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EB-5的從古看今!

移民 美國 投資 國外宏觀 明炬僑美移民 2017-05-05

自從特朗普上臺以來,包括H-1B和EB-5在內的各項美國移民政策都或多或少的受到影響。前段時間,因為兌現“買美國貨,僱美國人”的競選諾言,對H-1B政策進行了緊縮政策;而近來,鬧得風風火火的EB-5投資移民政策也動盪不安,從萬眾期待的4.28,搭著順風車,又推遲到了9.30。

EB-5投資移民政策已經近二十年沒有過修改了,在這次9.30大動盪之前,先來回顧一下美國投資移民的歷史沿革。

1. 1990年EB-5投資移民法案創立

法案規定申請人需投資100萬美金創設一個企業,並創造10個全職就業機會;如果創設的企業位於目標就業區(TEA),則投資額由100萬美金降低為50萬美金。

2.1993年國會成立“區域中心移民方案” (REGIONAL CENTER)

REGIONAL CENTER是國家指定的經濟特區。

申請人創造十個就業機會的規定,放寬為“可直接或間接創造十個就業機會”。

申請人享有“間接創造就業機會”的資格彈性。

3.2002年EB-5區域中心修正案

EB-5區域中心修正案,改“創設企業”為“投資企業”,接受“有限合夥人”的申辦身份。

4. EB-5法案延期

現行的區域中心投資移民法案有效期至2017年5月5日,延期或永久化需要國會審批。

EB-5到底何去何從,我們不得而知。現階段最重要的,還是抓住改革前的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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