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證明”當休矣

張家界 紅網永州站 2019-06-16

據新華社報道,近日,張家界慈利縣巖泊渡派出所就被要求證明“楊某的孫子是其孫子”。為讓老人辦事順利,該派出所開出了一張力懟“奇葩證明”的證明。“奇葩證明”此起彼伏,近年來已經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話題,表面上看似工作流程使然,實則折射的是消極應付、推諉扯皮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作風,既造成幹群關係疏離,也阻礙黨中央決策部署的落地。

奇葩證明是什麼呢?簡單來說,就是那些沒有必要的、無法證明的,或者是有必要,但要辦下來卻存在困難的。有相關專家總結,“奇葩證明”從內容上大致可為三類:一是審批事項證明,比如兩種證明互為前置條件的情況;二是身份證明,比如證明“你媽是你媽”一類的親屬關係證明等;三是行為證明,比如有無婚姻證明、有無犯罪記錄證明等。然而開具手續繁多的證明,不僅會讓居民在工作生活中造成麻煩,也會讓派出所進入兩難的境地,派出所正逐漸演變成了萬能的開證明機構。

“奇葩證明”是社會治理現代化轉型的一個縮影。近年來,從中央到地方,採取了不少措施簡政放權,“奇葩證明”正在減少。但要徹底告別“奇葩證明”,破解辦事難、辦事繁問題,還需付出更大努力,要依賴“簡政放權”的政府職能轉型在更深層次、更大範圍的推進和落實,因此要依賴各個職能部門體系化協作、掃清各自門前的積雪。

要整治“奇葩證明”,各職能部門需做到:堅持簡政放權,要科學地對證明需求進行梳理,對可有可無的證明,要實事求是減少證明需求;杜絕“權力尋租”,開具證明要合理合據,要堅決嚴肅查處部門單位以權力為資本要求出具奇葩證明,進而衍生“跑關係、送紅包”的行為;加快信息共享,要建立健全完整的信息共享體系,打破信息壁壘,使得群眾信息等有關基礎信息實現共享,避免因為部門信息不暢、各自為政;轉變服務觀念,要壓縮辦事人員的“權力”,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切實從群眾利益出發,為群眾著想,從源頭避免“奇葩證明”的產生。

空談誤國,實幹興邦。黨員幹部要牢記自己肩上的“擔子”,群眾的事無小事,要有責任心,在其位要謀其政。畢竟,沒有任何單位或個人有權隨意增加人民的義務。(零陵區紀委監委廖彬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