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德華、馮小剛、劉濤、余文樂……這些大腕都曾是同一個品牌——深圳市金立通訊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立”)的代言人。而如今,這個昔日國產手機界的“翹楚”正在進行破產清算。

4月初,金立破產清算的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

《中國經營報》記者獲取了數份該會議相關文件,據其中一份《深圳市金立通信設備有限公司債權表》(以下簡稱“《債權表》”)顯示,截至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已認定金立債權總額約為173.6億元。其中,86.82億元是銀行欠款。

而據另一份文件——《財產狀況初步調查報告》顯示,金立目前的主要財產包括貨幣資金、存貨、對外投資股權等幾大項。截至2018年底,金立資產賬面總額約為85.38億元,而清查後的資產總額僅約為38.4億元。

173.6億元、38.4億元,兩個數字相差甚遠,金立資不抵債已是必然。但記者獲悉,有人正在接洽重整,這意味著金立的命運或有變數。

87億銀行債務

究竟都有哪些機構捲入了金立破產“旋渦”?

經記者梳理,共有17家銀行位列《債權表》上。據統計,17家銀行的債權認定總額為86.82億元,約佔金立債務總額的一半。債權金額超過2億元的銀行包括:廣東南粵銀行、平安銀行深圳分行、建設銀行深圳分行、民生銀行深圳分行、包商銀行深圳分行、寧波銀行深圳分行、中信銀行深圳分行、北京銀行深圳分行、中國銀行深圳高新區支行、珠海華潤銀行、華夏銀行深圳科技園支行、廣東華興銀行深圳分行、興業銀行深圳高新區支行、恆生銀行。

平安銀行方面回覆稱:“我行對金立債權具有足值抵押,風險基本可控。我行正積極配合相關單位,依法對金立進行重整。”

記者注意到,除了17家銀行之外,《債權表》中金融機構還另有12家:華林證券、首創證券、天風證券、山西證券、銀泰證券、江蘇國際信託、中海信託、深圳市萬杉資本管理有限公司、廣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中國出口公司信用保險公司、博時基金、天弘基金。其中,江蘇國際信託認定債權金額較大,為10.53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金立是廣東南粵銀行的股東。2017年6月,金立出手12.18億元收購了廣東南粵銀行9.3%的股權。另外,金立還擁有微眾銀行3%的股份。陷入資金危局時,金立創始人劉立榮曾表示可出售微眾銀行股份回籠資金,但他的這一說法並未實現。目前,金立所持有的上述兩家銀行股份均被凍結。

2018年5月8日,廣東華興銀行深圳分行以金立不能清償債務為由,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在之後的聽證會上,該行人士表示,截至2018年11月20日,金立對其未清償的債權金額(本金和利息)總計約2.67億元。

彼時,金立已“一無所有”。據法院公告顯示,截至2018年12月10日,金立涉及數百宗民商事訴訟、仲裁和執行案件,金立名下部分資產已設定抵押和質押,全部資產均已被多輪保全查封。在(2018)粵03執1649號執行案件中,金立作為被執行人已無可供執行的財產。

2018年12月10日,法院受理了廣東華興銀行深圳分行對金立提出的破產清算申請,並指定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務有限公司,及深圳市中天正清算事務有限公司為金立管理人。至此,金立正式進入破產清算程序。中天正清算事務有限公司相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金立具體的分錢方案還沒有確定。”

一位債權人告訴記者,目前債權銀行中,“有的銀行是支持清算的”。

北京市律師協會併購重組與不良資產處置委員會委員張學增律師表示,一般情況下,假設企業還有庫存或者具備經營能力,銀行是不會輕易走申請清算這一步的。如果銀行申請清算,說明企業基本已無回天之力。“有時候銀行申請清算也沒打算能要回錢,只是要一個裁定書,儘快將相關事宜完結。”

掙扎未果

金立並非沒有掙扎過。

記者獲取的《管理人階段性工作報告》顯示,截至2019年3月21日,管理人從金立接管了751份在境內簽署的合同,這些合同均在破產申請受理前成立,且合同雙方均未履行完畢。

其中有6份合同引人注意,這6份合同均與中介機構為金立破產重整提供服務相關。報告顯示,因金立尚未轉入重整程序,且合同金額巨大,管理人將在徵求各方調整合同事項等意見後作出清理意見。

上述6份合同印證了金立尋求轉機的一步。實際上,在步入危局之後,劉立榮曾一度謀求自救,但終未成功。2016年10月28日,金立曾發行規模為10億元的“16金立債”。根據債券發行人的財務資料顯示,截至2016年底和2017年6月末,金立的營收分別為271.69億元、150.97億元,淨利潤分別為13.32億元、7.60億元。

但2017年末,金立的資金危機突然暴露出來。歐菲科技(002456.SZ)2018年2月7日發佈公告,稱其對金立的應收賬款餘額為6.26億元,因金立資金鍊緊張,導致歐菲科技的應收賬款已逾期兩個月以上,因此歐菲科技自2017年11月以來已停止對金立發貨,而金立聲稱短期沒有還款計劃。歐菲科技對金立應收賬款採取財產保全措施,包括查封金立在微眾銀行、南粵銀行的股權,查封劉立榮持有的金立股權等。

短短半年,金立怎麼就陷入了困境?

