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張國榮和莫文蔚還有這段故事(張國榮的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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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六年,家道衰落的張國榮,已經不是那個未諳世事的少爺。此時的他,比任何人都渴望賺錢,也初嚐了生計之苦。

顯赫一時的張家洋服店門可羅雀,往昔不復。六個姐姐哥哥,最小的也已近而立之年,唯獨張國榮這個老么,前路未知。

躺在床上的父親說:“為了活下去,你總要自食其力的。”

於是張國榮做起了小買賣,在本港居民和內地偷渡客之間販賣牛仔褲和皮鞋。為了多賺些錢,他又跑到律師行打零工。

從英國回來,本土的教學方式已經讓他很不適應。他需要重新撿起中文,過程則很艱難。好在他在專修中文的日子裡,結識了一群喜歡民歌的朋友,組建了一支樂隊,張國榮擔任主唱歌手。

這個曾經只在臺下做觀眾的毛頭小子,第一次拿起了話筒。

樂隊的名字叫ONYS,一個很酷的名字,而ONYS就是一種很奇特的會發出光亮的黑色石頭的名稱。他們以樂隊的形式參加過不少歌唱公開賽,一直都是第二名、第三名,從來都與冠軍無緣。雖然張國榮生性要強,但當時對於名次也倒沒耿耿於懷——喜歡音樂只是愛好罷了,能唱就好,以後又沒要進演藝圈發展,管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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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六年,家道衰落的張國榮,已經不是那個未諳世事的少爺。此時的他,比任何人都渴望賺錢,也初嚐了生計之苦。

顯赫一時的張家洋服店門可羅雀,往昔不復。六個姐姐哥哥,最小的也已近而立之年,唯獨張國榮這個老么,前路未知。

躺在床上的父親說:“為了活下去,你總要自食其力的。”

於是張國榮做起了小買賣,在本港居民和內地偷渡客之間販賣牛仔褲和皮鞋。為了多賺些錢,他又跑到律師行打零工。

從英國回來,本土的教學方式已經讓他很不適應。他需要重新撿起中文,過程則很艱難。好在他在專修中文的日子裡,結識了一群喜歡民歌的朋友,組建了一支樂隊,張國榮擔任主唱歌手。

這個曾經只在臺下做觀眾的毛頭小子,第一次拿起了話筒。

樂隊的名字叫ONYS,一個很酷的名字,而ONYS就是一種很奇特的會發出光亮的黑色石頭的名稱。他們以樂隊的形式參加過不少歌唱公開賽,一直都是第二名、第三名,從來都與冠軍無緣。雖然張國榮生性要強,但當時對於名次也倒沒耿耿於懷——喜歡音樂只是愛好罷了,能唱就好,以後又沒要進演藝圈發展,管它呢!

原來張國榮和莫文蔚還有這段故事(張國榮的新路)

一九七七年,亞洲歌唱比賽舉行,主辦方是香港亞洲電視臺的前身——麗的電視臺,如果能拿到獎項,便會有簽約的機會。一個愛唱歌的朋友報了名,順帶著也寫下了張國榮的名字。

許多人再回首的時候,都少不了這麼一個成人之美的朋友,他們彷彿是上天派來幫忙做綠葉的。張國榮的這個朋友,在試音是時候,就果斷被淘汰掉了,連初賽都沒進去,只剩下張國榮一個人孤軍奮戰。

參加比賽的一共有八個地區的選手,包括文萊、曼谷、馬尼拉、漢城、雪蘭莪、臺北、東京、香港。張國榮硬著頭皮,撐過了初賽。又順利通過了三十進十二的複賽,殺進了決賽。

他此前曾經戲言,每年的三月到五月都會走黴運,但這一年貌似很順利。

他將要演唱的歌曲,就是《American Pie》。

《American Pie》整曲長達七分鐘,光是副歌就循環了七次!作為一個歌唱比賽,是不可能允許選手演唱這麼長的曲子的。當時出任音樂總監是黎小田第一次見到張國榮,是在試音的時候。聽了這沒完沒了的旋律,他搖搖手說:“張國榮,你要停!曲子最好改短一點”。

“It doesn’t make sense!”張國榮居然狂妄地反駁道,“歌詞是有起承轉合的啊,如果給剪短了,那歌曲的意義就變了!”

