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林眼中的馬克思彷彿是一位徘徊在黑格爾哲學的先驗範式下的功利主義思想家,他帶著強烈的階級對峙前見,和對歷史發展必然道路的篤定把握,將人類的精神生活視為出於階級利益的某種虛假建構,卻又對某些邏輯、哲學以及科學理論抱持著難以言明的信任。伯林在這篇文章中回顧、描述並揭示了馬克思歷史哲學的思想矛盾,並剋制、隱晦卻又大膽地將觀念的意義從歷史社會條件的侷限中拯救出來。

以賽亞·伯林:卡爾·馬克思的哲學

- Isaiah Berlin -

以賽亞·伯林(1909—1997),英國哲學家和政治思想史家,20世紀最著名的自由主義知識分子之一。出生於俄國里加的一個猶太人家庭,1920年隨父母前往英國。1928年進入牛津大學攻讀文學和哲學,1932年獲選全靈學院研究員,並在新學院任哲學講師,其間與艾耶爾、奧斯丁等參與了日常語言哲學的運動。二戰期間,先後在紐約、華盛頓和莫斯科擔任外交職務。1946年重新回牛津教授哲學課程,並把研究方向轉向思想史。1957年成為牛津大學社會與政治理論教授,並獲封爵士。1966年至1975年擔任牛津大學沃爾夫森學院院長。主要著作有《卡爾·馬克思》(1939)、《自由四論》(1969,後擴充為《自由論》)、《維柯與赫爾德》(1976)、《俄國思想家》(1978)、《概念與範疇》(1978)、《反潮流》(1979)、《個人印象》(1980)、《扭曲的人性之材》(1990)、《現實感》(1997)等。

卡爾·馬克思的哲學

[英]以賽亞·伯林/文 韓自信 魏釗凌/譯

卡爾·馬克思主要不是一個哲學家。其名聲源於以下兩個方面:他以驚人的毅力,揭示和闡述了人在社會中的行為規律,併發起一場社會運動,號召人們按照這些規律改造生活。他是社會學家和經濟學家,也是活躍的革命家,在他那裡,哲學不是一門獨立學科,而是其人的理論的組成部分。

不過他最初是哲學家,其哲學思想盡管缺乏整體性和連貫性,人們還是可以根據其早期著作(多數作品是他過世後才發表的)把它們串起來。現在的馬克思主義哲學,包括他本人發表的著作及其遺稿、其合作者恩格斯(他提出了“唯物辯證法”一詞)的形而上學著作、後人對這些著作的解讀以及註釋家對它們的發展。正統的共產主義者所信奉的哲學理論,名曰“辯證唯物主義”,這個詞是俄國社會主義者格奧爾基·普列漢諾夫的發明。

以賽亞·伯林:卡爾·馬克思的哲學

馬克思(左)與普列漢諾夫(右)

哲學作為一門具體學科引不起馬克思的興趣,重要原因之一,無疑是他所信奉的黑格爾哲學,馬克思的很多思想均起源於此。黑格爾認為,把思想觀念孤立起來進行研究可能是徒勞無益的,因為它們是個人和群體活動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除非把它們看作整個人類活動的一個方面,否則它們就是完全不可理解的。人們絕不能認為理論與實踐是不同的。真實的觀點、動機和觀念,不僅體現在人們顯而易見的思想觀念中,還體現在他們的行動以及不假思索的行為中。

進一步說,即便是為了科學研究,把某一活動孤立起來,無視其在整個人類活動(這個活動是人類活動的一部分)的歷史演變中所起的作用,必將誤解這一活動。進行“抽象”這種傾向本身昭示了某種受社會和歷史制約的錯誤思想,馬克思致力於解釋並消除這一思想。要理解馬克思的哲學理論,就必須弄明白在他看來人是什麼,其行為方式是如何產生的。

馬克思的很多思想起源於18世紀法國唯物主義激進派,與其他重要思想家一樣,馬克思首先認為,人是自然界的一個物體,一個有血、有肉、有骨頭的三維物體,科學家發現的那些自然規律,既適用於其他物體,也適用於人類。他和唯物主義者一樣,不承認非物質的靈魂、任何形式的精神實體以及上帝的存在;在他看來,神學和形而上學都是謬論,它們竊取了自然科學的地位,只有自然科學能為所有事實問題(例如,哪些規律決定著個人和社會的發展)提供正確答案。

