獲得歷史評論、瀏覽歷史,以及瀏覽、搜索記錄、購買記錄等網絡消費數據等。

目的是根據用戶偏好,在視頻播放過程中推送商品信息。

中國網絡電視臺旗下未來電視有限公司的「 面向家庭用戶的用戶畫像構建方法及裝置 」發明,則提到了採集預設時間段內的多媒體播放數據,來預測家庭成員結構。

智能電視和電視盒子背後的恐怖

查閱過程中,樂視網信息技術(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和樂視控股(北京)有限公司有兩項公佈的發明勾起差評君的好奇。

其中「 一種基於用戶情緒識別的視頻評價方法和裝置 」寫道:

例如在客戶端可以設置一個視頻採集裝置,在用戶打開視頻後自動開啟或者提示用戶是否開啟該視頻採集裝置,待視頻採集裝置開啟後,通過視頻採集裝置採集用戶的表情動作,並通過表情識別技術識別表情動作對應的情緒,並採用文字化或數字化的形式生成情緒標識,與對應的時間一起生成情緒數據發送至服務器;客戶端在發送情緒數據的過程中可以不保存或上傳拍攝的用戶表情動作圖片。

專利稱,現有的手動評分是「 單一的、籠統的 」,且「 依賴用戶主動操作 」,「 評價信息收集的廣度也有現實的限制性 」,然後總結,「 視頻內容提供者有必要主動地獲取用戶的評價。

智能電視和電視盒子背後的恐怖

另一項「 廣告數據匹配方法、裝置及系統 」講了怎麼分辨性別、年齡:

(客戶端)按照預設週期獲取受眾的圖像數據。其中,為了能夠提高用戶體驗,客戶端在開機之後,可以以一定頻率通過攝像頭拍攝當前受眾的圖像,並處理、分析所拍攝的受眾圖像的圖像數據,以便於將受眾的圖像數據作為廣告服務器匹配廣告數據的基礎。。。本方案中所述客戶端可以但不限於智能電視和車載系統,並且在向廣告服務器發送受眾的圖像數據時,可以將IP地址及自身的屬性信息一併發送。。。客戶端將在接收到廣告服務器發送的廣告數據之後,可以在適當的時間和適當的位置播放廣告數據對應的廣告。

基於這些專利,差評君似乎可以這麼理解:只要打開智能電視,我看了啥,看了多久,喜歡看啥,家裡有幾個人看了,是男是女,年齡多大,都可以被監測,成為廣告商的數據來源。如果有的智能電視還裝了攝像頭,那麼我看的時候高不高興,也會被洞察的一清二楚。

只是,這些數據收集是否以合理方式取得授權?能否拒絕?

這些數據是否會被其他人看到或濫用?是否會在限定期限後被永久刪除?

智能電視和電視盒子背後的恐怖

在智能電視一貫宣傳中,有許多類似「 讓想象發生 」的廣告語,這可能更是主體差異傳達的一種盲目樂觀的態度。說實在的,我能想象的,是不盡如人意的視聽體驗,還有被窺探、被以各種形式塞進生活的廣告支配的風險。

誠然,我們理解在硬件廠商利潤日薄的情況下,廣告成了新的利潤渠道,問題是,在技術和互聯網助推下,廣告曝光是否超過了必要水平呢?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 》第四十四條明確規定:利用互聯網從事廣告活動,適用本法的各項規定。 利用互聯網發佈、發送廣告,不得影響用戶正常使用網絡。在互聯網頁面以彈出等形式發佈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關閉標誌,確保一鍵關閉。

開機廣告若無設置關閉或跳過選項可能違反廣告法。

差評君還發現,小米、海信、創維、夏普在天貓的商品詳情頁用黑色或灰色的小字註明「 電視含開機等形式的廣告 」或「 開機時的廣告視頻不能刪除、更改 」字樣;長虹等未在產品詳情頁面作類似說明。這可能構成對消費者知情權、自主選擇權的侵犯。

順便提一嘴,有「 機靈 」的廠商會在 15 秒開機廣告的最後 5 秒提示「 關閉 」,說白了,我還得看 10 秒。

那麼法律上,你說它到底設置了關閉或跳過選項了嗎?

“ 其實,我只是想簡簡單單的看個電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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