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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國際籃聯籃球世界盃大家看的都著實心塞,不禁讓人感嘆一聲,阿聯實在是太難了!但是,我們今天要說的不是籃球,而是和易建聯一樣,那些被搶注成商標的名人姓名。

名人姓名被搶注的情況在國內較為普遍,一般來說,搶注人都是抱著僥倖心理,試圖將名人姓名註冊商標,進而待價而沽,找機會高價出手。下面整理了一下名人姓名被搶注的情況,發現不同行業、不同領域的名人姓名均不可避免地發生過被搶注過商標的情況,比如文學領域的莫言、科學領域的屠呦呦、體育領域的易建聯、音樂領域的郎朗等。

易建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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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國際籃聯籃球世界盃大家看的都著實心塞,不禁讓人感嘆一聲,阿聯實在是太難了!但是,我們今天要說的不是籃球,而是和易建聯一樣,那些被搶注成商標的名人姓名。

名人姓名被搶注的情況在國內較為普遍,一般來說,搶注人都是抱著僥倖心理,試圖將名人姓名註冊商標,進而待價而沽,找機會高價出手。下面整理了一下名人姓名被搶注的情況,發現不同行業、不同領域的名人姓名均不可避免地發生過被搶注過商標的情況,比如文學領域的莫言、科學領域的屠呦呦、體育領域的易建聯、音樂領域的郎朗等。

易建聯

“易建聯”=“容易建立聯繫”?有哪些名人曾被惡意註冊成商標?

福建省名樂體育用品有限公司於2003年4月8日申請註冊第3517447號易建聯YIJIANLIAN商標,指定使用在鞋等商品上,2005年5月21日獲得核准註冊。2009年5月11日爭議商標轉讓至易建聯體育用品(中國)有限公司名下。

著名籃球運動員易建聯對該商標提出爭議,認為其註冊損害了自己的姓名權。被申請人名樂體育用品有限公司答辯稱,爭議商標是被申請人獨創的,使用的產品通過被申請人的營銷網絡銷售,不會造成消費者誤認。在庭審過程中,易建聯公司並不認為“易建聯”必然是一項姓名權,其辯稱最初名樂公司創作這一商標時,是為了提醒公司要與各地經銷商和消費者“容易建立聯繫”,其沒有抄襲易建聯姓名的惡意。

商評委經審理認為:申請人易建聯是我國著名籃球運動員,在爭議商標申請註冊前已經具有一定的社會知名度。被申請人未經申請人授權,將與申請人姓名相同的文字申請註冊商標,侵害了申請人的姓名權,已構成《商標法》第三十一條所指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的情形。商評委因此裁定撤銷易建聯YIJIANLIAN商標的註冊。

莫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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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國際籃聯籃球世界盃大家看的都著實心塞,不禁讓人感嘆一聲,阿聯實在是太難了!但是,我們今天要說的不是籃球,而是和易建聯一樣,那些被搶注成商標的名人姓名。

名人姓名被搶注的情況在國內較為普遍,一般來說,搶注人都是抱著僥倖心理,試圖將名人姓名註冊商標,進而待價而沽,找機會高價出手。下面整理了一下名人姓名被搶注的情況,發現不同行業、不同領域的名人姓名均不可避免地發生過被搶注過商標的情況,比如文學領域的莫言、科學領域的屠呦呦、體育領域的易建聯、音樂領域的郎朗等。

易建聯

“易建聯”=“容易建立聯繫”?有哪些名人曾被惡意註冊成商標?

