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少女時代成員鄭秀妍因違約被中國經紀公司索賠20億韓元'

""原少女時代成員鄭秀妍因違約被中國經紀公司索賠20億韓元

原少女時代成員鄭秀妍因違反合約而被中國經紀公司索賠 20億韓元,鄭秀妍已在中國和韓國接連敗訴,目前她已向韓國大法院提出了上訴。

中國貴州新湃公司與海寧新湃公司2016年2月與鄭秀妍的經紀公司Coridel娛樂簽訂演藝經紀代理權轉讓合同,獲得了鄭秀妍在中國大陸的獨家演藝經紀代理權,合同有效期至2019年2月28日。但在簽約不久後,兩家公司以鄭秀妍不履行合約為由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要求鄭秀妍退還已收取的授權費,諮詢費並支付違約金和未分配收入。2017年11月27日,北京仲裁委員會做出仲裁判決,判貴州新湃公司與海寧新湃公司勝訴。

在中國敗訴後,鄭秀妍以紐約公約為依據將訴訟轉移到韓國,並主張自己並非經紀代理權合同的當事人,且授權合同中也沒有同意仲裁的條款,應判決北京仲裁委員會的判決沒有法律效力。不過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今年2月11日一審判決鄭秀妍敗訴,鄭秀妍隨後提出的上訴也在今年7月23日被首爾高等法院駁回。

根據北京仲裁委員會做出的仲裁判決,鄭秀妍需向兩家中國公司賠償共20億韓元,目前Jessica已向韓國大法院提出了上訴。

呂東垠/文 鄭秀妍SNS capture/圖 版權所有Mydaily禁止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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