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磊的籌謀,能建成在線音樂的理想國嗎

移動互聯網 丁磊 酷我音樂盒 華語音樂 城宇自媒體 2017-04-29

丁磊的籌謀,能建成在線音樂的理想國嗎

【城宇互聯網】原創,今日頭條推薦,轉載需註明

一直深居簡出的丁磊,近日出席了中國網絡版權保護大會。或許站在網易雲音樂的角度來看,丁磊此舉並不意外,從音樂版權的正版化到獨家供給的版權模式,作為在線音樂的重要玩家之一,丁磊和網易雲音樂對其中的利害關係可謂心照不宣。

就在不久前,網易雲音樂完成了7.5億元的A輪融資,相比於兩年前行業版權紛爭動盪諸侯割據,如今的在線音樂呈現了兩強的局面。現在手握重金並拿下了愛貝克思等獨家版權的網易雲音樂,也或將面對更強者的爭奪之中。而就在這個時候,丁磊提議建立一個全國性的音樂大數據平臺,是一種價值追求的展現,還是為了給網易雲音樂創造更好的發展環境,以及競爭對手和政府相關機構能夠響應嗎?

在討論丁磊的意圖之前,我們不妨先自問自答的理一下當下音樂行業所面臨的三個現實問題:

1、為何版權保護來了,音樂人還那麼窮?

二十年前,現代音樂剛剛在國內啟蒙的時候,京文唱片、漢唐音樂、摩登天空等唱片公司或廠牌相繼誕生,背後是大批音樂人的出現,唱片行業也迎來了屬於自己的黃金時代。不過,最終收割利潤的還是滾石、華納等,大陸的唱片公司和音樂人只有喝湯的份,能夠聲名鵲起的音樂人更是鳳毛麟角。

互聯網的崛起與之所帶來的免費文化,音樂行業首當其衝,CD唱片動輒幾百萬的銷量成為過去時,依靠唱片銷量生存的音樂人變得更加拮据。2015年的幾輪版權風暴終於讓音樂版權走向正途,可音樂人的春天來了嗎?

要回答這個問題可以參照幾組數據,一個是網易雲音樂發佈的《中國獨立音樂人生存現狀報告》,68%的音樂人在音樂上獲得的平均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一個是樂壇“半壁江山”的汪峰自爆所有音樂作品的版權收益只有60萬,主要依靠演出和綜藝節目;再有就是加拿大女歌手艾拉妮絲·莫莉塞特的實體專輯和流媒體收入在1億美元上下,最終入賬的卻只有幾十萬美元。

儘管版權價格水漲船高,最終的受益者仍是唱片公司,音樂人的生存狀態並沒有得到根本上的改善。也正如丁磊在版權保護大會上的發聲:“現有的獨家版權模式,並沒有給音樂產業鏈的兩端,音樂內容創作者和用戶帶來利益,反而正版化的蛋糕,音樂人和用戶都沒怎麼享受到,倒是被資本運作分掉了十之八九。”

2、正版的圍牆建立,好音樂越來越少了?

知名樂評人耳帝在《成都》和趙雷走紅後發出了這樣的感慨:華語樂壇已陷入原創絕境,2016年華語樂壇紅起來的歌屈指可數,創歷史新低,而綜藝與選秀依然在不斷地消費著老歌遺產。如果華語樂壇每年僅能紅且最紅的那首歌,是《董小姐》、是《南山南》、是《成都》,那無疑是一種倒退。

執此觀點的還有著名音樂人撈仔,“經過這麼多年的選秀以後,中國原創好歌曲的狀況,就跟沿海的魚差不多,都被人撈得差不多了,那個網越來越小,就是說創造力在缺失,為什麼?一個是沒有途徑,一個是沒有動力,他們對原創歌曲失去了信任。”

誠然,在正版的圍牆建立之後,國內音樂市場並沒有迎來真正意義上的復甦,在線平臺搶奪的版權大多數是老歌,各類音樂綜藝上被反覆翻唱的也還是老歌。或許音樂行業的創作者們還未感知到春天的來臨,但更多的是,在線音樂平臺擁抱了版權,經營理念卻仍停留在五年前。

盜版氾濫的時候,音樂APP們拿著免費的資源做分發,盈利的核心便是流量之上,並因此繁榮了音樂行業的榜單文化。衝上各類榜單的音樂就會被更多的人下載,平臺方也就有了更大的流量,相應的也會給予這些音樂更多的推廣資源。雖然到了正版時代,小鮮肉、影視明星、頭部歌手們是重要的流量來源,一些在線音樂平臺也極力去爭奪這部分資源,所以,鹿晗、TFBoys等發佈的新專輯在QQ音樂上銷量千萬的成績並不值得神化,換作另一家平臺也會有相同的效果。

資源分配的不平衡才是最大的癥結所在,給獨立音樂人、非當紅歌手等更多的機會,才是復甦中國音樂產業的“泉眼”。當鄭鈞創辦合音量、汪峰創辦碎樂的時候,在線音樂平臺們就該認識到這一點。

3、殫精竭慮的在線音樂平臺是最大贏家嗎?