福建省名樂體育用品有限公司於2003年4月8日申請註冊第3517447號易建聯YIJIANLIAN商標,指定使用在鞋等商品上,2005年5月21日獲得核准註冊。2009年5月11日爭議商標轉讓至易建聯體育用品(中國)有限公司名下。

著名籃球運動員易建聯對該商標提出爭議,認為其註冊損害了自己的姓名權。被申請人名樂體育用品有限公司答辯稱,爭議商標是被申請人獨創的,使用的產品通過被申請人的營銷網絡銷售,不會造成消費者誤認。在庭審過程中,易建聯公司並不認為“易建聯”必然是一項姓名權,其辯稱最初名樂公司創作這一商標時,是為了提醒公司要與各地經銷商和消費者“容易建立聯繫”,其沒有抄襲易建聯姓名的惡意。

商評委經審理認為:申請人易建聯是我國著名籃球運動員,在爭議商標申請註冊前已經具有一定的社會知名度。被申請人未經申請人授權,將與申請人姓名相同的文字申請註冊商標,侵害了申請人的姓名權,已構成《商標法》第三十一條所指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的情形。商評委因此裁定撤銷易建聯YIJIANLIAN商標的註冊。

莫言

“易建聯”=“容易建立聯繫”?有哪些名人曾被惡意註冊成商標?

自然人王某提出註冊莫言商標的申請,指定使用在第34類菸斗等商品上。商標局和商評委均作出駁回決定後,王某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法院認為:申請商標與我國首位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作家莫言筆名相同。在未經莫言本人同意或經其許可的情況下,他人以莫言作為商標註冊,將對我國文化領域的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產生消極、負面影響。搶注知名人士姓名、筆名、藝名,藉助知名人士效應獲得利益的行為不僅有違誠實信用原則,損害該知名人士的特定利益,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公序良俗。如果允許這種商標搶注行為發生,勢必會嚴重衝擊我國正常的商標註冊秩序,並助長不勞而獲的不良風氣。因此,這種行為不應得到支持。

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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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國際籃聯籃球世界盃大家看的都著實心塞,不禁讓人感嘆一聲,阿聯實在是太難了!但是,我們今天要說的不是籃球,而是和易建聯一樣,那些被搶注成商標的名人姓名。

名人姓名被搶注的情況在國內較為普遍,一般來說,搶注人都是抱著僥倖心理,試圖將名人姓名註冊商標,進而待價而沽,找機會高價出手。下面整理了一下名人姓名被搶注的情況,發現不同行業、不同領域的名人姓名均不可避免地發生過被搶注過商標的情況,比如文學領域的莫言、科學領域的屠呦呦、體育領域的易建聯、音樂領域的郎朗等。

易建聯

“易建聯”=“容易建立聯繫”?有哪些名人曾被惡意註冊成商標?

福建省名樂體育用品有限公司於2003年4月8日申請註冊第3517447號易建聯YIJIANLIAN商標,指定使用在鞋等商品上,2005年5月21日獲得核准註冊。2009年5月11日爭議商標轉讓至易建聯體育用品(中國)有限公司名下。

著名籃球運動員易建聯對該商標提出爭議,認為其註冊損害了自己的姓名權。被申請人名樂體育用品有限公司答辯稱,爭議商標是被申請人獨創的,使用的產品通過被申請人的營銷網絡銷售,不會造成消費者誤認。在庭審過程中,易建聯公司並不認為“易建聯”必然是一項姓名權,其辯稱最初名樂公司創作這一商標時,是為了提醒公司要與各地經銷商和消費者“容易建立聯繫”,其沒有抄襲易建聯姓名的惡意。

商評委經審理認為:申請人易建聯是我國著名籃球運動員,在爭議商標申請註冊前已經具有一定的社會知名度。被申請人未經申請人授權,將與申請人姓名相同的文字申請註冊商標,侵害了申請人的姓名權,已構成《商標法》第三十一條所指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的情形。商評委因此裁定撤銷易建聯YIJIANLIAN商標的註冊。

莫言

“易建聯”=“容易建立聯繫”?有哪些名人曾被惡意註冊成商標?

自然人王某提出註冊莫言商標的申請,指定使用在第34類菸斗等商品上。商標局和商評委均作出駁回決定後,王某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法院認為:申請商標與我國首位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作家莫言筆名相同。在未經莫言本人同意或經其許可的情況下,他人以莫言作為商標註冊,將對我國文化領域的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產生消極、負面影響。搶注知名人士姓名、筆名、藝名,藉助知名人士效應獲得利益的行為不僅有違誠實信用原則,損害該知名人士的特定利益,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公序良俗。如果允許這種商標搶注行為發生,勢必會嚴重衝擊我國正常的商標註冊秩序,並助長不勞而獲的不良風氣。因此,這種行為不應得到支持。

郎朗

“易建聯”=“容易建立聯繫”?有哪些名人曾被惡意註冊成商標?