以賽亞·伯林:卡爾·馬克思的哲學

《自然的體系》書影,18世紀法國唯物主義經典著作

馬克思認為,人和自然萬物的主要區別在於,人會製造工具。人生來就有一種特殊能力:他不僅能使用工具,而且能創造工具,以滿足其基本需求——衣、食、住、安全以及生育後代等。這些發明又改變了人與外部自然的關係,也改變了他自己及其社會,還促使他不斷創新,以滿足這些變化所帶來的新的情趣與需求。與其他動物相比,只有人讓他的本質與世界發生了這些變化。

對馬克思來說,技術能力是人的根本特徵:人對生命過程的認識以及為生命確定的方向(人們所謂歷史),皆歸功於此。人是被創造的,人與人各不相同;不是其本質中某些固定不變的內在原理使然——這些原理根本不存在——而是因為勞動,要滿足自己的需求,他們就不得不工作。為了維持生命或提高生活水平,他們勞動和創造,其勞動和創造的方式決定著他們的社會結構。

18世紀的唯物主義者認為,科學方法以經驗觀察和嚴密推理為基礎,這種方法告訴人類,應該如何提問,如何尋找答案。在此之前,人類歷史在很大程度上是本來可以避免的錯誤的歷史,是遮蔽心靈的愚蠢行為和錯誤觀念的歷史,是無知與迷信的漫漫長夜,天才的光輝偶爾照亮夜空,人類的領袖——國王、牧師或武士——常常用此來控制人類。

以賽亞·伯林:卡爾·馬克思的哲學

The weaver(loom & woman),Natalia Goncharova,1912-1913

在馬克思看來,人類歷史並非如此簡單。和社會學鼻祖黑格爾與聖西門一樣,他認為關於個人或社會的永恆真理並不存在,有人說這些真理普遍有效,任何人在任何時間、任何情況下,都能發現它們。馬克思說,人類發展過程中的任何技術進步,都開拓了各自的觀念與道德境界。觀念的形成與人類活動的其他方面緊密相連:觀念是——而且只能是——人或社會團體實現其目標的武器,好比別的工具、發明或行為方式,例如軍隊、彈藥、農業、奴隸制或封建制。

人發明的技術決定人的觀念和生活方式,而不是後者決定前者:需求決定觀念,而非觀念決定需求。風車創造了封建制度,織布機創造了工業革命:這句名言集中體現了馬克思所理解的決定人類歷史的根本因素。對馬克思來說,風車創造了某種社會結構,這種社會結構又創造了人們的觀念與生活方式,這些觀念與生活方式能夠鞏固與維護這種社會結構,阻止人們反抗社會——換言之,阻止人們反抗這種形式的權力分配,無論他們是否意識到這個問題。

馬克思認為,人的精神生活具體表現為道德、哲學、政治、司法、宗教、藝術作品以及規章制度,它們只能被看作整個社會生活的組成部分,社會用以滿足其需求的那些方式,很大程度上決定著它所追求的目標。發明和發現會改變催生了它們的需求——也會改變人們的生活方式,又創造出新的需求、新的發明以及新的社會秩序。理解社會生活的關鍵,總是在於把握某時某地人們的生存鬥爭方式,或者為滿足基本需求而鬥爭的方式,或者為爭奪權力以滿足這些需求而鬥爭的方式。

這是所有社會的決定性因素,把握其特徵,人們就能解釋——並預見——某個社會的思想觀念、道德規範、社會制度以及人類的休閒方式的發展變化;最重要的是,他們還能解釋和預見權力結構的發展變化,人們的世界觀必然要適應這些變化。

這是對社會生活發展的一種技術性解讀,這種解讀完全是歷史的;它認為人類的進化道路是獨一無二的,所有人的生命必然沿著這條道路前進;無論人類是否認識這條道路,它都決定著他們在某一發展階段所有的觀念、心願、希望、擔憂和自我表達的方式。這種解讀聲稱,確定了人類在這條道路上的具體位置,就能解釋他們的物質生活與精神生活。說人或社會有永恆真理,定然荒謬絕倫。因為在人的生命中,任何事物都不是永恆的:真理皆存在於人類觀念與他們所考察的事物的某種關係中;事物和觀念都不是靜止不動的,它們隨著不斷變化的歷史條件而發生變化。因此對不同的人來說,事物會顯得迥然不同:有些人被限制在社會的某個範圍之內,不能伸展自如,變革或摧毀這個社會對他們有利;另外一些人卻與社會和諧無間,所以他們會本能地或有意識地反對變革。

