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男子借款15萬被套走200萬?原來被“套路貸”設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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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借款15萬元,轉眼變成106萬元,經過多輪複雜操作價值150多萬元的房產又被過戶到他人名下。近日,珠海拱北警方成功破獲了一宗“套路貸款”詐騙案件,抓獲4名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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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借款15萬元,轉眼變成106萬元,經過多輪複雜操作價值150多萬元的房產又被過戶到他人名下。近日,珠海拱北警方成功破獲了一宗“套路貸款”詐騙案件,抓獲4名嫌疑人。

珠海男子借款15萬被套走200萬?原來被“套路貸”設計了

男子實際借款15萬一年半翻滾成100萬

2016年9月,珠海市民阿榮(化名)急需一筆資金,通過中間人胡某銘將自己名下一套已經抵押給銀行的房產二押給某公司,借得15萬元。後胡某銘不斷以貸款利息低為由遊說介紹阿榮把房產二押給個人和其他借貸公司,期間阿榮不斷將轉手二押房產借得的錢還上一次的借款,同時借款也在不斷增加。

到2018年2月底,胡某銘以更低的利息為由再次建議阿榮將房產抵押給其他銀行貸款,於是,阿榮向周某借84萬元的過橋費,還清銀行36萬元的房貸和30萬元借款。兩個月後,胡某銘稱國家政策改變無法轉為銀行貸款,而向周某借的84萬元利息又過高,在胡某銘等人的建議下,阿榮成功註冊一家公司,並將房產抵押給借貸公司,通過自己註冊的公司名義貸得100萬元,還清周某的84萬元。經過上述複雜的操作,阿榮的借款從本金48萬元(含銀行房貸36萬元,實際借款12萬元)翻了一倍變成了借款本金100萬元。

又抵押房產貸款106萬僅拿到手700元

2018年10月,因阿榮嚴重欠債,無法償還利息及本金,胡某銘等人建議阿榮將房產賣給葉某沃親戚,再以葉某沃親戚名義向銀行申請貸款,稱房子可由阿榮繼續居住,但必須每月供樓,直至還清全部銀行貸款後房產便可更回阿榮名下。阿榮此時已負債累累,只能照辦。經過又一番操作,阿榮最終獲得銀行審批成功貸款106萬元,隨後償還債主過橋資金及其他手續費、利息、佣金等費用,阿榮最終只拿到人民幣700多元。

2019年3月,因阿榮無法繼續支付高額的利息及債務,也無法正常供樓,胡某銘、葉某沃等人上門催債,稱再不給錢供樓就要將事主及其家人趕走,將房產變賣償還債務。3月底,終於發覺自己可能被騙了的阿榮到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分局刑偵大隊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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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借款15萬元,轉眼變成106萬元,經過多輪複雜操作價值150多萬元的房產又被過戶到他人名下。近日,珠海拱北警方成功破獲了一宗“套路貸款”詐騙案件,抓獲4名嫌疑人。

珠海男子借款15萬被套走200萬?原來被“套路貸”設計了

男子實際借款15萬一年半翻滾成100萬

2016年9月,珠海市民阿榮(化名)急需一筆資金,通過中間人胡某銘將自己名下一套已經抵押給銀行的房產二押給某公司,借得15萬元。後胡某銘不斷以貸款利息低為由遊說介紹阿榮把房產二押給個人和其他借貸公司,期間阿榮不斷將轉手二押房產借得的錢還上一次的借款,同時借款也在不斷增加。

到2018年2月底,胡某銘以更低的利息為由再次建議阿榮將房產抵押給其他銀行貸款,於是,阿榮向周某借84萬元的過橋費,還清銀行36萬元的房貸和30萬元借款。兩個月後,胡某銘稱國家政策改變無法轉為銀行貸款,而向周某借的84萬元利息又過高,在胡某銘等人的建議下,阿榮成功註冊一家公司,並將房產抵押給借貸公司,通過自己註冊的公司名義貸得100萬元,還清周某的84萬元。經過上述複雜的操作,阿榮的借款從本金48萬元(含銀行房貸36萬元,實際借款12萬元)翻了一倍變成了借款本金100萬元。

