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也是完完全全的人

耶穌 基督教 提摩太前書 天地過客268419432lm 2019-05-05

我們一直在說耶穌基督是神子,具有完完全全的神性,與父神、聖靈神同等、同尊、同榮,他們是同一位神的三個位格,是三位一體的神。這是從祂的神性角度講的,自從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以來,祂的人性也是我們探討的一個話題,到底他是神還是人呢?

提摩太前書2:5“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希伯來書2:17“所以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為要在神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加拉太書4:4-5“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祂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耶穌道成肉身,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降生在律法以下,成為和他的子民一樣的人,就是有血有肉,有著人的喜怒哀樂,有著人的諸般性情,和每一個世人一樣品嚐著人間的酸甜苦辣,甚至他所經受的比眾人更悽慘,因為他出生在極其貧寒的木匠家裡,出生後就被放在馬槽裡,用破布包裹,連件像樣的襁褓都不曾有,長大後,跟著養父約瑟作木匠,養活他的兄弟姊妹,三十歲出來傳道,三十三歲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受盡一切的羞辱、恥笑、辱罵、捉弄,最後被兵丁用皮鞭擊打,那皮鞭上鑲滿了鐵釘,每一鞭下去,都是血肉橫飛,發出極其慘烈的叫聲,鐵釘扎進了他的手腕與腳踝,定在了木頭上......

既是神子,為什麼要受盡如此痛苦的折磨?-----因為上帝預備的救贖,就是將祂兒子為人類獻上,代替一切神的兒女受死在十字架上,雖然他一生從不曾犯罪,但是,因為此刻人類所有的罪都已歸算到他的身上,每一個人犯下的罪都算為他犯的,所有世人的罪都疊加在他的身上,他成了人間的罪魁,這是因為他被作為祭司為人類的罪將自己一次性獻上,付清了罪的工價,止息了神的忿怒,從此打通了人類通往上帝至聖所的道路,得以來到上帝的施恩寶座前祈求恩典-----這裡,突出了耶穌基督的中保作用,就是神和人中間媒介的作用。

即是中保,那就需要在神和人雙方都滿足條件,既是完完全全的神,又是完完全全的人,這樣才能在神和人中間都能符合中間媒介的條件。只有是完全的神,祂的死才有無限的意義, 交付得起整個人類罪的工價;也只有是完全的人,他才能體會到人的卑微與軟弱,品嚐到人的心酸雜味,理解人的有限,懂得世態炎涼,只有在苦難中才能吧苦難重壓下的子民救贖出來,也只有具備完全人的模樣,才有資格為整個人類作替死羔羊的資格,人犯的罪只能用人的生命獻上才能滿足罪的工價。

再者,耶穌有屬世的祖先,路加福音2:7“馬利亞就生了頭胎的兒子”使徒行傳13:23“從這人(大衛)的後裔中,神已經照著所應許的,為以色列人立了一位救主,就是耶穌。”馬太福音1:1-16的家族譜系是從亞伯拉罕追溯至基督的。

耶穌有人的性格,他的兒女既有血肉之體,祂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凡不承認耶穌基督為人者,這便是敵基督者的標記,約翰一書4:3“凡靈不認耶穌(是成了肉身來的),就不是出於神,這是敵基督者的靈”

耶穌是根據人生長的規律而成長的。他會長大,他會提出問題,他的智慧增長,他學習順服,他也受過苦,他也做過木匠,他也經歷試探。他有著普通人的天性,他會感到飢餓、乾渴、疲乏勞累、他也需要睡覺,他有愛心、有憐憫、他會悲哀和憤怒,他會顯出虔誠的信靠,也會嘆息、哭泣,遇事他會發出禱告。

人所具有的靈、魂、體,他都有,就連肉體生死規律他也不例外,因著他受的苦,就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叫祂因著神的恩,為人人嚐了死味,他來到世間經歷了死亡,就是他是完全人的最有力的證明。

----因此,耶穌不但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是真真正正有血有肉的人。

耶穌也是完完全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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