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是怎麼被發現的?
中央八項規定已經實施六週年,截至今年10月31日,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已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25萬餘起,處理34萬餘人,其中給予黨紀政務處分20萬餘人...
1.北京銀河嘉業商務管理有限公司副經理何進、總經理助理邵磊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2人多次收受業務單位購物卡各2500元,用於個人消費。2人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朝陽區河道管理所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問題。該所將本單位租金收益入賬後,以自籌績效獎金名義發放給在編職工,累計發放301萬餘元。所長王學鋒、黨支部書記張春梅、黨支部原書記晁繼和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北京電視臺播出部副主任劉宏亞公款出國旅遊問題。2015年5月11日至18日,劉宏亞帶隊赴德國、英國進行為期8天全程公務技術交流培訓,除進行兩天半公務外,在途經法蘭克福、波茨坦、倫敦等城市時遊覽景點,花費14.67萬元,人均2.45萬元,活動費用由某關聯企業支付。劉宏亞受到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