因認為自然人肖某在音樂廳、現場表演等服務類項目上申請註冊的朗朗LANGLANG商標侵犯其在先姓名權,國內著名鋼琴家郎朗對該商標提出爭議。在商評委裁定爭議商標予以撤銷後,肖某提起行政訴訟,法院判決維持了商評委的裁定。

法院認為,在爭議商標申請註冊日前,郎朗已成為公眾人物,爭議商標與郎朗的姓名極為近似,核定使用的音樂廳、現場表演等服務與郎朗廣為人知的鋼琴表演存在一定共性,故爭議商標的註冊易導致消費者混淆誤認,同時可能降低郎朗在公眾心中早已形成的知名度和美譽度,損害了郎朗的姓名權。

屠呦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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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國際籃聯籃球世界盃大家看的都著實心塞,不禁讓人感嘆一聲,阿聯實在是太難了!但是,我們今天要說的不是籃球,而是和易建聯一樣,那些被搶注成商標的名人姓名。

名人姓名被搶注的情況在國內較為普遍,一般來說,搶注人都是抱著僥倖心理,試圖將名人姓名註冊商標,進而待價而沽,找機會高價出手。下面整理了一下名人姓名被搶注的情況,發現不同行業、不同領域的名人姓名均不可避免地發生過被搶注過商標的情況,比如文學領域的莫言、科學領域的屠呦呦、體育領域的易建聯、音樂領域的郎朗等。

易建聯

“易建聯”=“容易建立聯繫”?有哪些名人曾被惡意註冊成商標?

福建省名樂體育用品有限公司於2003年4月8日申請註冊第3517447號易建聯YIJIANLIAN商標,指定使用在鞋等商品上,2005年5月21日獲得核准註冊。2009年5月11日爭議商標轉讓至易建聯體育用品(中國)有限公司名下。

著名籃球運動員易建聯對該商標提出爭議,認為其註冊損害了自己的姓名權。被申請人名樂體育用品有限公司答辯稱,爭議商標是被申請人獨創的,使用的產品通過被申請人的營銷網絡銷售,不會造成消費者誤認。在庭審過程中,易建聯公司並不認為“易建聯”必然是一項姓名權,其辯稱最初名樂公司創作這一商標時,是為了提醒公司要與各地經銷商和消費者“容易建立聯繫”,其沒有抄襲易建聯姓名的惡意。

商評委經審理認為:申請人易建聯是我國著名籃球運動員,在爭議商標申請註冊前已經具有一定的社會知名度。被申請人未經申請人授權,將與申請人姓名相同的文字申請註冊商標,侵害了申請人的姓名權,已構成《商標法》第三十一條所指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的情形。商評委因此裁定撤銷易建聯YIJIANLIAN商標的註冊。

莫言

“易建聯”=“容易建立聯繫”?有哪些名人曾被惡意註冊成商標?

自然人王某提出註冊莫言商標的申請,指定使用在第34類菸斗等商品上。商標局和商評委均作出駁回決定後,王某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法院認為:申請商標與我國首位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作家莫言筆名相同。在未經莫言本人同意或經其許可的情況下,他人以莫言作為商標註冊,將對我國文化領域的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產生消極、負面影響。搶注知名人士姓名、筆名、藝名,藉助知名人士效應獲得利益的行為不僅有違誠實信用原則,損害該知名人士的特定利益,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公序良俗。如果允許這種商標搶注行為發生,勢必會嚴重衝擊我國正常的商標註冊秩序,並助長不勞而獲的不良風氣。因此,這種行為不應得到支持。

郎朗

“易建聯”=“容易建立聯繫”?有哪些名人曾被惡意註冊成商標?

