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廣廈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浙江廣廈 廣廈控股 法律 房地產業 證券時報 2017-06-24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浙江廣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權司法凍結及司法劃轉通知》(2017司凍034號),公司控股股東廣廈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廈控股")持有的公司177,854,646股無限售流通股被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凍結,佔公司總股本的20.40%,凍結起始日為2017年6月20日,凍結期限三年。

廣廈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32,630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37.43%,本次凍結後廣廈控股累計被凍結股份177,854,646股,佔其持股總數的54.51%,佔公司總股本的20.40%。

廣廈控股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21,654,203股,佔公司總股本的48.37%,本次凍結如被執行,廣廈控股及其一致行動人仍持有公司27.97%的股份,仍為公司控股股東,因此本次凍結不會對公司控制權帶來影響。經向廣廈控股瞭解,該筆凍結系因其發生涉訟事項,原告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所致。目前,廣廈控股正蒐集相關證據,積極應訴,將採取有效手段切實保障其自身合法權益,維護上市公司的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公司將密切關注上述事項的進展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浙江廣廈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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