最後敲定,張國榮演唱版本為三分鐘。 《American pie》見證了一段歌壇歷史,因為曲子經典,被無數巨星翻唱過,後來麥當娜也演唱過一個版本,是四分鐘的。

成名之後,張國榮在一次演唱會上說:“說到《American pie》,年長一些的朋友會說這是Don Mclean的,而年輕一些的朋友呢,會說這是麥當娜的。但是,中年人會說這是我的!”

決賽開始,張國榮登場了,清晰的畫面慢慢漸變成網絡瘋傳的粗糙畫質。翻看那段時光,張國榮的唱腔還是很稚嫩的。你閉上眼睛,聽他略顯單薄的聲線,還有隨著肢體遊蕩的氣息,明顯能猜的出來這是個年輕人。

張國榮在造型上追求西化的時尚,典型的留洋派。緊身的白色套裝,上衣上的亮片點綴,一雙紅色皮靴,明顯是受到了貓王的影響。胸前是極有重量感的紅色領飾,他是很喜歡把大紅色外套套在頸上的,日後成名了也是一樣。巧合的是,同年秋天,貓王去世。張國榮的扮相應該是自己刻意打造的,他無形中完成了對世界歌王的致敬。

那時候他又黑又瘦,一抬手一踏步都洋溢著荷爾蒙的氣息,那是男孩時期獨有的性感。他忽動忽靜、遊刃有餘的展現魅力,得益於先前在學校樂隊的表演經歷,年紀輕輕居然就能有幾分成熟之風。

坐在評委席上的一位女士完全被他的魅力感染。這歌人就是潘迪華,十三年後,她將與舞臺上的這個清俊小生合作《阿飛正傳》,他們飾演母子。

“當時他一出場,我就感覺這個男孩太漂亮了,有巨星的感覺,將來一定會大紅大紫的!”潘迪華說。

歌曲演唱完畢,掌聲雷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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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六年,家道衰落的張國榮,已經不是那個未諳世事的少爺。此時的他,比任何人都渴望賺錢,也初嚐了生計之苦。

顯赫一時的張家洋服店門可羅雀,往昔不復。六個姐姐哥哥,最小的也已近而立之年,唯獨張國榮這個老么,前路未知。

躺在床上的父親說:“為了活下去,你總要自食其力的。”

於是張國榮做起了小買賣,在本港居民和內地偷渡客之間販賣牛仔褲和皮鞋。為了多賺些錢,他又跑到律師行打零工。

從英國回來,本土的教學方式已經讓他很不適應。他需要重新撿起中文,過程則很艱難。好在他在專修中文的日子裡,結識了一群喜歡民歌的朋友,組建了一支樂隊,張國榮擔任主唱歌手。

這個曾經只在臺下做觀眾的毛頭小子,第一次拿起了話筒。

樂隊的名字叫ONYS,一個很酷的名字,而ONYS就是一種很奇特的會發出光亮的黑色石頭的名稱。他們以樂隊的形式參加過不少歌唱公開賽,一直都是第二名、第三名,從來都與冠軍無緣。雖然張國榮生性要強,但當時對於名次也倒沒耿耿於懷——喜歡音樂只是愛好罷了,能唱就好,以後又沒要進演藝圈發展,管它呢!

原來張國榮和莫文蔚還有這段故事(張國榮的新路)

一九七七年,亞洲歌唱比賽舉行,主辦方是香港亞洲電視臺的前身——麗的電視臺,如果能拿到獎項,便會有簽約的機會。一個愛唱歌的朋友報了名,順帶著也寫下了張國榮的名字。

許多人再回首的時候,都少不了這麼一個成人之美的朋友,他們彷彿是上天派來幫忙做綠葉的。張國榮的這個朋友,在試音是時候,就果斷被淘汰掉了,連初賽都沒進去,只剩下張國榮一個人孤軍奮戰。