因認為自然人肖某在音樂廳、現場表演等服務類項目上申請註冊的朗朗LANGLANG商標侵犯其在先姓名權,國內著名鋼琴家郎朗對該商標提出爭議。在商評委裁定爭議商標予以撤銷後,肖某提起行政訴訟,法院判決維持了商評委的裁定。

法院認為,在爭議商標申請註冊日前,郎朗已成為公眾人物,爭議商標與郎朗的姓名極為近似,核定使用的音樂廳、現場表演等服務與郎朗廣為人知的鋼琴表演存在一定共性,故爭議商標的註冊易導致消費者混淆誤認,同時可能降低郎朗在公眾心中早已形成的知名度和美譽度,損害了郎朗的姓名權。

屠呦呦

“易建聯”=“容易建立聯繫”?有哪些名人曾被惡意註冊成商標?

瑞典斯德哥爾摩時間2015年10月5日,諾貝爾委員會宣佈中國藥學家屠呦呦獲得2015年諾貝爾生理學或醫學獎。這是中國科學家因為在中國本土進行的科學研究首次獲諾貝爾科學獎。2015年10月13日,中國工商報曾刊登《屠呦呦商標兩年前就被註冊如何維權引業界關注》一文,對屠呦呦姓名被搶注為商標的事件從法律角度予以分析,受到廣泛關注。

屠呦呦商標截至目前被申請了22件商標,申請主體12個,其中包含兩個自然人,涉及12個商品服務類別。最早被申請註冊是在2012年1月,申請人是自然人餘某。該商標2013年4月成功註冊,有效期限至2023年3月,核定使用商品為第5類補藥(藥)、醫用藥草、藥物膠囊等。最新查詢結果顯示,該商標目前的狀態為“撤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註冊商標中”。

另一件屠呦呦商標的申請人為宿州市夏氏眼鏡有限公司,申請時間為2012年6月。這件商標於2014年4月成功註冊,有效期限至2024年3月,核定使用商品為第9類數據處理設備、護目鏡、眼鏡等。該商標目前的狀態為“無效宣告中”。

寧澤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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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國際籃聯籃球世界盃大家看的都著實心塞,不禁讓人感嘆一聲,阿聯實在是太難了!但是,我們今天要說的不是籃球,而是和易建聯一樣,那些被搶注成商標的名人姓名。

名人姓名被搶注的情況在國內較為普遍,一般來說,搶注人都是抱著僥倖心理,試圖將名人姓名註冊商標,進而待價而沽,找機會高價出手。下面整理了一下名人姓名被搶注的情況,發現不同行業、不同領域的名人姓名均不可避免地發生過被搶注過商標的情況,比如文學領域的莫言、科學領域的屠呦呦、體育領域的易建聯、音樂領域的郎朗等。

易建聯

“易建聯”=“容易建立聯繫”?有哪些名人曾被惡意註冊成商標?

福建省名樂體育用品有限公司於2003年4月8日申請註冊第3517447號易建聯YIJIANLIAN商標,指定使用在鞋等商品上,2005年5月21日獲得核准註冊。2009年5月11日爭議商標轉讓至易建聯體育用品(中國)有限公司名下。

著名籃球運動員易建聯對該商標提出爭議,認為其註冊損害了自己的姓名權。被申請人名樂體育用品有限公司答辯稱,爭議商標是被申請人獨創的,使用的產品通過被申請人的營銷網絡銷售,不會造成消費者誤認。在庭審過程中,易建聯公司並不認為“易建聯”必然是一項姓名權,其辯稱最初名樂公司創作這一商標時,是為了提醒公司要與各地經銷商和消費者“容易建立聯繫”,其沒有抄襲易建聯姓名的惡意。

商評委經審理認為:申請人易建聯是我國著名籃球運動員,在爭議商標申請註冊前已經具有一定的社會知名度。被申請人未經申請人授權,將與申請人姓名相同的文字申請註冊商標,侵害了申請人的姓名權,已構成《商標法》第三十一條所指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的情形。商評委因此裁定撤銷易建聯YIJIANLIAN商標的註冊。

莫言

“易建聯”=“容易建立聯繫”?有哪些名人曾被惡意註冊成商標?

