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2個多月,肇州縣公安局成功偵破以張某某、趙某等5人為骨幹,從事搶劫、“仙人跳”等犯罪的惡勢力犯罪團伙案件,破獲搶劫、敲詐勒索、故意傷害案件6起。至此,長期盤踞於肇州等地的這一惡勢力犯罪團伙覆滅。
犯罪人員指認涉案錢財
搶劫案竟牽出惡勢力團伙
2017年3月7日,肇州縣新福鄉一水井房附近發生一起搶劫案,受害人是一名收牛的牛販子,損失了7萬元。
案發當日,肇州縣公安局經過偵查布控,將搶劫嫌疑人抓捕歸案。
審訊過程中又發現一起搶劫未遂案件,且受害人與團伙成員還有親屬關係。
隨著警方調查的不斷深入,該惡勢力團伙種種犯罪逐漸浮出水面。
作案時用的黑頭套
警方成立專案組全力攻堅
2018年3月15日,肇州縣公安局成立專案組,對張某某等人惡勢力犯罪團伙相關犯罪活動進行偵查。
2018年5月,經對張某某搶劫案件的深入研判,同夥劉某某、王某(女)涉嫌的一起敲詐勒索案進入警方偵查視線。
2018年5月10日,經進一步調查,確定張某某、劉某某、王某等人涉嫌敲詐勒索,當日肇州縣公安局對此案立案偵查。
2018年5月18日-22日,警方對該惡勢力團伙開展統一收網行動,先後在大慶市大同區、哈爾濱市南崗區、肇州縣朝陽鄉等地將王某、崔某某、劉某某抓捕歸案。
2018年5月30日,將正在齊齊哈爾監獄、五大連池監獄服刑的趙某、張某某解回再審。
兩名涉案人員被送到看守所
作惡多端惡勢力團伙覆滅
經偵查,張某某惡勢力團伙以張某某為首,經常糾集趙某、王某、劉某某、崔某某等社會閒散人員,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辱罵、恐嚇等暴力威脅手段,在肇州等地多次實施敲詐勒索、搶劫、故意傷害等違法犯罪活動。
其中,2017年1月10日,張某某、趙某、崔某某、王某、劉某某在肇州縣豐樂鎮一飯店內合謀,由王某將微信好友張某某約到肇州縣豐樂鎮見面。二人酒後開房併發生性關係,後劉某某、崔某某、張某某、趙某、王某敲詐勒索張某某4萬元未遂。
2017年1月19日,王某夥同張某某、趙某、崔某某事先在肇州預謀,以同類方法敲詐勒索崔某某同屯人劉某某3萬元。
2017年2月4日,張某某、趙某、王某在肇州預謀到阿榮旗繼續以同類方法實施敲詐勒索,次日幾人在內蒙古阿榮旗金瑪賓館內以同類手段敲詐勒索田某2.3萬元。
2019年3月28日,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張某某犯敲詐勒索罪有期徒刑十四年六個月,判決趙某敲詐勒索罪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判決王某敲詐勒索罪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判決崔某某敲詐勒索罪有期徒刑二年,判決劉某某敲詐勒索罪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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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 編:李佳明
審 核:代寶柱
監 制:芊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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