又抵押房產貸款106萬僅拿到手700元

2018年10月,因阿榮嚴重欠債,無法償還利息及本金,胡某銘等人建議阿榮將房產賣給葉某沃親戚,再以葉某沃親戚名義向銀行申請貸款,稱房子可由阿榮繼續居住,但必須每月供樓,直至還清全部銀行貸款後房產便可更回阿榮名下。阿榮此時已負債累累,只能照辦。經過又一番操作,阿榮最終獲得銀行審批成功貸款106萬元,隨後償還債主過橋資金及其他手續費、利息、佣金等費用,阿榮最終只拿到人民幣700多元。

2019年3月,因阿榮無法繼續支付高額的利息及債務,也無法正常供樓,胡某銘、葉某沃等人上門催債,稱再不給錢供樓就要將事主及其家人趕走,將房產變賣償還債務。3月底,終於發覺自己可能被騙了的阿榮到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分局刑偵大隊報案。

珠海男子借款15萬被套走200萬?原來被“套路貸”設計了

團伙層層設計“套路” 警方一網打盡

經偵查,2015年底到2018年期間,嫌疑人胡某銘、周某傑和葉某沃等人糾集在一起,以低利息、高額度、借貸手續方便等為誘餌,採取“收取高額手續費”“肆意認定違約”“轉貸平賬”“過橋”“變相虛增債務”等方式從事借貸業務,與被害人簽署“陰陽合同”、“層層加貸”和製造虛假銀行流水等“套路貸款”方式騙取錢財。

辦案民警介紹,整個過程中阿榮通過多次借貸實際到手的款項不到20萬元,造成的後果是價值150多萬元的房產被過戶他人名下,還有20多萬債務及10餘萬元的信用卡、網貸欠款未還清。查清真相後,4月26日,拱北警方將嫌疑人胡某銘、周某傑、陳某夫和葉某沃抓獲歸案。

事主缺乏風險意識陷入貸款圈套

辦案民警透露,本次涉案詐騙團伙並不是第一次作案,警方在調查取證中又發現,金灣一女事主小蘭(化名)也被胡某銘、陳某夫等人以相似的手段,實施詐騙,套路受害人小蘭一年裡從借15萬元被誘騙虛增債務至90.9萬元,算下來年借貸利率竟高達506%。

辦案民警告訴記者,貸款詐騙案的受害者通常法律意識薄弱,缺乏風險評估,詐騙團伙充分利用受害者急用錢的心理進行誘惑。貸款圈套層層相疊,環環相扣,許多貸款受害者通常都不知道自己深陷“貸款套路”的圈套,使得一些詐騙團伙逍遙法外,這同時也是警方在處理貸款詐騙案件的難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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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借款15萬元,轉眼變成106萬元,經過多輪複雜操作價值150多萬元的房產又被過戶到他人名下。近日,珠海拱北警方成功破獲了一宗“套路貸款”詐騙案件,抓獲4名嫌疑人。

珠海男子借款15萬被套走200萬?原來被“套路貸”設計了

男子實際借款15萬一年半翻滾成100萬

2016年9月,珠海市民阿榮(化名)急需一筆資金,通過中間人胡某銘將自己名下一套已經抵押給銀行的房產二押給某公司,借得15萬元。後胡某銘不斷以貸款利息低為由遊說介紹阿榮把房產二押給個人和其他借貸公司,期間阿榮不斷將轉手二押房產借得的錢還上一次的借款,同時借款也在不斷增加。

到2018年2月底,胡某銘以更低的利息為由再次建議阿榮將房產抵押給其他銀行貸款,於是,阿榮向周某借84萬元的過橋費,還清銀行36萬元的房貸和30萬元借款。兩個月後,胡某銘稱國家政策改變無法轉為銀行貸款,而向周某借的84萬元利息又過高,在胡某銘等人的建議下,阿榮成功註冊一家公司,並將房產抵押給借貸公司,通過自己註冊的公司名義貸得100萬元,還清周某的84萬元。經過上述複雜的操作,阿榮的借款從本金48萬元(含銀行房貸36萬元,實際借款12萬元)翻了一倍變成了借款本金100萬元。

又抵押房產貸款106萬僅拿到手700元

2018年10月,因阿榮嚴重欠債,無法償還利息及本金,胡某銘等人建議阿榮將房產賣給葉某沃親戚,再以葉某沃親戚名義向銀行申請貸款,稱房子可由阿榮繼續居住,但必須每月供樓,直至還清全部銀行貸款後房產便可更回阿榮名下。阿榮此時已負債累累,只能照辦。經過又一番操作,阿榮最終獲得銀行審批成功貸款106萬元,隨後償還債主過橋資金及其他手續費、利息、佣金等費用,阿榮最終只拿到人民幣700多元。