自然人王某提出註冊莫言商標的申請,指定使用在第34類菸斗等商品上。商標局和商評委均作出駁回決定後,王某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法院認為:申請商標與我國首位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作家莫言筆名相同。在未經莫言本人同意或經其許可的情況下,他人以莫言作為商標註冊,將對我國文化領域的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產生消極、負面影響。搶注知名人士姓名、筆名、藝名,藉助知名人士效應獲得利益的行為不僅有違誠實信用原則,損害該知名人士的特定利益,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公序良俗。如果允許這種商標搶注行為發生,勢必會嚴重衝擊我國正常的商標註冊秩序,並助長不勞而獲的不良風氣。因此,這種行為不應得到支持。

郎朗

“易建聯”=“容易建立聯繫”?有哪些名人曾被惡意註冊成商標?

因認為自然人肖某在音樂廳、現場表演等服務類項目上申請註冊的朗朗LANGLANG商標侵犯其在先姓名權,國內著名鋼琴家郎朗對該商標提出爭議。在商評委裁定爭議商標予以撤銷後,肖某提起行政訴訟,法院判決維持了商評委的裁定。

法院認為,在爭議商標申請註冊日前,郎朗已成為公眾人物,爭議商標與郎朗的姓名極為近似,核定使用的音樂廳、現場表演等服務與郎朗廣為人知的鋼琴表演存在一定共性,故爭議商標的註冊易導致消費者混淆誤認,同時可能降低郎朗在公眾心中早已形成的知名度和美譽度,損害了郎朗的姓名權。

屠呦呦

“易建聯”=“容易建立聯繫”?有哪些名人曾被惡意註冊成商標?

瑞典斯德哥爾摩時間2015年10月5日,諾貝爾委員會宣佈中國藥學家屠呦呦獲得2015年諾貝爾生理學或醫學獎。這是中國科學家因為在中國本土進行的科學研究首次獲諾貝爾科學獎。2015年10月13日,中國工商報曾刊登《屠呦呦商標兩年前就被註冊如何維權引業界關注》一文,對屠呦呦姓名被搶注為商標的事件從法律角度予以分析,受到廣泛關注。

屠呦呦商標截至目前被申請了22件商標,申請主體12個,其中包含兩個自然人,涉及12個商品服務類別。最早被申請註冊是在2012年1月,申請人是自然人餘某。該商標2013年4月成功註冊,有效期限至2023年3月,核定使用商品為第5類補藥(藥)、醫用藥草、藥物膠囊等。最新查詢結果顯示,該商標目前的狀態為“撤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註冊商標中”。

另一件屠呦呦商標的申請人為宿州市夏氏眼鏡有限公司,申請時間為2012年6月。這件商標於2014年4月成功註冊,有效期限至2024年3月,核定使用商品為第9類數據處理設備、護目鏡、眼鏡等。該商標目前的狀態為“無效宣告中”。

寧澤濤

“易建聯”=“容易建立聯繫”?有哪些名人曾被惡意註冊成商標?

2015年8月6日,寧澤濤在喀山游泳世錦賽男子100米自由泳決賽中奪冠,隨後迅速紅遍網絡,被封新一代“國民老公”。隨後,關於山東青島某自然人已在第25類游泳衣、游泳褲等商品上搶注寧澤濤商標的新聞不脛而走。同年8月25日,媒體刊登《寧澤濤商標已公告“百倍回報”有戲嗎?》一文,對此事件進行報道。

2014年9月23日,在第十七屆亞運會男子50米自由泳決賽中,寧澤濤為中國游泳隊收穫男子項目的首枚金牌。2014年9月29日,寧澤濤商標申請註冊,指定使用商品為第25類游泳衣、游泳褲等。雖然不少媒體報道此事件時,認為該商標可以為申請人帶來“百倍回報”,但知識產權業界人士普遍認為這件商標在異議階段被“槍斃”的可能性很大。如果寧澤濤本人或其團隊提出異議,獲得支持的可能性非常大,申請人非但不能獲得百倍回報,甚至可能連申請註冊商標的成本都收不回來。

