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例:因數據造假,山西應縣縣委書記、縣長、兩副縣長同時被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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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國家統計局對山西省朔州市應縣重大統計違紀違法案件進行立案調查。

7月19日,國家統計局發佈《國家統計局關於山西省朔州市應縣重大統計違紀違法案件責任追究情況的通報》,通報顯示,目前對該案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已基本完成,對該案件中17名統計違紀違法責任人進行了處分處理,其中廳級幹部1人,處級幹部7人。

上游新聞記者(爆料微信號:shangyounews)注意到,被處分的8名廳處級幹部中,包括應縣縣委書記、縣長、副縣長、山西省統計局總經濟師兼投資統計處處長、山西省統計局投資統計處副處長等均受到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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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國家統計局對山西省朔州市應縣重大統計違紀違法案件進行立案調查。

7月19日,國家統計局發佈《國家統計局關於山西省朔州市應縣重大統計違紀違法案件責任追究情況的通報》,通報顯示,目前對該案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已基本完成,對該案件中17名統計違紀違法責任人進行了處分處理,其中廳級幹部1人,處級幹部7人。

上游新聞記者(爆料微信號:shangyounews)注意到,被處分的8名廳處級幹部中,包括應縣縣委書記、縣長、副縣長、山西省統計局總經濟師兼投資統計處處長、山西省統計局投資統計處副處長等均受到處分。

全國首例:因數據造假,山西應縣縣委書記、縣長、兩副縣長同時被處分

國家統計局發佈的通報。官網截圖

17名官員因數據造假被處分

通報顯示,依據中央《關於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的意見》《統計違紀違法責任人處分處理建議辦法》(以下分別簡稱《意見》《辦法》)和統計法律法規、黨紀政務處分有關規定,對該案件中17名統計違紀違法責任人進行了處分處理,其中廳級幹部1人,處級幹部7人。

在該案中,時任應縣縣委書記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時任應縣縣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降級處分;分管統計工作的副縣長和分管經信工作的時任副縣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降級處分。

上游新聞記者梳理媒體公開報道統計,因數據造假,縣委書記、縣長、2名副縣長同時被處分,在全國來看尚屬首次。

此外,4月份,山西紀委通報,經山西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朔州市應縣縣委原書記蘭成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經查,蘭成國違反組織紀律,為謀取人事利益,給予他人財物;違反工作紀律,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對應縣發生嚴重統計違紀違法問題失察失責,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已有多地數據造假被通報

上游新聞記者梳理媒體公開報道發現,包括應縣,截止目前至少已有9地出現數據造假。

2017年11月,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20家規模以上工業企業、11家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企業、3家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虛報統計數據,部分企業違法數額佔應報數額比例特別高。

2017年3月,遼寧省鐵嶺市西豐縣24家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虛報統計數據,部分企業違法數額佔應報數額比例特別高。

2017年7-8月統計執法檢查中,根據有關線索調查發現,山東省濰坊市高密市27家規模以上工業企業、21家限額以上批發零售業企業虛報統計數據;18家工業企業、6家批發業企業、11家零售業企業2016年年報主營業務收入未達規模以上或限額以上標準,但仍在聯網直報平臺報送2017年統計數據。

2017年12月18日~26日,國家統計局統計執法檢查發現,青海省海東市平安區和西寧市城東區、西寧經濟技術開發區甘河工業園區有關專業統計數據嚴重失實,檢查三區共77家企業,其中規模以上工業企業17家虛報、3家瞞報統計數據;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企業9家虛報、6家瞞報統計數據;限額以上住宿餐飲企業3家虛報、1家瞞報統計數據;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1家虛報、3家瞞報統計數據。

2018年1月,天津市濱海新區臨港經濟區6家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虛報統計數據,違法數額佔應報數額比例特別高。

2018年3月,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靈武市20個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虛報,15家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提供不真實統計資料,且情節嚴重。在立案調查外,還根據有關線索核查發現26個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和10家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虛報統計數據,其中部分企業違法數額佔應報數額比例特別高。

今年4月18日,國家統計局通報了吉林省白城市經濟普查違法案件。立案調查發現,吉林省白城市下轄洮北區、白城工業園區、洮南市、通榆縣在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登記階段,未嚴格執行經濟普查方案及普查工作要求,有關專業普查數據嚴重失實。

6月17日,國家統計局官方微信發佈《關於四川省德陽市下轄廣漢市經濟普查違法案件的通報》。《通報》稱,廣漢市規模以上工業普查數據嚴重失實,地方政府授意普查機構和普查人員非法干預普查數據。對於上述違法行為,國家統計局將按規定移送四川省委、省政府依紀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國家統計局:真實準確是統計工作的生命

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在此前的在中央第三巡視組巡視反饋意見中,“落實中央關於防範懲治統計數據造假的指示要求不夠有力”“數字腐敗、利益輸送問題時有發生”等問題被嚴肅指出。

國家統計局指出,嚴格依紀依法進行責任追究是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的重要舉措。各地區、各部門要從應縣重大統計違紀違法案件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堅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的重要決策部署上來。著力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準確性,切實維護統計工作科學性、權威性。

國家統計局還強調,真實準確是統計工作的生命。然而部分地區和領域統計數據造假問題卻並不鮮見,群眾反映比較強烈。

上游新聞見習記者 李洪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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