2019年3月,因阿榮無法繼續支付高額的利息及債務,也無法正常供樓,胡某銘、葉某沃等人上門催債,稱再不給錢供樓就要將事主及其家人趕走,將房產變賣償還債務。3月底,終於發覺自己可能被騙了的阿榮到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分局刑偵大隊報案。

珠海男子借款15萬被套走200萬?原來被“套路貸”設計了

團伙層層設計“套路” 警方一網打盡

經偵查,2015年底到2018年期間,嫌疑人胡某銘、周某傑和葉某沃等人糾集在一起,以低利息、高額度、借貸手續方便等為誘餌,採取“收取高額手續費”“肆意認定違約”“轉貸平賬”“過橋”“變相虛增債務”等方式從事借貸業務,與被害人簽署“陰陽合同”、“層層加貸”和製造虛假銀行流水等“套路貸款”方式騙取錢財。

辦案民警介紹,整個過程中阿榮通過多次借貸實際到手的款項不到20萬元,造成的後果是價值150多萬元的房產被過戶他人名下,還有20多萬債務及10餘萬元的信用卡、網貸欠款未還清。查清真相後,4月26日,拱北警方將嫌疑人胡某銘、周某傑、陳某夫和葉某沃抓獲歸案。

事主缺乏風險意識陷入貸款圈套

辦案民警透露,本次涉案詐騙團伙並不是第一次作案,警方在調查取證中又發現,金灣一女事主小蘭(化名)也被胡某銘、陳某夫等人以相似的手段,實施詐騙,套路受害人小蘭一年裡從借15萬元被誘騙虛增債務至90.9萬元,算下來年借貸利率竟高達506%。

辦案民警告訴記者,貸款詐騙案的受害者通常法律意識薄弱,缺乏風險評估,詐騙團伙充分利用受害者急用錢的心理進行誘惑。貸款圈套層層相疊,環環相扣,許多貸款受害者通常都不知道自己深陷“貸款套路”的圈套,使得一些詐騙團伙逍遙法外,這同時也是警方在處理貸款詐騙案件的難點。

珠海男子借款15萬被套走200萬?原來被“套路貸”設計了

貸款切勿簽訂空白合同

據辦案民警介紹,“套路貸款”一般針對的目標是個人徵信不好,無法在銀行正常貸款的群眾或者是已經在銀行借貸需要二次借貸的群眾。由於“套路貸款”隱蔽性強,善於利用事主心理來轉嫁風險,表面借貸程序看似合法合規,但所簽訂合同基本都是空白合同,其中關鍵的內容均不填寫,並不提供合同給受害人。

另外,嫌疑人還會利用公證書、授權書、房屋租賃合同等合法的文件將受害者的固定資產的使用或者轉讓、過戶等權力掌握在自己手中。嫌疑人通常會假借民間借貸之名,以低息、不需要抵押等條件進行誘惑,引誘受害人進行借貸,然後通過“肆意認定違約和提前解約”“轉單平賬”“低息資金過橋”“索取手續費、平臺費、活動費、佣金、過橋息”等手段,造成受害人的債務的不斷累加,從而達到侵佔受害人固定資產的目的。

對此,拱北警方提醒市民如果需要貸款謹記以下7要素:

1、一定要走正規渠道,正規的借貸公司或者企業,加強風險意識,不要輕易相信“無抵押”“低門檻”“秒放款”等借貸廣告。

2、多瞭解關於民間借貸的法律法規,提高識別“套路貸款”能力

3、謹防入套,簽訂協議的時候認真審視相關條款,對於關鍵條款必須要求填寫並要求獲得原本合同一份

4、發現被“套路貸款”時,應及時止損,尋求(警方、律師等專業人士)幫助

5、遇到暴力催收時應立即報警處理

6、不要隨意在網絡借貸平臺進行借貸或者登記註冊從而造成個人徵信的黑點影響正常的銀行借貸

7、辦理財物公證、授權手續時要提高警惕,防止自身固定資產、物業被他人惡意轉移、出售或者進行租賃。

【採寫】錢文攀

【實習生】陳秀岑

【作者】 錢文攀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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