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嗎?美國“出生公民權”是一位華人100多年前奮力爭取得來!

移民 約翰·裡瑟 法律 國際 中國日報網 2018-12-15
你知道嗎?美國“出生公民權”是一位華人100多年前奮力爭取得來!

讓我們把時鐘撥回到125年前。1893年,時任美國總統格羅弗•克利夫蘭任命約翰•懷斯為舊金山港的海關征收員,這相當於把這個美國西海岸最大港口的外國人入境權都交到了懷斯手上。而懷斯是一個臭名昭著的排華主義者,走馬上任後,他專門為華人群體制定了比法律規定嚴格得多的入境要求。當時,如果有華人要從舊金山港入境美國,必須準備成堆的宣誓聲明、商業文件和照片,才可能被允許入境。

那個時候,中國國內動盪不安,大量華人迫於生計不得不遠跨重洋來到美國從事廉價的體力工作。美國有很多白人與懷斯立場相同,他們對赴美華人心懷憎惡,並採取各種方式排擠、壓迫華人群體。1882年5月6日,美國國會簽署《排華法案》,明文禁止華人歸化為美國公民並嚴格限制華人入境美國。這是美國通過的第一部針對特定族群的移民法。

1895年,一個名叫黃金德的中國人出現在舊金山港。這個22歲的年輕人看上去和其他等待入境美國的中國人一樣,但他又有所不同——他是在美國出生的中國人。黃金德的父母來自廣東臺山,他們1873年在舊金山生下了黃金德,在美期間,這對夫婦一直在舊金山唐人街的一家雜貨店裡幫工。然而,由於無法獲得美國公民身份,又擔心遭到警察暴力迫害,1890年他們帶著兒子逃回中國。

可是對於黃金德來說,美國才是他的家,他在這裡出生、在這裡長大。他隨父母回到中國沒幾個月,就乘船返回舊金山,入境時他自稱是餐館的廚師,沒有受到任何阻撓。這讓黃金德誤以為他可以自由出入美國。於是,1894年11月他再次回中國看望父母,次年入境時卻撞到了懷斯的手上。懷斯以黃金德不是美國公民為由,根據《排華法案》下令立即將其驅逐出境。隨後,黃金德被美國警方逮捕,關押在舊金山灣的一艘汽船上。

當地一箇中國移民援助協會聽說了黃金德的不幸遭遇,幫他請了律師。黃金德的代表律師托馬斯•賴爾登將美國政府告上法庭,挑戰政府拒絕承認其公民身份的做法。這場庭辯主要圍繞著美國憲法第十四條修正案關於公民權條款中“並受其管轄”5個字的解讀,以及外來人士在美國所生子女是否屬於美國公民的問題展開。

這一條款是這麼寫的:“所有在(美利堅)合眾國出生或歸化合眾國並受其管轄的人,都是合眾國的和他們居住州的公民。”賴爾登認為,在美國出生的人符合“並受其管轄”的要求,因而獲得美國公民權。一審的地區法院和終審的最高法院都支持黃金德一方的申辯。1898年3月,美國最高法院以6:2的投票結果,裁定黃金德一出生即為美國公民。

這個判決也鞏固了美國憲法第十四條修正案中的“屬地主義原則”,即任何在美國領土出生的人,不論其種族或階級,不論其父母的移民身份,但外國駐美外交官的子女除外,自動成為美國公民。

(編輯:黨超峰 譯者:諶融)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