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歷史沿革
夏(前2070年至前1600年)
禹境稱“夏邑”或“夏國”,亦稱“虞國”。舜時期,禹在此受封為夏伯。禹的兒子啟又於此創建了第一個奴隸制王朝,並大饗諸侯於鈞臺。《水經注》載:“河南陽翟縣有夏亭城,夏禹始封於此,為夏國”。《竹書紀年》載:“夏禹之子夏啟,即位夏邑,大享諸侯於鈞臺,諸侯從之”。後夏遷都山西安邑。帝相失國後,少康中興,也由夏眾滅浞,奉少康歸於夏邑,諸侯始聞之,立為天子,建都於少康城(禹州市順店鎮康城村)。故在史籍中,早期多稱禹州為夏邑。
商(前1600年至前1046年)
商朝置歷國仍為夏邑,商湯曾將夏禹的後裔封於此。
西周(前1046年至前771年)
西周以此地為歷邑,周武王時,封武王之弟於康(禹州市順店鎮康城村)。
東周——春秋(前770年至前476年)
禹州在春秋時,為鄭國別都櫟邑。周襄王十六年(公元前636年),北方翟人(亦稱狄人)入據櫟地,因其地在嵩山之陽,改稱陽翟(音狄)。
東周——戰國(前475年至前221年)
周威烈王十八年(公元前408年),韓景侯虔將韓國國都自平陽遷至陽翟。韓哀侯二年(公元前375年),韓滅掉鄭,遂遷都鄭(今新鄭市)。五年之後,在周烈王六年(公元前370年),韓懿侯將國都復遷陽翟。
秦(前221年至前206年)
秦始皇十七年(公元前230年),秦使內史騰滅韓,虜韓王安,以其地置潁川郡,郡治首府設在陽翟。秦二世二年(公元前208年),項梁立韓公子成為韓王,仍置都於陽翟。秦末,項羽、劉邦先後攻佔陽翟,並分別封韓室後裔為王,建都於此。
西漢(前206年至公元25年)
漢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劉邦立韓王信為韓王,置都陽翟。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徙韓王信於太原,復以韓國之地為潁川郡,郡治首府設在陽翟,領縣二十(陽翟、昆陽、潁陽、定陵、長社、新汲、襄城、郾城、郟縣、舞陽、潁陽、高、許、鄢陵、臨潁、父城、成安、周承休、陽城、綸城)。
漢武帝時,全國分為13個州,陽翟屬豫州潁川郡,郡治陽翟,領18縣,後宣帝和元帝時,增潁川郡屬縣分別為19和20個。
新朝——王莽(公元2年至23年在位)
新莽時期,王莽復古改制,在天鳳元年(公元14年),將潁川改為左隊郡,轄區與郡治未變。
東漢(25年至220年)
東漢光武帝建武元年(公元25年),改左隊郡為潁川郡,歸豫州治所仍置陽翟,領縣十八。
三國——魏(220年至265年)
三國時期魏、蜀、吳三國分治,陽翟屬魏。魏黃初元年(220年),陽翟改屬豫州部河南郡。
西晉(265年至317年)
西晉時期屬司州部河南郡。
東晉十六國(317年至420年)
東晉十六國時,陽翟曾先後屬東晉(改陽翟縣為陽翟郡)、前趙、後趙、前燕、前秦、後燕、後秦等政權。
南北朝(420年至589年)
南北朝初,陽翟屬南朝宋,歸豫州,潁川郡寄治睢陽,領陽翟。
北魏孝昌二年(526年),陽翟分為陽翟、陽城兩郡。
東魏孝靜帝興和元年(539年),原陽翟縣劃為陽翟、黃臺(今郭連鎮黃臺村)兩縣,均屬陽翟郡。
隋(581年至618年)
隋開皇三年(583年),廢陽翟郡,以陽翟屬襄城郡,隸汝州。大業元年(605年)黃臺縣併入陽翟縣,隸屬豫州部襄城郡管轄。
唐(618年至907年)
唐武德三年(620年),析陽城、嵩陽、陽翟各一部,置康城縣。
貞觀三年(629年),廢康城縣,併入陽翟縣。
唐高宗龍朔二年(662年),陽翟縣又改歸河南府洛州管轄。
唐武宗會昌三年(843年),陽翟復歸許州潁川郡管轄。
五代(907年至960年)
五代時期後梁時期,陽翟縣屬許州匡國軍管轄。後唐、後晉、後漢、後周四代(923—960年),陽翟縣均屬西京下屬的許州忠武軍管轄。
北宋(960年至1127年)
北宋時陽翟縣屬京西北路潁昌府。
宋靖康元年(1126年),金兵入主中原,宋室南遷。陽翟縣歸金管轄。其間名稱多變,建置歸屬複雜。
金(1115年至1234年)
金大定二十年(1180年),潁順軍改為潁順州,隸屬南京路管轄(南京即河南省開封市);陽翟縣仍為其附郭。
金大定二十四年(1184年),因州有古“鈞臺”遺蹟,改潁順州為鈞州,仍屬南京路。轄陽翟、新鄭二縣和一個郭店鎮。
元(1206年至1368年)
元順帝至正元年(1341年),鈞州改領陽翟、新鄭、密縣3縣。
明(1368年至1644年)
明洪武初年,撤銷陽翟縣制併入鈞州州治(沿用1700餘年的陽翟縣名,至此告終),仍轄密縣、新鄭二縣。
明穆宗隆慶四年(1570年),新鄭從鈞州劃出,鈞州僅領密縣。
明神宗萬曆三年(1575年),為避神宗朱翊鈞名諱,改鈞州為禹州。
明崇禎十六年(1643年)正月,李自成第二次攻下禹州,遂在禹州設均平府,轄27縣,改禹州為均平縣。
清(1644年至1911年)
清初沿襲明制,仍設禹州,歸開封府管轄,領密縣一縣。至雍正二年(1724)升禹州為直隸州,領新鄭、密縣二縣。十二年降為散州,乾隆六年(1741)復隸屬開封府。
民國時期
中華民國元年1913年3月1日,廢府存縣改禹州為禹縣,隸豫東道。1914年6月2日,改隸開封道。1932年9月27日,改屬河南第一行政督察區。1946年河南又劃成12個區,禹縣屬第一區。
民國十七年(1928年)析登封縣(今登封市)、禹縣(今河南省禹州市)置民治縣,治白沙(今禹州市花石鎮白沙)。取資產階級“民享、民有、民治”的主張中“民治”一詞命名。1931年撤銷,其地復歸登封縣、禹縣。
1945年以後,共產黨曾分別在禹縣、郟縣交界設禹郟縣;在城北扒村一帶設禹北縣;在禹縣、密縣和新鄭交界設密禹新中心縣;1948年在許昌、禹縣交界設許西縣。存在時間較短,多未形成真正的建置和轄區。
新中國成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仍設禹縣,先後隸屬河南省許昌專署和許昌市。
1988年6月25日,國務院批准撤銷禹縣設立禹州市,為省直轄縣級市,計劃單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