舉例來說,任何社會真理或道德真理,都不會對兩個階級同樣有效。對馬克思來說,思想信念與道德情感都是行為方式,它們的有效性或真理性,和宣傳活動的一樣,取決於觀察者所屬的那個社會群體的利益。

唯一能被客觀評判的是其相對效力。某一文化中有些因素得以繼續生存,因為它們有助於後來的文化——為物質進步而鬥爭的又一個階段,所以它們發生了變化,被後者所吸收。和17至18世紀的理性主義哲學家一樣,馬克思認為,人的自由就是完全掌控一切阻礙人類需求的因素,這些因素可能存在於外部自然,也可能存在於瘋狂的、自我毀滅的情慾之中。自由就是合理地控制可以利用的資源;控制的方法越合理,可用資源越豐富,使用這種控制方法的人越多——自由的程度就越高。

以賽亞·伯林:卡爾·馬克思的哲學

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

這種觀點與黑格爾哲學有明顯的相似性,他對馬克思產生了巨大影響。和黑格爾一樣,馬克思認為,歷史是我們理解人及其特徵的關鍵:因為人的能力的發展遵循可認識的模式,具有可理解的目標。除非人的某些能力已經得到充分發展,否則他們不可能從事某些理論的或現實的活動;這又激發了新的能力與活動,在前一個階段,這些能力與活動不可能產生,也是無法想象的。

和黑格爾一樣,馬克思認為,孤立地考察理論、哲學或教條,以確定其真理或謬誤,必將導致“錯誤的抽象”——這種做法忽略了觀念的條件,只有在這些條件下,這些觀念才會出現,才能有意義——使人們不可能很好地回答這些問題。在馬克思看來,真理與謬誤、深刻與淺陋,和社會生活緊密相連,觀念是社會生活的有機組成部分。

舉例來說,個人自由、私有財產以及與此相關的一些觀念,如經濟正義與個人權利,在某種形式的原始社會,其實沒有任何意義,因為那裡沒有所有制這一觀念。觀念在歷史中演化,表達這些觀念的理論不可能是永恆真理或永恆價值觀——事實證明,這個概念本身就是一種妄想。這幾乎適用於所有觀念,也許只有歷史過程這一觀念是個例外。黑格爾認為,人類發展過程中的這種客觀秩序,是具體社會發展之不斷完善的自我意識的組成部分。

在他看來,實在即自我把握能力的發展史,以及人類社會通過技術進步而把握自然的歷史;此外,實在還是一些前後相續的信念、世界觀、文化和觀念的發展史,即使這些因素偶爾也會獲得某種發展動力,產生重大影響,它們依然只是物質進步“在人們頭腦中的反映”。每一種觀念留給後來觀念的,只會是某種行之有效的東西,換言之,這種東西曾經幫助人們創造一種生活——必然具有社會性——它能有效滿足人們的物質需求。

這種發展模式究竟是什麼?黑格爾指出,人的發展是一種非連續的、“辯證的”螺旋式發展,從一個階段到另一個階段的發展,往往是一種突如其來的飛躍。在黑格爾看來,人類走過的每一歷史階段,都呈現出一種對峙:一方面是某種主流觀念,它通過相應的行為和制度表現出來;另一方面是其對立面,它在社會內部與主流觀念進行鬥爭。對峙使互相對立的原則或勢力發生衝突,人的意識和行為總是冷酷無情地分化投入某一陣營。發生衝突的勢力不斷地進行鬥爭,貫穿人類觀念、感情與行為的每一層面,成為社會變革與進步的推動力。每當對峙升級,達到某一臨界點時,就會發生碰撞,產生爆炸,人類(或其某一部分——某個教會、民族,或某種文化)就會躍上一個新的臺階。衝突勢力互相抵消,卻造就出一種新的力量——一種新的意識形態或生活方式,接著,它又與其自身的內在矛盾進行鬥爭,直到出現新的危機,如此往復,螺旋式上升,以至無窮。

