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朋友都吃過呷哺呷哺,假如有團購優惠券的話,那真是吃貨們的福音了。美團的代金券和團購券也深受大家喜愛,呷哺呷哺跟美團應是合作關係啊,怎麼就把美團給告了呢?
但是假如你在美團團購的優惠券變成了吧哺吧哺……,你去人家呷哺呷哺店不但得不到優惠,還可能會被認為是造假券呢。
這不,武漢還真有一家叫吧哺吧哺的火鍋店,而且在美團上將優惠券賣的很火,這蹭名牌蹭的也太明目張膽了吧?
美團售賣的“吧哺吧哺”優惠券,乍一看很容易跟呷哺呷哺產生聯想,讓消費者誤以為二者有關聯關係呢。
但是,熟悉商標的朋友們都知道,這吧哺吧哺跟呷哺呷哺比,明顯是近似嘛,說白了是蹭名牌,商標侵權了。而據小編在社標上進行查詢也發現,2個吧哺吧哺的註冊商標,都是無效的。
近日呷哺呷哺宣稱:“公司經合法授權享有第4762343號註冊商標及第4762344號註冊商標的商標專用權,而美團作為網絡服務商,未盡到合理審查義務,為吧哺吧哺火鍋店的侵權行為提供了平臺,構成共同侵權”。
為此,呷哺呷哺在北京海淀將美團和吧哺吧哺告上法庭,起訴2被告商報侵權,並索賠50萬元。
就像北京的鮑師傅糕點一樣,就拿小編現住小區為例,西門口有一家鮑師傅(正品),東門口有一家金典鮑師傅(假冒),但是大字都叫鮑師傅,紅果果的傍名牌侵權,但是不細分,誰知道哪個是真哪個是假?最終受害的只能是消費者和正牌公司。
因此,美團作為第三方平臺,也應該盡到自己的審查義務,否則以後這樣被起訴的事情還是會有,保不齊又被個什麼山寨名牌店給坑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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