參加比賽的一共有八個地區的選手,包括文萊、曼谷、馬尼拉、漢城、雪蘭莪、臺北、東京、香港。張國榮硬著頭皮,撐過了初賽。又順利通過了三十進十二的複賽,殺進了決賽。

他此前曾經戲言,每年的三月到五月都會走黴運,但這一年貌似很順利。

他將要演唱的歌曲,就是《American Pie》。

《American Pie》整曲長達七分鐘,光是副歌就循環了七次!作為一個歌唱比賽,是不可能允許選手演唱這麼長的曲子的。當時出任音樂總監是黎小田第一次見到張國榮,是在試音的時候。聽了這沒完沒了的旋律,他搖搖手說:“張國榮,你要停!曲子最好改短一點”。

“It doesn’t make sense!”張國榮居然狂妄地反駁道,“歌詞是有起承轉合的啊,如果給剪短了,那歌曲的意義就變了!”

最後敲定,張國榮演唱版本為三分鐘。 《American pie》見證了一段歌壇歷史,因為曲子經典,被無數巨星翻唱過,後來麥當娜也演唱過一個版本,是四分鐘的。

成名之後,張國榮在一次演唱會上說:“說到《American pie》,年長一些的朋友會說這是Don Mclean的,而年輕一些的朋友呢,會說這是麥當娜的。但是,中年人會說這是我的!”

決賽開始,張國榮登場了,清晰的畫面慢慢漸變成網絡瘋傳的粗糙畫質。翻看那段時光,張國榮的唱腔還是很稚嫩的。你閉上眼睛,聽他略顯單薄的聲線,還有隨著肢體遊蕩的氣息,明顯能猜的出來這是個年輕人。

張國榮在造型上追求西化的時尚,典型的留洋派。緊身的白色套裝,上衣上的亮片點綴,一雙紅色皮靴,明顯是受到了貓王的影響。胸前是極有重量感的紅色領飾,他是很喜歡把大紅色外套套在頸上的,日後成名了也是一樣。巧合的是,同年秋天,貓王去世。張國榮的扮相應該是自己刻意打造的,他無形中完成了對世界歌王的致敬。

那時候他又黑又瘦,一抬手一踏步都洋溢著荷爾蒙的氣息,那是男孩時期獨有的性感。他忽動忽靜、遊刃有餘的展現魅力,得益於先前在學校樂隊的表演經歷,年紀輕輕居然就能有幾分成熟之風。

坐在評委席上的一位女士完全被他的魅力感染。這歌人就是潘迪華,十三年後,她將與舞臺上的這個清俊小生合作《阿飛正傳》,他們飾演母子。

“當時他一出場,我就感覺這個男孩太漂亮了,有巨星的感覺,將來一定會大紅大紫的!”潘迪華說。

歌曲演唱完畢,掌聲雷動。

原來張國榮和莫文蔚還有這段故事(張國榮的新路)

作為比賽,肯定是高手如雲,其中有一位不得不提,就是當年獲得香港區冠軍的鐘偉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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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六年,家道衰落的張國榮,已經不是那個未諳世事的少爺。此時的他,比任何人都渴望賺錢,也初嚐了生計之苦。

顯赫一時的張家洋服店門可羅雀,往昔不復。六個姐姐哥哥,最小的也已近而立之年,唯獨張國榮這個老么,前路未知。

躺在床上的父親說:“為了活下去,你總要自食其力的。”

於是張國榮做起了小買賣,在本港居民和內地偷渡客之間販賣牛仔褲和皮鞋。為了多賺些錢,他又跑到律師行打零工。

從英國回來,本土的教學方式已經讓他很不適應。他需要重新撿起中文,過程則很艱難。好在他在專修中文的日子裡,結識了一群喜歡民歌的朋友,組建了一支樂隊,張國榮擔任主唱歌手。

這個曾經只在臺下做觀眾的毛頭小子,第一次拿起了話筒。

樂隊的名字叫ONYS,一個很酷的名字,而ONYS就是一種很奇特的會發出光亮的黑色石頭的名稱。他們以樂隊的形式參加過不少歌唱公開賽,一直都是第二名、第三名,從來都與冠軍無緣。雖然張國榮生性要強,但當時對於名次也倒沒耿耿於懷——喜歡音樂只是愛好罷了,能唱就好,以後又沒要進演藝圈發展,管它呢!