目前該商標已進入異議程序。

騰格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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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國際籃聯籃球世界盃大家看的都著實心塞,不禁讓人感嘆一聲,阿聯實在是太難了!但是,我們今天要說的不是籃球,而是和易建聯一樣,那些被搶注成商標的名人姓名。

名人姓名被搶注的情況在國內較為普遍,一般來說,搶注人都是抱著僥倖心理,試圖將名人姓名註冊商標,進而待價而沽,找機會高價出手。下面整理了一下名人姓名被搶注的情況,發現不同行業、不同領域的名人姓名均不可避免地發生過被搶注過商標的情況,比如文學領域的莫言、科學領域的屠呦呦、體育領域的易建聯、音樂領域的郎朗等。

易建聯

“易建聯”=“容易建立聯繫”?有哪些名人曾被惡意註冊成商標?

福建省名樂體育用品有限公司於2003年4月8日申請註冊第3517447號易建聯YIJIANLIAN商標,指定使用在鞋等商品上,2005年5月21日獲得核准註冊。2009年5月11日爭議商標轉讓至易建聯體育用品(中國)有限公司名下。

著名籃球運動員易建聯對該商標提出爭議,認為其註冊損害了自己的姓名權。被申請人名樂體育用品有限公司答辯稱,爭議商標是被申請人獨創的,使用的產品通過被申請人的營銷網絡銷售,不會造成消費者誤認。在庭審過程中,易建聯公司並不認為“易建聯”必然是一項姓名權,其辯稱最初名樂公司創作這一商標時,是為了提醒公司要與各地經銷商和消費者“容易建立聯繫”,其沒有抄襲易建聯姓名的惡意。

商評委經審理認為:申請人易建聯是我國著名籃球運動員,在爭議商標申請註冊前已經具有一定的社會知名度。被申請人未經申請人授權,將與申請人姓名相同的文字申請註冊商標,侵害了申請人的姓名權,已構成《商標法》第三十一條所指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的情形。商評委因此裁定撤銷易建聯YIJIANLIAN商標的註冊。

莫言

“易建聯”=“容易建立聯繫”?有哪些名人曾被惡意註冊成商標?

自然人王某提出註冊莫言商標的申請,指定使用在第34類菸斗等商品上。商標局和商評委均作出駁回決定後,王某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法院認為:申請商標與我國首位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作家莫言筆名相同。在未經莫言本人同意或經其許可的情況下,他人以莫言作為商標註冊,將對我國文化領域的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產生消極、負面影響。搶注知名人士姓名、筆名、藝名,藉助知名人士效應獲得利益的行為不僅有違誠實信用原則,損害該知名人士的特定利益,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公序良俗。如果允許這種商標搶注行為發生,勢必會嚴重衝擊我國正常的商標註冊秩序,並助長不勞而獲的不良風氣。因此,這種行為不應得到支持。

郎朗

“易建聯”=“容易建立聯繫”?有哪些名人曾被惡意註冊成商標?

因認為自然人肖某在音樂廳、現場表演等服務類項目上申請註冊的朗朗LANGLANG商標侵犯其在先姓名權,國內著名鋼琴家郎朗對該商標提出爭議。在商評委裁定爭議商標予以撤銷後,肖某提起行政訴訟,法院判決維持了商評委的裁定。

法院認為,在爭議商標申請註冊日前,郎朗已成為公眾人物,爭議商標與郎朗的姓名極為近似,核定使用的音樂廳、現場表演等服務與郎朗廣為人知的鋼琴表演存在一定共性,故爭議商標的註冊易導致消費者混淆誤認,同時可能降低郎朗在公眾心中早已形成的知名度和美譽度,損害了郎朗的姓名權。

屠呦呦

“易建聯”=“容易建立聯繫”?有哪些名人曾被惡意註冊成商標?

