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裡頻現蟑螂,男子要求退租,租賃公司要收3000塊違約金'

蟑螂 人生第一份工作 西安晚報 深圳新聞網 2019-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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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晚報2019年7月18日訊 7月8日,史先生在省人民醫院附近租了一間房子,入住後發現房間不斷有蟑螂出現,晚上無法入睡,無奈向租賃公司提出退租要求,租賃公司認為史先生退租算違約,需支付兩個月的房租作為違約金,這令史先生難以接受。

7月8日,在南稍門上班的史先生通過網上向西安木浮生青年公寓有限公司租了一間30多平米的房子,每個月租金1500元,史先生向該租賃公司支付了半年的租金9000元和1500元押金。然而,史先生入住後卻發現這個房子晚上頻繁有蟑螂出現。

“當時看房子是在白天,覺得房間衛生都挺好,就簽了合同租下來。”史先生說,入住當天晚上突然看到房間有蟑螂,檢查後發現冰箱、櫃子等角落也有蟑螂。他將這一情況向租賃公司反映後,租賃公司安排了工作人員對房間牆縫進行了清理、填補。而他自己也對房間進行了徹底的打掃清理,還買了一些殺蟲噴霧劑在房間各個角落進行噴灑。然而,幾天過去了,蟑螂依然頻繁出現在房間。“晚上醒來,胳膊上爬了一隻蟑螂,覺得特別噁心,特別氣憤。”史先生說,一到晚上,在廚房、衛生間、走廊等角落就能看見蟑螂出現,每晚都要與蟑螂進行多次“鬥爭”。

史先生表示,蟑螂頻繁出現,且無法消滅,與蟑螂持續“鬥爭”已嚴重影響到了自己的正常生活,晚上無法入睡,白天瞌睡犯困。7月13日,他向租賃公司提出退租要求,業務員稱退租就算違約,需支付兩個月的房租作為違約金,合計人民幣3000元,這讓他難以接受。

此外,史先生告訴記者,除了支付違約金這一解決方案之外,租賃公司還提出了一個解決方案,就是將租住的這個房子轉租給其他人。“明知這個房子有蟑螂,還讓我租給其他人,這不是坑人嘛!”史先生說,已跟租賃公司溝通了好幾次,要求退租,但對方一直拖著不解決。目前,他已向工商部門進行投訴,如果不能解決,他將向法院起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上午11時許,記者聯繫到了給史先租房子的業務員,這名姓王的業務員表示,自己只負責業務工作,其他事項需跟售後工作人員聯繫,但不方便透露售後電話。隨後,記者撥通了該租賃公司的客服電話,工作人員表示查詢核實後,聯繫相關人員工作人員給記者回復。截止記者發稿,沒有收到租賃公司任何回覆。

針對這一情況,記者諮詢了陝西科澤律師事務所吳振宇律師。吳律師認為,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出租人租賃房屋出現蟑螂,說明出租人未履行交付符合安全、衛生健康住房,經承租人通知,其仍未消除蟲害,已然導致承租人租賃目的無法實現,根據《合同法》九十四條第三、四項規定,承租人享有法定合同解除權。(記者姚義芬)來源:西安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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