原來張國榮和莫文蔚還有這段故事(張國榮的新路)

一九七七年,亞洲歌唱比賽舉行,主辦方是香港亞洲電視臺的前身——麗的電視臺,如果能拿到獎項,便會有簽約的機會。一個愛唱歌的朋友報了名,順帶著也寫下了張國榮的名字。

許多人再回首的時候,都少不了這麼一個成人之美的朋友,他們彷彿是上天派來幫忙做綠葉的。張國榮的這個朋友,在試音是時候,就果斷被淘汰掉了,連初賽都沒進去,只剩下張國榮一個人孤軍奮戰。

參加比賽的一共有八個地區的選手,包括文萊、曼谷、馬尼拉、漢城、雪蘭莪、臺北、東京、香港。張國榮硬著頭皮,撐過了初賽。又順利通過了三十進十二的複賽,殺進了決賽。

他此前曾經戲言,每年的三月到五月都會走黴運,但這一年貌似很順利。

他將要演唱的歌曲,就是《American Pie》。

《American Pie》整曲長達七分鐘,光是副歌就循環了七次!作為一個歌唱比賽,是不可能允許選手演唱這麼長的曲子的。當時出任音樂總監是黎小田第一次見到張國榮,是在試音的時候。聽了這沒完沒了的旋律,他搖搖手說:“張國榮,你要停!曲子最好改短一點”。

“It doesn’t make sense!”張國榮居然狂妄地反駁道,“歌詞是有起承轉合的啊,如果給剪短了,那歌曲的意義就變了!”

最後敲定,張國榮演唱版本為三分鐘。 《American pie》見證了一段歌壇歷史,因為曲子經典,被無數巨星翻唱過,後來麥當娜也演唱過一個版本,是四分鐘的。

成名之後,張國榮在一次演唱會上說:“說到《American pie》,年長一些的朋友會說這是Don Mclean的,而年輕一些的朋友呢,會說這是麥當娜的。但是,中年人會說這是我的!”

決賽開始,張國榮登場了,清晰的畫面慢慢漸變成網絡瘋傳的粗糙畫質。翻看那段時光,張國榮的唱腔還是很稚嫩的。你閉上眼睛,聽他略顯單薄的聲線,還有隨著肢體遊蕩的氣息,明顯能猜的出來這是個年輕人。

張國榮在造型上追求西化的時尚,典型的留洋派。緊身的白色套裝,上衣上的亮片點綴,一雙紅色皮靴,明顯是受到了貓王的影響。胸前是極有重量感的紅色領飾,他是很喜歡把大紅色外套套在頸上的,日後成名了也是一樣。巧合的是,同年秋天,貓王去世。張國榮的扮相應該是自己刻意打造的,他無形中完成了對世界歌王的致敬。

那時候他又黑又瘦,一抬手一踏步都洋溢著荷爾蒙的氣息,那是男孩時期獨有的性感。他忽動忽靜、遊刃有餘的展現魅力,得益於先前在學校樂隊的表演經歷,年紀輕輕居然就能有幾分成熟之風。

坐在評委席上的一位女士完全被他的魅力感染。這歌人就是潘迪華,十三年後,她將與舞臺上的這個清俊小生合作《阿飛正傳》,他們飾演母子。

“當時他一出場,我就感覺這個男孩太漂亮了,有巨星的感覺,將來一定會大紅大紫的!”潘迪華說。

歌曲演唱完畢,掌聲雷動。

原來張國榮和莫文蔚還有這段故事(張國榮的新路)

作為比賽,肯定是高手如雲,其中有一位不得不提,就是當年獲得香港區冠軍的鐘偉強。

原來張國榮和莫文蔚還有這段故事(張國榮的新路)

論起輩分來,他現在已經是樂壇的老前輩了,曾經和譚詠麟一起玩過樂隊,還給梅豔芳寫過歌。他當初跟張國榮一起入圍決賽,演唱的就是自己原創的《朦朧夜雨裡》。成名之後,鍾偉強對娛樂圈的條條框框種種不適,終於還是選擇退出賣起了保險,並且一賣就是幾十年。

