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潁檢發佈】潁上檢方提起公訴的一液化氣充裝站兩被告人昨日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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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潁檢發佈】潁上檢方提起公訴的一液化氣充裝站兩被告人昨日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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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潁檢發佈】潁上檢方提起公訴的一液化氣充裝站兩被告人昨日受審


【潁檢發佈】潁上檢方提起公訴的一液化氣充裝站兩被告人昨日受審


2019年8月26日,由潁上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王峰、張龍涉嫌尋釁滋事、保險詐騙一案,在潁上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起訴書指控:王峰在經營潁上縣天匯液化氣充裝站期間,因與阜陽某液化氣公司存在商業競爭關係而產生矛盾。2018年6月7日22時許,王峰獲悉其客戶董某充裝液化氣返回途中,被阜陽某液化氣公司員工江某等人駕車尾隨後,為發洩不滿,指使員工張龍到現場去嚇唬對方。張龍在與董某取得聯繫後,駕車到S102線潁上六十鋪路段,對江某駕駛的車輛進行撞擊,造成兩車受損,其中,江某車輛損毀價值1萬餘元。

為轉嫁車輛損失風險,張龍明知車損是自己故意撞擊所致,仍隱瞞真相,申請保險賠償,從中國平安財產保險有限公司獲得保險金3萬餘元。檢察機關認為,應當以尋釁滋事罪追究王峰的刑事責任,以尋釁滋事罪、保險詐騙罪追究張龍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人出示了書證、證人證言、被告人供述與辯解、現場勘驗筆錄、電子數據等證據。被告人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進行了法庭辯論。被告人在最後陳述中表示認罪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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