瑞典斯德哥爾摩時間2015年10月5日,諾貝爾委員會宣佈中國藥學家屠呦呦獲得2015年諾貝爾生理學或醫學獎。這是中國科學家因為在中國本土進行的科學研究首次獲諾貝爾科學獎。2015年10月13日,中國工商報曾刊登《屠呦呦商標兩年前就被註冊如何維權引業界關注》一文,對屠呦呦姓名被搶注為商標的事件從法律角度予以分析,受到廣泛關注。

屠呦呦商標截至目前被申請了22件商標,申請主體12個,其中包含兩個自然人,涉及12個商品服務類別。最早被申請註冊是在2012年1月,申請人是自然人餘某。該商標2013年4月成功註冊,有效期限至2023年3月,核定使用商品為第5類補藥(藥)、醫用藥草、藥物膠囊等。最新查詢結果顯示,該商標目前的狀態為“撤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註冊商標中”。

另一件屠呦呦商標的申請人為宿州市夏氏眼鏡有限公司,申請時間為2012年6月。這件商標於2014年4月成功註冊,有效期限至2024年3月,核定使用商品為第9類數據處理設備、護目鏡、眼鏡等。該商標目前的狀態為“無效宣告中”。

寧澤濤

“易建聯”=“容易建立聯繫”?有哪些名人曾被惡意註冊成商標?

2015年8月6日,寧澤濤在喀山游泳世錦賽男子100米自由泳決賽中奪冠,隨後迅速紅遍網絡,被封新一代“國民老公”。隨後,關於山東青島某自然人已在第25類游泳衣、游泳褲等商品上搶注寧澤濤商標的新聞不脛而走。同年8月25日,媒體刊登《寧澤濤商標已公告“百倍回報”有戲嗎?》一文,對此事件進行報道。

2014年9月23日,在第十七屆亞運會男子50米自由泳決賽中,寧澤濤為中國游泳隊收穫男子項目的首枚金牌。2014年9月29日,寧澤濤商標申請註冊,指定使用商品為第25類游泳衣、游泳褲等。雖然不少媒體報道此事件時,認為該商標可以為申請人帶來“百倍回報”,但知識產權業界人士普遍認為這件商標在異議階段被“槍斃”的可能性很大。如果寧澤濤本人或其團隊提出異議,獲得支持的可能性非常大,申請人非但不能獲得百倍回報,甚至可能連申請註冊商標的成本都收不回來。

目前該商標已進入異議程序。

騰格爾

“易建聯”=“容易建立聯繫”?有哪些名人曾被惡意註冊成商標?

蒙古族歌手騰格爾認為,內蒙古騰格爾酒業公司把自己知名度極高的姓名註冊成商標,主觀惡意明顯,遂申請撤銷該公司註冊在冰棍、醬油、糕點等商品上的騰格爾商標。商評委認為騰格爾的請求已超過法定期限,且該商標使用在冰棍、醬油、糕點等商品上,沒有對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產生消極負面影響,不會誤導公眾。騰格爾不服裁定,提起行政訴訟,但法院判決維持了商評委的裁定。

另外,還有很多其他名人被搶注商標:

娛樂類名人

“劉德華”,被搶注的商品或服務包括:布、浴巾、床單、床罩、玩具、棋、滑板、酒、飲料、運動包、傘、電炊具、冰箱、菌種等。

“張柏芝”,被搶注的商品或服務包括:肉、魚、肉罐頭、蜜餞、榨菜、蛋、牛奶、果凍、豆腐製品、金銀首飾、人造盆景等。

“周杰倫”,被搶注的商品或服務包括:擦眼鏡布、太陽鏡、眼鏡、眼鏡盒、眼鏡框、眼鏡片、眼鏡套、隱形眼鏡等。

“章子怡”,被搶注的商品或服務包括:香皂、香波、洗髮液、洗滌劑、護髮素、香水、指甲油、增白霜、去斑霜、胭脂、摩絲、眼影膏、牙膏等。

體育類名人

“姚明”,被搶注的商品或服務包括:廣告策劃、進出口代理、拍賣、推銷、採購、人事管理諮詢、會計、紗、線、油漆、顏料等。

“劉翔”,被搶注的商品或服務包括:技術研究、地質研究、紡織品測試、包裝設計、建築項目的開發、提供互聯網搜索引擎、計算機編程等。

“孫楊”,被搶注的商品或服務包括:記時器、眼鏡、眼鏡盒、廣告宣傳、廣告展覽、市場營銷、人員招收、會計等。

文學類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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