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粵劇保護傳承規定下月實行

粵劇 陳杭 文化 中國文化傳媒網 2017-06-16

中國文化傳媒網訊 (駐廣東記者譚志紅)日前,《廣東省粵劇保護傳承規定》經廣東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將從7月1日起實行。廣東省文化廳副廳長陳杭表示,《規定》的出臺對粵劇傳承保護提供了依據,是廣東省首次為單一劇種制定的政府規範性文件。

《規定》將粵劇傳統文化表現形式以及相關的實物和場所列入保護傳承對象,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要求地區文化主管部門對粵劇資源狀況進行調查,建立粵劇資料檔案和相關數據庫;將符合條件的粵劇項目列入本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名錄,認定粵劇保護單位和代表性傳承人。

《規定》指出,文化主管部門應當組織開展粵劇經典傳統劇目搶救、粵劇名家從藝生涯口述歷史和粵劇存續狀況資料的挖掘、收集和整理,復排演出經典傳統劇目。通過公開徵集、買斷移植等方式扶持整理改編和新編原創優秀劇本。通過培養、培訓、引進等多種方式,完善粵劇保護、傳承、傳播等各類專業人才的培養和保障機制。

《規定》鼓勵通過政府購買方式開展粵劇保護傳承相關活動。同時,鼓勵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設立粵劇營業性演出團體,建設粵劇展示、傳習場所,或通過捐贈、捐助等方式,從事粵劇保護傳承。鼓勵支持粵劇代表性傳承人、名家設立粵劇傳習所、工作室等,開展帶徒授藝等傳習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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