衝突與危機是人類進步的唯一動力,這種觀點可上溯至古希臘的赫拉克利特,馬克思把黑格爾用來論述精神的一些範疇及其邏輯方法,翻譯為社會學範疇及其方法(這有時導致邏輯謬論)。在他看來,發端於物質需求與技術創新的衝突,是歷史發展的動力,衝突不在人的腦海中,而在社會現實中——人類的不同團體之間發生衝突。馬克思認為,階級是通過某種現實的社會利益而團結起來的一個群體:現實利益是一種需求,這種利益的享有者能夠獲得更大自由,換言之,他們能夠更好地駕馭自己的生活,合理地滿足自己的需求。在馬克思看來,人類歷史即階級鬥爭的歷史。他的歷史哲學是其所有哲學思想之根源。

他認為,地球上的人類生命,發端於原始共產主義社會(如果這不是他的觀點,那便是其合作者恩格斯的觀點),技術發明結束了原始共產主義制度,掌握著技術發明的那些人開始剝削不懂技術的人,佔有其勞動與服務。從此,控制著生產方式的那些人一直在主導人類的生活,他們保存實力,為自己的利益而剝削別人。他們把被剝削者當作牲畜——換言之,一方面是他們維持工人的生命,使其從事生產的成本,另一方面是產品的價值,他們非法佔有二者的差額。馬克思稱之為“剩餘價值”,所有資本皆起源於此,階級鬥爭也以此為中心。

以賽亞·伯林:卡爾·馬克思的哲學

《開戰》劇照:影片講述了為企業存活做出巨大犧牲的工人與因利潤不夠而關閉企業的企業家之間的“鬥爭”

社會上一個群體全方位地壓制另一個群體,在這個過程中,統治者會不由自主地參與社會活動和經濟活動,以求長治久安與更大的權力。這種參與必然推動技術進步,而技術進步會改變社會結構,提高被剝削者的技術與能力,也許統治者並不想看到這一點。統治者提高了被剝削者的技能,被剝削者反過來推翻剝削者,而自己也將受到相同命運的威脅,因為他們又壓迫另一個階級,(以技術發展為條件的)壓迫必將引發危機,社會發生劇烈變化,經歷“辯證的”飛躍,開啟社會發展的新階段。

觀念是統治階級創造的、用來進行權力鬥爭的武器。究其根源,這些觀念往往是為統治階級服務的。接受了這些觀念——以及體現著這些觀念的社會制度——的被剝削者,常常不加批判地接受一些有損於自己的利益,卻有利於統治者利益的觀念。他們可能沒有意識到這一點,因此他們接受了這些觀念與制度,彷彿它們具有永恆的有效性——宗教、形而上學或自然秩序為此擔保,因為這些被認為是正義的、永恆不變的。觀念本來是不斷變化的利益、技能或權力鬥爭的產物,可是在人們眼中,它們彷彿是由永恆的神靈、真、善或美的客觀標準所確立的,適用於任何時間、任何地點的任何人。

對馬克思來說,這些標準是不存在的。世界萬物只是在某個時間、地點才有意義,某種社會結構需要它,人們只能根據該社會結構來理解它。至於那些幻想:普遍有效的價值觀念是存在的;統治者建立的社會制度對被壓迫者來說可能是公平的或有利的——在馬克思看來,那些錯誤觀念是一種“異化”(這也是黑格爾的術語),人類進步的痛苦歷程中必然會出現的情況。

當人們創造出來以滿足自身需求的某種東西獲得了自己制度化的生命,變成一種獨立存在的事物,使人們以為這些制度不是他們創造的鬥爭工具,以滿足其某種需求(其實這種需求可能早已消失了),而是一種客觀存在,有自己的權力與威望,彷彿某種無法阻擋的自然規律或萬能的上帝,“異化”現象便肇端於此。

馬克思稱他那個時代的政體為資本主義制度,在他看來,資本主義制度的道德觀念和宗教信仰,統治著全社會,從富貴賢達到貧賤乞兒,這些道德觀念與宗教信仰正是異化的表現:價值觀念與社會制度的唯一目的,是維護某個在經濟上佔統治地位的階級的利益(儘管人們也許已經忘記這一點),可是後來,它們被全社會當作一種獨立不依的、適用於所有人的規範;社會制度本來是為統治者創造利益的,結果卻淪為僵化的教條,既毀了被壓迫者的生活,從某種意義上說,也毀了壓迫者的生活。

這一點同樣適用於道德體系與政治制度;實際上,很多事物都是如此,它們本來必然是為服務於某個階級的利益而設計的,結果不知不覺地扭曲了其受害者的生活,由此看來,人們不僅遭受不可控自然的蹂躪,而且作法自斃,聽命於自己創造的那些妖魔鬼怪——社會制度、生活習慣或宗教信念,人們早已忘記它們的起源,也不理解其社會功能。人們覺得,商品似乎擁有自己的生命與價值;生產者與其創造的產品、與其使用的工具之間的關係,被切斷了,產品或工具獲得一種虛妄不實的獨立存在,這往往有損於產品創造者的利益。