實際上,金立已虧損多年。劉立榮在2018年末接受媒體記者採訪時表示,2013年到2015年,金立平均每個月虧損不低於1億元;到2016年和2017年,每個月虧損不低於2億元。從2013年開始以來就一直虧損,費用大,產出不大,持續負現金流,一直在通過銀行輸血。

當然,也有人將劉立榮賭博歸結為金立倒下的影響因素之一,並指出劉立榮曾輸了上百億元。劉立榮公開否認了這一說法,表示賭博僅輸了“十幾個億”,並稱:“我創辦金立16年,在公司一直是絕對的權威,我個人沒有其他收入,難免在生活上有些公私不分、借用公司資金的行為。”

記者獲取的一份《關於強烈要求查清金立資產並追究相關人員刑事責任的意見函》顯示,有債權人認為劉立榮存在挪用、佔用金立資金的行為,應對劉立榮以涉嫌挪用資金罪、職務侵佔罪予以立案查處。另一位接受採訪的債權人張亮(化名)告訴記者,據說劉立榮跑到了香港。

不論怎樣,劉立榮的確曾爭取自救。2018年初,劉立榮公開表示,金立將分三個步驟來解決資金鍊問題:“第一,引入合作伙伴,確保生產與銷售,市場在就有未來;第二,引入戰略投資者,補充資金,增加公信力;第三,出售資產償債,獲取債權人支持。”

金立開始斷臂求生。2018年4月2日,金立智能手機官方微博發佈《關於金立工業園目前的一些情況說明》,表示金立採取裁員降費用、引資保生產的方案,對金立工業園的部分員工通過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未來,金立工業園將保留50%左右的員工繼續生產。

與此同時,金立曾多次傳出重組消息,金立方面對外表示有望引入國資背景企業接盤,但最終並未實現。

這期間,供應商討債、訴訟不斷讓金立不得喘息,另一件事更是讓其雪上加霜。金立在2016年10月發行的“16金立債”是3(2+1)年期,即如果2018年10月債權方選擇不回售,金立的賬期將會再延長一年。對於當時已經資金緊張的金立來說,這一年延長期極其寶貴。但據媒體報道,工商銀行、平安銀行等債權人並未等待,選擇在2018年回售。

最終,金立還是進入了破產清算。2019年4月9日,金立手機官網已無法打開。4月14日,記者發現金立官網恢復正常,但其官網首頁所展示的明星產品——金立M7、金立S10,及金立S10C、金立F6等型號手機均顯示下架,無法購買。與此同時,天貓及京東也不再能找到金立旗艦店的身影。

一位債權人給了記者一個尾號為6666的電話,稱其是劉立榮的號碼。記者撥通後,對面直接傳來人工播報——“您所撥打的客戶已啟用來電提醒功能,您的來電信息,我們會以短信信息通知對方,感謝您的來電,請掛機。”

或有變數?

記者獲得的《管理人階段性工作報告》顯示,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後,管理人將研究推動金立關聯公司合併破產、破產清算轉重整。

該報告顯示,金立自進入程序伊始,不斷有債權人來電、來訪,瞭解深圳市金立科技有限公司、東莞市金銘電子有限公司、東莞金卓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何時推進破產程序,是否合併重整等各類問題。管理人對此予以了高度重視,安排專門人手設置了重整事務部,在案件進行的前期,除了完成常規的清算工作,對關聯公司的資產負債情況、金立及下屬子公司的混同狀況等進行了初步調查。下一步,管理人將結合負債情況的梳理、財產情況的明晰,以及審計清查結論的出具等工作情況,積極推動下屬子公司合併進入破產程序、破產清算轉重整等事項。另外,管理人表示將繼續進行債權審核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資產審計的過程中,管理人發現了一些問題。

記者獲得的《財產狀況初步調查報告》顯示,管理人指出:“由於金立公司的部分財務憑證缺失,且金立公司關於各項應收款、待處置財產損益等事項情況複雜,數量龐大,其財務數據的準確情況有賴於下一階段的補充收集資料、詢證以及核對工作。”

對此,有債權人表示,金立作為一家創辦時間超過15年的大型企業,必然有完整的財務賬冊管理體系,怎麼會在面臨破產時突發財務賬冊丟失,並導致金立資產負債狀況成謎?

實際上,對於目前的結果,部分債權人並不滿意。記者瞭解到,4月14日,一些債權人聯合起來,找律師擬好了一份函件——《關於強烈要求查清金立資產並追究相關人員刑事責任的意見函》。這份函件指出,金立存在惡意轉移名下資產等問題。

“我們會在這個函件上簽字,然後去請願,就算破產清算,我們也希望先把這些問題解決,這樣我們可能會多得一點賠償。”張亮說。

記者將債權人部分疑問與金立公關確認,但截至發稿,對方並未回覆。

平安銀行方面在回覆記者時稱,正在配合相關單位,依法對金立進行重整。另一位知情者也告訴記者,有人在接洽,表示想進行重整,但是未來能不能實現還不好說,現在剛剛開始初步接觸。

張學增告訴記者,如果法院受理了破產清算申請,那麼企業就已經在破產清算的程序上了。當然,清算中途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轉為重整。一般來說,接盤者可能是看中了破產企業的優質資產,例如所持相關牌照、營銷渠道等。但是,只有重整方案被債權人通過方能真正轉為重整。按照要求,同意該方案的債權人所持有的債權金額需達到總債權額的2/3以上。重整成功,企業會繼續經營,名稱可能更換。

若是重整,企業的債務會如何處理?張學增表示,雙方會達成一個相關協議,一般會將債務打一個折扣處理。當然,也存在債轉股、延長期限等方式。

張學增指出,實際上,中國企業破產清算轉重整的成功案例並不多,因為中國的市場環境與國外不同。舉個例子,中國大多數企業是進入了ICU,靠呼吸機活著的時候才想到重整,而國外發達國家大多數企業是剛發燒就重整了,國外的破產製度要比我國實行得早,也更規範。

(責任編輯:李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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