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靈魂的兩種存在方式:個體靈魂和集體靈魂'

遺傳 文化 此岸天下 2019-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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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靈魂的兩種存在方式:個體靈魂和集體靈魂

個體靈魂

每一個人的靈魂首先是通過血緣遺傳的,它來自他的祖先。生物遺傳不僅遺傳了生物體結構特徵的編碼信息,同時也遺傳了靈魂,也就是基因的精神結構和感受模式。它是機緣巧合還是上帝之手我們無從知曉,但是一個人原初的靈魂裡有祖先精神的遺傳卻是可以體驗到的。我們不僅繼承了祖先血緣上的生物結構,也繼承了祖先的一部分精神結構,這一部分精神結構構成人的天賦秉性。

個體靈魂的另一部分來自外界集體靈魂的喚醒和塑造,特別時童年和少年時期的塑造對於一個人個體靈魂的影響最大,這一階段由於人的自我意識還沒有成熟,人大多時候只能被動的接受外界的塑造。因此,在這一階段形成的靈魂,在一定意義上也屬於先天的靈魂。

“個體靈魂”通過“感受”與身體連接,通過內在感受向“自我意識”表達自己的存在和願望,以引起“注意”並獲得心理能量,他通過驅動情緒的衝動和理性思維的思考,製造內心的失衡,進而驅動人覺醒的靈魂——也就是理性——做出選擇並付諸行動;或者通過身體感受不經過理性意識,直接驅動人的行為,直接付諸行動,對外界刺激做出迴應。

人在遺傳的基底上接受外在集體靈魂的喚醒和訓練並在當世被塑造成一個獨立的個體靈魂。這個個體靈魂並非是完全被動的被塑造,在他的自我意識成熟後,他也會通過對文化有意識的施加影響而塑造著集體靈魂。所以個體靈魂與集體靈魂是互根的關係。對一個特定的人來講,個體靈魂是成長的根據,集體靈魂是成長的條件。

集體靈魂

“集體靈魂”來自個體靈魂。它是在很長的時間裡由眾多“個體靈魂”的碎片共同塑造的,它同時依靠認同它的眾多個體靈魂不斷提供精神能量來維持其在精神空間的存在。

正是由於人具有覺醒的自我意識,實現了靈魂從本體靈魂的剝離,人的靈魂才有了交流的可能,語言才會逐漸產生。隨著語言的產生,個體靈魂之間的交流就具有了普遍性,個體靈魂之間相互影響,在一些集體行為的認識上逐漸形成了共識,於是就產生了“集體靈魂”。

“集體靈魂”是“個體靈魂”的喚醒劑,它以帶有一定傾向性的喚醒方式,塑造著每一個“個體靈魂”,使他們的某些後天精神結構趨同,從而塑造和規範了這群人的個性與行為,從而構建出不同的人類文明。

在人類的文明社會,沒有“集體靈魂”的喚醒,“個體靈魂”就無法真正的覺醒,人只有在“集體靈魂”的環境裡覺醒和成長,才能由一個自然人進化為一個文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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