QQ音樂自稱是國內唯一一家盈利的在線音樂平臺,背後是1000萬左右的付費會員用戶。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Spotify,Spotify的月度活躍用戶數突破了1億大關,並擁有3000萬的付費人群,但2016年的淨虧損仍然達到了1.85億歐元。也就是說,如果版權價格繼續水漲船高,用戶付費並不能實現在線音樂平臺的盈利夢。

相比於音樂人和用戶,在線音樂平臺大抵是音樂產業鏈中最“忙碌”的角色,一方面要和競爭對手們在版權上進行較量,甚至不惜重金買下獨家版權;另一方面又要不遺餘力的提升用戶活躍度、引導用戶付費。此外為了開闢出可行的商業模式,大刀闊斧的在音樂產業鏈上進行嘗試。並不否認這一舉措的積極性,但用“殫精竭慮”來形容在線音樂平臺似乎並不為過。

可事實上呢,無厘頭的進行獨家版權競爭並不是一種最佳的手段,國內在線音樂平臺的盈利謎團是其一,國外同樣爭奪獨家版權的Spotify、Apple Music、Rdio等是其二,且從Spotify在2016年的鉅額虧損來看,國內玩家們持續獨家版權的競爭,盈利的時間點還要往後拖許久。當然,打通音樂產業鏈的做法看起來大有可為,目前仍處於起步階段,在線音樂需要在其中有多少投入,何時能達到盈虧平衡,能否成功走通這條變現之路,仍是一個未知數。

用戶付費也好,音樂產業鏈也罷,最終的買單者都是用戶,而用戶忠誠度便是在線音樂平臺的生死劫。現狀是,很多用戶的手機裡要安裝多個音樂APP,或許也只有這樣才能滿足自身的聽歌需求,如果版權割據的局面沒有改善,這種狀態仍將持續下去。不過,版權可以留住用戶,甚至“逼迫”用戶付費,但在音樂上下游產業鏈方面,不能提升用戶活躍度,一切便都是空談了。

丁磊籌謀的理想國

按照丁磊在版權大會上的提議,核心有兩點,一是行業聯手建立一個全國性的音樂大數據平臺;二是網絡下載音樂應該支持跨平臺使用。

之所以用“理想國”來形容丁磊的兩個提議,確實一針見血的指出了國內音樂行業的病症,並對症下藥,可這種模式想要真正運行起來又傷害了太多的既得利益,阻礙不言而喻。

首先,如果全國性的音樂大數據平臺得以建立,單個平臺的獨家版權便不復存在,所有的音樂都加入到全國性的大麴庫中,在線音樂平臺和版權之間的關係不再是獨佔而是共享性質。

由此帶來的利好是,“版權圈地”、“唱片公司選邊站”等將成為歷史,在線音樂平臺的競爭迴歸到產品本身,聚焦在產業鏈能力上。對音樂人和唱片公司來說,版權收益取決於質量而非單純的數量,好的音樂有著更多的下載量,也就有更多的收益,在某種程度上卻也可以激勵音樂人和唱片公司創作更多的優秀歌曲。政府也可以藉此進行更好的監管,並增加稅收。

其次,如果網絡下載音樂能夠跨平臺使用,對用戶來說是無可否認的福利,完全可以擺脫同時安裝多個APP的局面。從對音樂APP的被選擇到主動選擇,前者的價值點在於版權,後者的價值點則在於用戶體驗。

另外,此舉也意味著音樂行業的門檻將進一步降低,不只是音樂人的繁榮還有音樂平臺的新興,音樂版權成了一種公共資源,只要產品體驗足夠優秀便有生存下去並盈利的機會。而用戶進入新平臺的門檻也足夠低,在其他平臺購買的曲目還在,只是重新下載的問題,不需要二次付費。

很明顯,丁磊站在從業者的角度為行業提供了一個“終極解決方案”,於公,將催生中國音樂行業的又一輪繁榮;於私,網易雲音樂是當前主流音樂APP中在用戶口碑上佔上風的,無疑是新秩序來臨最大的受益者之一。然而,假如國家版權局等政府機構不在政策上連續施壓,依靠在線音樂平臺自身的努力,丁磊眼中的“理想國”很難建立。

原因不言而喻。現有的主流音樂平臺中,各家掌握的獨家版權並沒有形成商業上的平衡,尤其是QQ音樂、酷狗音樂、酷我音樂三者合成的騰訊音樂娛樂集團,在市場份額上佔據了半壁江山,進一步在版權上施壓競爭對手,進而實現對在線音樂的壟斷,已然是司馬昭之心。即便是網易雲音樂,近期也在擴大其在版權方面的優勢,和多家音樂綜藝的版權合作如火如荼。

樂觀的是,不同於視頻資源,音樂版權並非是一次性資源,視頻平臺為流量而戰的商業模式並沒有太大的借鑑價值,在多次碰壁之後,在線音樂玩家們必然會痛定思痛。網易雲音樂CEO朱一聞曾在發佈會上對外喊話,願意與競爭對手共享獨家資源;阿里音樂的宋柯也曾在公開場合表示,不認可版權壟斷的行為。

而曾經因“劍網行動”上一改音樂盜版的國家版權局,會接受丁磊的建議嗎?畢竟從行業大環境來看,全國性的音樂大數據平臺對用戶、行業乃至整個社會都是一種進步,之前政府對正版音樂的深度介入和執行成效顯著,而這次會再次擔當起總舵手的重任嗎?

不管怎樣,在音樂版權的問題上,終於出現了不同的聲音,而行業整體也在往利好的一面發展。

----------------------------------------------------------

城宇自媒體:入駐今日頭條等多家媒體

【微信公號:ksms2046】泛科技行業知名自媒體

報道點評互聯網、手機、智能硬件、影視互娛等業內動態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