以賽亞·伯林:卡爾·馬克思的哲學

Mirror Facade of Tall Building © Jonas Ferlin

與此同時,僅僅理解和看透這種困境,還不能將其消除。摧毀這些積弊的觀念要發揮作用,就必須和所有有影響的觀念一樣,成為現實的、自我解放的革命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只有當受害者發展到一定階段,有了自己的社會組織乃至(只有通過這種方式)思想道德組織,這種情況才會出現。社會制度旨在促進人類團結,結果適得其反,它成了破壞人類團結的罪魁禍首,此即“異化”。

馬克思認為,只要人類生活受制於階級鬥爭——為了駕馭自然及其非理性的情感,人類無法逃避的鬥爭形式——“異化”就是不可避免的。無產階級由一無所有的人組成,他們把自己當作商品出售;階級彷彿一架高梯,只有當最後一個階級——無產階級——能夠推翻其壓迫者(根據歷史發展規律,這種結局是不可避免的),歷史的辯證發展才會止步。階級鬥爭將不復存在,一部分人用來限制另一部分人的自由的那些觀念和制度,將被一些新的有利於全人類的觀念與制度取而代之。

如果人類生命中的一切重要問題都取決於某人所屬的某個階級,取決於這個階級在階級鬥爭中的立場,這就意味著,人的觀念無論具有多大影響力,它們必然決定於他的社會經濟地位,而不是相反。因此馬克思認為,思想觀念是上層建築的重要因素,上層建築決定於基礎“結構”——人類某個團體的經濟結構,而這又決定於人們使用什麼樣的生產工具以及誰控制著這些工具。馬克思稱這些上層建築為意識形態。

有時他討論意識形態的方式會使人覺得,意識形態彷彿是謊言之網,其目的是對客觀事實做合理化論證,提出一些虛妄不實卻令人欣慰的解釋,某個階級或亞階級會本能地從客觀事實面前退縮,因為這些事實清楚地指出,這個階級必將死於敵人之手,死於他們所剝削的那個階級之手。因此在他看來,資本主義社會的思想觀念旨在自覺或不自覺地為其利益做合理化論證——如果這個社會要長久存在,它希望世界會是什麼樣——其思想觀念被偽裝成一些普遍理想。

實際上,這個社會並不能長久存在,因此,這些合理化論證是錯誤的、不可靠的。然而,舉例來說,馬克思並不認為(恩格斯的觀點卻相反)化學或數學知識是錯誤的,即便它們是由那個時代的統治階級創立和使用的。他的意思是:社會條件也許不利於物理或數學領域的某種發明或發現,它需要等待某個歷史時刻(例如古代亞歷山大港發明的蒸汽機,列奧納多·達·芬奇發明的潛水艇);科學發展與技術進步以及相關的社會制度密不可分;但並不是說,某個化學方程或數學定理真的能扭曲人們的生活,因為他們的階級與發明者的階級是對立的——在馬克思看來,歷史、倫理或法律觀念則當然是那樣的。

馬克思的追隨者力圖指出某些邏輯、哲學以及科學理論的階級條件,揭露這些錯覺或蓄意欺騙。但是馬克思沒有得出這樣的結論。此外他似乎認為,儘管把他的理論成功地用於社會的那些客觀條件顯然尚未成熟,他的理論相對沒有那種不可避免的扭曲和偏見——他嚴厲譴責其論敵觀念中的此類錯誤。

這種搖擺不定同樣是其道德理論與政治思想的特徵。有時他似乎認為,道德判斷乃至一切價值判斷,公開或不公開地存在於人們的行為與生活方式中,它們不過是一些有偽裝或沒有偽裝的武器,用來進行權力或生存鬥爭。既然如此,人們就無需考察某個階級——如“資產階級”——的道德規範,因為它們不過是一種偽裝,它們所維護的那些事物必然滅亡,它們也會隨之消亡。

由此看來,不同階級的人通過專門討論,就道德(或諸如此類的)問題達成一致意見,這種努力一定是徒勞無益的,因為原則上說,已被歷史拋棄的某個階級的成員,不可能理解他們生活的這個世界,他們的防衛機制讓他們做著黃粱美夢,無法覺察毀滅的下場,不知道他們已被歷史無情地拋棄。