二0一四年,鍾偉強參加內地某著名選秀節目,再一次入大眾視野。在舞臺上,他舉麥高歌,等待著評委老師的轉身,那一幕看得讓人恍然。

時光滄桑,星移斗轉。

是的,張國榮沒有拿到香港區的冠軍,居於鍾偉強之後拿到亞軍的頭銜。他的總成績也並沒有那麼輝煌,排名第五。

在香港區的頒獎典禮上,獻花的是當時年僅六歲的莫文蔚——因為她的媽媽是評委之一,便有幸擔任小花童。她後來說:“我對Uncle Leslie(張國榮)最難忘的一幕,是我小時候獻花給他的那個時刻。當時他參加一個歌唱比賽,得到第二名。我在臺下看著他,覺得他很靚仔,簡直就是一個白馬王子。我從那時開始喜歡他,一直到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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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六年,家道衰落的張國榮,已經不是那個未諳世事的少爺。此時的他,比任何人都渴望賺錢,也初嚐了生計之苦。

顯赫一時的張家洋服店門可羅雀,往昔不復。六個姐姐哥哥,最小的也已近而立之年,唯獨張國榮這個老么,前路未知。

躺在床上的父親說:“為了活下去,你總要自食其力的。”

於是張國榮做起了小買賣,在本港居民和內地偷渡客之間販賣牛仔褲和皮鞋。為了多賺些錢,他又跑到律師行打零工。

從英國回來,本土的教學方式已經讓他很不適應。他需要重新撿起中文,過程則很艱難。好在他在專修中文的日子裡,結識了一群喜歡民歌的朋友,組建了一支樂隊,張國榮擔任主唱歌手。

這個曾經只在臺下做觀眾的毛頭小子,第一次拿起了話筒。

樂隊的名字叫ONYS,一個很酷的名字,而ONYS就是一種很奇特的會發出光亮的黑色石頭的名稱。他們以樂隊的形式參加過不少歌唱公開賽,一直都是第二名、第三名,從來都與冠軍無緣。雖然張國榮生性要強,但當時對於名次也倒沒耿耿於懷——喜歡音樂只是愛好罷了,能唱就好,以後又沒要進演藝圈發展,管它呢!

原來張國榮和莫文蔚還有這段故事(張國榮的新路)

一九七七年,亞洲歌唱比賽舉行,主辦方是香港亞洲電視臺的前身——麗的電視臺,如果能拿到獎項,便會有簽約的機會。一個愛唱歌的朋友報了名,順帶著也寫下了張國榮的名字。

許多人再回首的時候,都少不了這麼一個成人之美的朋友,他們彷彿是上天派來幫忙做綠葉的。張國榮的這個朋友,在試音是時候,就果斷被淘汰掉了,連初賽都沒進去,只剩下張國榮一個人孤軍奮戰。

參加比賽的一共有八個地區的選手,包括文萊、曼谷、馬尼拉、漢城、雪蘭莪、臺北、東京、香港。張國榮硬著頭皮,撐過了初賽。又順利通過了三十進十二的複賽,殺進了決賽。

他此前曾經戲言,每年的三月到五月都會走黴運,但這一年貌似很順利。

他將要演唱的歌曲,就是《American Pie》。

《American Pie》整曲長達七分鐘,光是副歌就循環了七次!作為一個歌唱比賽,是不可能允許選手演唱這麼長的曲子的。當時出任音樂總監是黎小田第一次見到張國榮,是在試音的時候。聽了這沒完沒了的旋律,他搖搖手說:“張國榮,你要停!曲子最好改短一點”。

“It doesn’t make sense!”張國榮居然狂妄地反駁道,“歌詞是有起承轉合的啊,如果給剪短了,那歌曲的意義就變了!”

最後敲定,張國榮演唱版本為三分鐘。 《American pie》見證了一段歌壇歷史,因為曲子經典,被無數巨星翻唱過,後來麥當娜也演唱過一個版本,是四分鐘的。

成名之後,張國榮在一次演唱會上說:“說到《American pie》,年長一些的朋友會說這是Don Mclean的,而年輕一些的朋友呢,會說這是麥當娜的。但是,中年人會說這是我的!”

