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內內2年2000萬合同:莫雷機關算盡,湖人也這麼籤易建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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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內內2年2000萬合同:莫雷機關算盡,湖人也這麼籤易建聯


內內和火箭的合同為2年2000萬,其中基礎年薪為底薪(256萬),可能得到的獎金( likely bonuses)達到744萬美元,在內內真正得到這筆獎金之前,它會計入球員和球隊的薪水(如果最後沒有達到條件,計算奢侈稅時不會計入)。

獎金分為三個部分:內內至少打10場,且球隊取得52+勝,他能得到243.5萬美元;;內內至少打25場,且球隊取得52+勝,他能得到另外250萬;內內至少打40場,且球隊取得52+勝,額外再獲得250萬。

由於內內上賽季打了42場,且火箭取得53勝,因此這被視作可能得到的獎金(可能或者不可能得到的標準是上賽季球員/球隊表現)。

火箭使用的是伯德特例,且內內漲薪超過20%(年薪1000萬),符合基年補償特例,因此他必須等到1月15日之後才能交易,他的的交易價值就是1000萬美元。

如果是不大可能得到的獎金( unlikely bonuses),火箭最多隻能在新賽季加上38.4萬的獎金(基礎年薪的15%),且在實際拿到獎金前,不會算入球員/球隊薪水,也就不會計入交易薪水。火箭目前總薪水低於奢侈稅線35.3萬(不包括744萬獎金)。

內內合同第二年價值269萬,獎金為741萬,但是完全無保障,將在2020年2月15日後轉為完全保障,也即是新賽季交易截止日後9天。這意味著火箭或者交易下家可以在此之前裁掉內內,不用承擔第二年的合同。

火箭如此操作是便於交易:如果內內被送去一支上賽季勝場不足52勝的球隊(有24支),交易下家計算內內的薪水時,他的獎金視作不大可能得到的獎金,只有256萬算作交易薪水。比如火箭可以用內內(1000萬)換到一個1260萬的球員,但對於交易對手來說,他是用1260萬球員換一個256萬的球員,就能得到一個1000萬的交易特例。

內內將是2019-20賽季最可能被交易的球員,如果打包克林特-卡佩拉,火箭能換回超過3100萬薪水的球員。

火箭完全掌控了主動權,他們只要將內內的出場次數控制在10場以下,內內就得不到任何獎金。不過如果火箭不裁掉內內(交易失敗),第二年的獎金就失去交易價值,因為屆時這筆交易將視作不大可能得到的獎金(2019-20賽季未達標),不會算入交易薪水。這基本意味著,內內肯定不在火箭輪轉中。

火箭選擇2年合同,也是為了不給內內自動交易否決權,阻礙交易發生。根據規定,球員只簽了1年合同(不算選項年),以及賽季末將擁有伯德權或早伯德權,將自動獲得交易否決權。

此外,火箭之前用部分的非稅中產特例續約丹紐爾-豪斯,這個特例有個限制:整個賽季球隊薪水不得超過土豪線。現在算上內內的1000萬薪水,火箭薪水將超過土豪線。因此火箭不得不將籤豪斯使用的非稅中產特例調整更小的奢侈稅中產特例(豪斯的薪水低於這個特例,可以這麼轉換),就不用考慮土豪線限制。

早在2016年湖人簽約易建聯時就採用了類似的合同形式:當時易建聯和湖人簽下1年800萬部分保障的合同。易建聯的基礎年薪是5年球齡底薪(110萬),只有25萬保障。690萬的獎金就是可能得到的獎金:如果易建聯打20場,他能得到230萬獎金;之後40場、59場都能得到額外230萬獎金。

如果湖人交易易建聯,可以換回年薪1210萬的球員,而交易對家只需支付很小的代價將其裁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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