不過有的時候,馬克思似乎認為,事實與價值觀念是無法區分的。全人類都在邁向同一目標,一個階級要消滅另一個階級,直到階級不復存在,人類不再受制於階級鬥爭帶來的那些偏見,終於能夠合理地安排自己的生活。有理性的存在者都不想遭受挫折或被消滅。有理性的人定然瞭解在社會中發揮作用的那些規律和因素。要求不可能之事即非理性;相信非理性,人就會被烏托邦所迷惑。

因此,說某種做法是對的或錯的,就等於說它能推動而非阻礙人類向無階級社會努力的進程,這無非是理性在發揮作用。雖然甲應該出現,結果乙出現了,這種說法毫無意義。“應該”的意思是,“證明合理的”;倘若歷史果真如馬克思所言,是理性發展史,以階級鬥爭為其表現形式,那麼“應該”之事必然能實現。因此“好的”、“現實的”、“成功的”、“自由的”、“科學的”、“有效的”、“客觀的”以及“由社會決定的”,都是同義詞,“壞的”、“愚蠢的”、“失敗的”以及“主觀主義的”——這些詞描述那些逆歷史潮流而動的行為——也都是同義詞。堂吉訶德不僅荒唐可笑,而且不道德:打敗仗與不道德是一回事兒。在馬克思看來,正義、仁慈與自由(非馬克思主義學派的社會學家以這些普遍的價值觀念為準繩)都是騙人的幻想。

真正的、唯一的準繩,是歷史的發展——亦即符合由人類最先進的分子組成的那個階級的需要。如果某個活動有利於這個階級,它就是好的,這就是說,它必將興旺發達;如果它有害於這個階級的利益,它就是壞的,就是不切實際的幻想,活動的參與者可能遭遇失敗和“異化”,可能脫離大步前進的大軍,後者的利益是一切正確價值觀的決定因素。

以賽亞·伯林:卡爾·馬克思的哲學

Don Quijote,Esteban Frances,1965

理想不過是一些為現實做合理化論證的錯誤觀念(“意識形態”),或者理想決定於這種普遍的功利主義,在馬克思或其追隨者的作品中,兩種觀點從未達成一致。同樣,其政治觀念也總是模糊不清:有時他認為,國家的目的是統治階級壓迫其他階級;有時他認為,國家的目的是提倡一種獨特的生活方式,有獨立的生命,而其目的是在各階級之間做一個公正無私的仲裁者——根據歷史發展的規律,這是不可能實現的。在任何一種情況下,國家都必須消亡:無產階級取得勝利後,階級和壓迫將不復存在。

有理性的人不會不贊同這些目的:不同意見可能與方法有關——方法即手段;不是訴諸武力,而是通過專家論證,人們就能消除這些不同意見。因此,作為強制工具的國家將逐步消失。有時馬克思彷彿認為,與階級鬥爭一樣,革命是不可避免的——這種確定性是客觀的、自動必然的。又有時他認為,要推翻舊的社會制度,就必須依靠工人及其領袖們及時發動自覺的鬥爭,是人們精心選擇的結果。有時馬克思好像認為,與前一階段相比,階級鬥爭的每一階段都是一種進步,一種“更好”的局面,因為它更接近最終目標——這是他所謂“好”的唯一含義。然而他似乎認為,每一發展階段的文化成就都具有特殊意義;因此在他看來,與資產階級的藝術相比,埃斯庫羅斯、但丁以及莎士比亞的作品具有更高的藝術價值。又有時他似乎認為,只有當最終變革已經到來,階級及其專政永遠消亡,人們才能把某種意義賦予人類進化的某一階段。後來的思想家未能消除他道德及政治理論中諸如此類的晦澀難懂之處。

——選自《觀念的力量》,[英]以賽亞·伯林 著,胡自信、魏釗凌 譯,譯林出版社,2019年,已獲出版社授權。

為適應手機閱讀,排版略作調整。

/點擊閱讀原文即可購買/

以賽亞·伯林:卡爾·馬克思的哲學

題圖:Low Angle Grayscale Photo of Empty Brick Stairs © Ravi Kant局部

編輯:阿飛丨排版:燒酒(實習)

轉載請聯繫後臺並註明個人信息

商務合作請添加微信:husain-ing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