決賽開始,張國榮登場了,清晰的畫面慢慢漸變成網絡瘋傳的粗糙畫質。翻看那段時光,張國榮的唱腔還是很稚嫩的。你閉上眼睛,聽他略顯單薄的聲線,還有隨著肢體遊蕩的氣息,明顯能猜的出來這是個年輕人。

張國榮在造型上追求西化的時尚,典型的留洋派。緊身的白色套裝,上衣上的亮片點綴,一雙紅色皮靴,明顯是受到了貓王的影響。胸前是極有重量感的紅色領飾,他是很喜歡把大紅色外套套在頸上的,日後成名了也是一樣。巧合的是,同年秋天,貓王去世。張國榮的扮相應該是自己刻意打造的,他無形中完成了對世界歌王的致敬。

那時候他又黑又瘦,一抬手一踏步都洋溢著荷爾蒙的氣息,那是男孩時期獨有的性感。他忽動忽靜、遊刃有餘的展現魅力,得益於先前在學校樂隊的表演經歷,年紀輕輕居然就能有幾分成熟之風。

坐在評委席上的一位女士完全被他的魅力感染。這歌人就是潘迪華,十三年後,她將與舞臺上的這個清俊小生合作《阿飛正傳》,他們飾演母子。

“當時他一出場,我就感覺這個男孩太漂亮了,有巨星的感覺,將來一定會大紅大紫的!”潘迪華說。

歌曲演唱完畢,掌聲雷動。

原來張國榮和莫文蔚還有這段故事(張國榮的新路)

作為比賽,肯定是高手如雲,其中有一位不得不提,就是當年獲得香港區冠軍的鐘偉強。

原來張國榮和莫文蔚還有這段故事(張國榮的新路)

論起輩分來,他現在已經是樂壇的老前輩了,曾經和譚詠麟一起玩過樂隊,還給梅豔芳寫過歌。他當初跟張國榮一起入圍決賽,演唱的就是自己原創的《朦朧夜雨裡》。成名之後,鍾偉強對娛樂圈的條條框框種種不適,終於還是選擇退出賣起了保險,並且一賣就是幾十年。

二0一四年,鍾偉強參加內地某著名選秀節目,再一次入大眾視野。在舞臺上,他舉麥高歌,等待著評委老師的轉身,那一幕看得讓人恍然。

時光滄桑,星移斗轉。

是的,張國榮沒有拿到香港區的冠軍,居於鍾偉強之後拿到亞軍的頭銜。他的總成績也並沒有那麼輝煌,排名第五。

在香港區的頒獎典禮上,獻花的是當時年僅六歲的莫文蔚——因為她的媽媽是評委之一,便有幸擔任小花童。她後來說:“我對Uncle Leslie(張國榮)最難忘的一幕,是我小時候獻花給他的那個時刻。當時他參加一個歌唱比賽,得到第二名。我在臺下看著他,覺得他很靚仔,簡直就是一個白馬王子。我從那時開始喜歡他,一直到現在。”

原來張國榮和莫文蔚還有這段故事(張國榮的新路)

有個勢均力敵的歌手來自菲律賓,被視為奪冠熱門。也許是在偏袒本國選手,菲律賓的那位評委給了張國榮一個七十七分的超低分,卻給本國選手打了個九十三分。如此大的差距,縱使有潘迪華的高分撐場,也無力迴天了。

那位菲律賓的歌手,就是丁馬卡度,他留下的資料已經不多,只知道他曾和甄妮合唱過一首歌。

黎小田回憶說:“其實他表現很不錯,相比日本、泰國等地的參賽者,他算是頗突出。”他還記得,頒獎時黃錫傑對張國榮說:“我要捧你做明星。”

明星,這是張國榮二十年來都沒有想過的字眼。

從參加比賽到手拿獎項,僅僅幾個月的時間,想起來有如一夢。若說走向歌壇是註定,那冥冥之間又是如何鋪陳、安排的呢?是幼時鐘情的姚蘇蓉,還是《羅密歐與朱麗葉》的原聲大碟?一隻無形的手將他推向了舞臺,所謂機遇竟是如此的神奇。

