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週法治熱評

京東發文:堅決淘汰因家庭和身體原因不拼搏的員工

4月8日,關於京東員工待遇的問題登上了新浪微博熱搜,1.2億用戶閱讀了一封洩露的電子郵件,該郵件宣稱京東將淘汰部分員工。根據洩露的電郵,第一類被淘汰的將是“不能拼搏的人,無論業績好壞,職位高低”,“也不管是身體原因還是家庭原因”。京東通過官方社交媒體迴應,稱該郵件被“片面解讀”了,京東歷來都是一家非常關注員工身心健康和家庭幸福的公司。

嚴格制度,讓員工努力工作,沒問題;對個別過分的,淘汰也並無不可。但淘汰誰、淘汰的根據是什麼,卻不能由著公司性子來,要聽法律的。法律為員工和公司雙方劃定了邊界,邊界內行為,法律保護;超出邊界,法律不答應。作為資方的公司行為合法性尤需審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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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模遭踹 專家:難界定童模是童工,法律需細化

4月9日,一段拍照女童模被一名成年女子腳踹的視頻在網絡流傳。據童模合作商家表示,該女子為女童“妞妞”的媽媽,而“妞妞”與多家店鋪合作,接單量大。4月10日,該女童母親通過微博發佈道歉聲明,稱只是在溝通教導中動作稍大。直播採訪中她稱,妞妞沒到上幼兒園的年紀,會合理安排其休息,家裡不全靠妞妞賺錢。有律師表示,從視頻的內容看,女子有虐待之嫌,而讓未成年兒童做童模是否涉僱傭童工還有待商榷。

如果這是父母"偶爾為之"的管教,確實沒必要上綱上線。但才3歲的小姑娘,就大量接單賺錢?那父母的動輒"管教"就必須要事實還原和法律層面的定性了。任何針對孩子的家暴都須譴責乃至嚴懲,為人母者也沒有法外"豁免權"。在童模等行業靚麗的形象展示背後,有著怎樣的"殘酷"和失序,又該如何平衡,則需要更多的公共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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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洞”照片、國徽、國旗版權引爆視覺中國版權爭議

4月11日,視覺中國因黑洞照片版權問題引發公眾質疑,共青團中央官方微博更是直接質問“國旗、國徽版權也是貴公司的?”直指其版權不合理售賣問題。視覺中國官方微博當日迴應並致歉,稱國旗國徽收費圖片由簽約供稿人提供,網站存在審核不嚴的問題。天津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連夜依法約談網站負責人,責令該網站立即停止違法違規行為,全面徹底整改。4月12日,國家版權局表示圖片版權保護將納入專項行動。

圖片公司可以維護版權,尊重版權也是我們必須有的意識,但別有目的的"版權"應受譴責。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國旗及其圖案不得用作商標和廣告。《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旗、團徽、團歌製作管理規定》;不得用於或變相用於商標、商業廣告及商業活動。自詡"行業標杆的版權保護能力"的公司,是無知?或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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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租一次交一次中介費?消費者說“我愛我家”夠狠!

媒體報道,去年4月,北京劉先生他通過房屋中介租下一房子。據瞭解,房子是由我愛我家與房主簽訂三年的租賃合同後,再租給劉先生的,我愛我家和劉先生雙方簽訂了1年合同,並收取了1個月1.2萬元房租作為中介費。一年後,劉先生想續租,被我愛我家通知“如續租還需再繳納一遍中介費”。

續租時中介該不該再收中介費?合同法規定,居間人有如實報告義務,有故意隱患、損害租戶利益的情況,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並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中介作為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其加重對方責任的條款,很可能被認定為無效條款。在國家壓縮購房市場、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政策背景下,從立法層面規範中介收費是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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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堅決糾正妨礙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行為

4月11日,教育部發布《禁止妨礙義務教育實施的若干規定》,要求各地教育部門進一步加強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工作,於2019年上半年儘快部署開展一次全面排查。規定明確,認真排查並嚴厲查處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名義招生等。

教育部嚴查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是瞭解了當前一些比較混亂的社會培訓機構後做出的慎重決定。這些機構很難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要求,開齊開足相關課程,因此只能是學校教育的補充,不能替代正規學校教育。適齡兒童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既是權利也是義務,具有強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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