決賽是通過電視直播的,無數觀眾為張國榮叫屈,認為他的名次理應更高,這讓張國榮的名字反而一夜被人記住,算是一種反向的宣傳。

對張國榮的家讓來說,看著老么登上舞臺,簡直就像目睹一場烏龍事件一般。他們沒想到張國榮可以唱歌,更無法相信這個任性的男孩能混出什麼名堂來。

又一段未知的旅程開始了,就像當初飛往英國時一樣,他帶著懵懂的勇敢,踏上陌生的路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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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六年,家道衰落的張國榮,已經不是那個未諳世事的少爺。此時的他,比任何人都渴望賺錢,也初嚐了生計之苦。

顯赫一時的張家洋服店門可羅雀,往昔不復。六個姐姐哥哥,最小的也已近而立之年,唯獨張國榮這個老么,前路未知。

躺在床上的父親說:“為了活下去,你總要自食其力的。”

於是張國榮做起了小買賣,在本港居民和內地偷渡客之間販賣牛仔褲和皮鞋。為了多賺些錢,他又跑到律師行打零工。

從英國回來,本土的教學方式已經讓他很不適應。他需要重新撿起中文,過程則很艱難。好在他在專修中文的日子裡,結識了一群喜歡民歌的朋友,組建了一支樂隊,張國榮擔任主唱歌手。

這個曾經只在臺下做觀眾的毛頭小子,第一次拿起了話筒。

樂隊的名字叫ONYS,一個很酷的名字,而ONYS就是一種很奇特的會發出光亮的黑色石頭的名稱。他們以樂隊的形式參加過不少歌唱公開賽,一直都是第二名、第三名,從來都與冠軍無緣。雖然張國榮生性要強,但當時對於名次也倒沒耿耿於懷——喜歡音樂只是愛好罷了,能唱就好,以後又沒要進演藝圈發展,管它呢!

原來張國榮和莫文蔚還有這段故事(張國榮的新路)

一九七七年,亞洲歌唱比賽舉行,主辦方是香港亞洲電視臺的前身——麗的電視臺,如果能拿到獎項,便會有簽約的機會。一個愛唱歌的朋友報了名,順帶著也寫下了張國榮的名字。

許多人再回首的時候,都少不了這麼一個成人之美的朋友,他們彷彿是上天派來幫忙做綠葉的。張國榮的這個朋友,在試音是時候,就果斷被淘汰掉了,連初賽都沒進去,只剩下張國榮一個人孤軍奮戰。

參加比賽的一共有八個地區的選手,包括文萊、曼谷、馬尼拉、漢城、雪蘭莪、臺北、東京、香港。張國榮硬著頭皮,撐過了初賽。又順利通過了三十進十二的複賽,殺進了決賽。

他此前曾經戲言,每年的三月到五月都會走黴運,但這一年貌似很順利。

他將要演唱的歌曲,就是《American Pie》。

《American Pie》整曲長達七分鐘,光是副歌就循環了七次!作為一個歌唱比賽,是不可能允許選手演唱這麼長的曲子的。當時出任音樂總監是黎小田第一次見到張國榮,是在試音的時候。聽了這沒完沒了的旋律,他搖搖手說:“張國榮,你要停!曲子最好改短一點”。

“It doesn’t make sense!”張國榮居然狂妄地反駁道,“歌詞是有起承轉合的啊,如果給剪短了,那歌曲的意義就變了!”

最後敲定,張國榮演唱版本為三分鐘。 《American pie》見證了一段歌壇歷史,因為曲子經典,被無數巨星翻唱過,後來麥當娜也演唱過一個版本,是四分鐘的。

成名之後,張國榮在一次演唱會上說:“說到《American pie》,年長一些的朋友會說這是Don Mclean的,而年輕一些的朋友呢,會說這是麥當娜的。但是,中年人會說這是我的!”

決賽開始,張國榮登場了,清晰的畫面慢慢漸變成網絡瘋傳的粗糙畫質。翻看那段時光,張國榮的唱腔還是很稚嫩的。你閉上眼睛,聽他略顯單薄的聲線,還有隨著肢體遊蕩的氣息,明顯能猜的出來這是個年輕人。

張國榮在造型上追求西化的時尚,典型的留洋派。緊身的白色套裝,上衣上的亮片點綴,一雙紅色皮靴,明顯是受到了貓王的影響。胸前是極有重量感的紅色領飾,他是很喜歡把大紅色外套套在頸上的,日後成名了也是一樣。巧合的是,同年秋天,貓王去世。張國榮的扮相應該是自己刻意打造的,他無形中完成了對世界歌王的致敬。

那時候他又黑又瘦,一抬手一踏步都洋溢著荷爾蒙的氣息,那是男孩時期獨有的性感。他忽動忽靜、遊刃有餘的展現魅力,得益於先前在學校樂隊的表演經歷,年紀輕輕居然就能有幾分成熟之風。

坐在評委席上的一位女士完全被他的魅力感染。這歌人就是潘迪華,十三年後,她將與舞臺上的這個清俊小生合作《阿飛正傳》,他們飾演母子。

“當時他一出場,我就感覺這個男孩太漂亮了,有巨星的感覺,將來一定會大紅大紫的!”潘迪華說。

歌曲演唱完畢,掌聲雷動。

原來張國榮和莫文蔚還有這段故事(張國榮的新路)

作為比賽,肯定是高手如雲,其中有一位不得不提,就是當年獲得香港區冠軍的鐘偉強。

原來張國榮和莫文蔚還有這段故事(張國榮的新路)

論起輩分來,他現在已經是樂壇的老前輩了,曾經和譚詠麟一起玩過樂隊,還給梅豔芳寫過歌。他當初跟張國榮一起入圍決賽,演唱的就是自己原創的《朦朧夜雨裡》。成名之後,鍾偉強對娛樂圈的條條框框種種不適,終於還是選擇退出賣起了保險,並且一賣就是幾十年。

二0一四年,鍾偉強參加內地某著名選秀節目,再一次入大眾視野。在舞臺上,他舉麥高歌,等待著評委老師的轉身,那一幕看得讓人恍然。

時光滄桑,星移斗轉。

是的,張國榮沒有拿到香港區的冠軍,居於鍾偉強之後拿到亞軍的頭銜。他的總成績也並沒有那麼輝煌,排名第五。

在香港區的頒獎典禮上,獻花的是當時年僅六歲的莫文蔚——因為她的媽媽是評委之一,便有幸擔任小花童。她後來說:“我對Uncle Leslie(張國榮)最難忘的一幕,是我小時候獻花給他的那個時刻。當時他參加一個歌唱比賽,得到第二名。我在臺下看著他,覺得他很靚仔,簡直就是一個白馬王子。我從那時開始喜歡他,一直到現在。”

原來張國榮和莫文蔚還有這段故事(張國榮的新路)

有個勢均力敵的歌手來自菲律賓,被視為奪冠熱門。也許是在偏袒本國選手,菲律賓的那位評委給了張國榮一個七十七分的超低分,卻給本國選手打了個九十三分。如此大的差距,縱使有潘迪華的高分撐場,也無力迴天了。

那位菲律賓的歌手,就是丁馬卡度,他留下的資料已經不多,只知道他曾和甄妮合唱過一首歌。

黎小田回憶說:“其實他表現很不錯,相比日本、泰國等地的參賽者,他算是頗突出。”他還記得,頒獎時黃錫傑對張國榮說:“我要捧你做明星。”

明星,這是張國榮二十年來都沒有想過的字眼。

從參加比賽到手拿獎項,僅僅幾個月的時間,想起來有如一夢。若說走向歌壇是註定,那冥冥之間又是如何鋪陳、安排的呢?是幼時鐘情的姚蘇蓉,還是《羅密歐與朱麗葉》的原聲大碟?一隻無形的手將他推向了舞臺,所謂機遇竟是如此的神奇。

決賽是通過電視直播的,無數觀眾為張國榮叫屈,認為他的名次理應更高,這讓張國榮的名字反而一夜被人記住,算是一種反向的宣傳。

對張國榮的家讓來說,看著老么登上舞臺,簡直就像目睹一場烏龍事件一般。他們沒想到張國榮可以唱歌,更無法相信這個任性的男孩能混出什麼名堂來。

又一段未知的旅程開始了,就像當初飛往英國時一樣,他帶著懵懂的勇敢,踏上陌生的路途。

原來張國榮和莫文蔚還有這段故事(張國榮的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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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選不如我們從頭來過(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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