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叔本華對康德道德法則的批判

論叔本華對康德道德法則的批判

作者:李潔 原載 《哲學研究》2005年第4期。 


康德的偉大之處在於他一勞永逸地證明了外部世界是作為感覺被人們認識的。自由與必然共存的學說和先驗感性論“構成了康德的榮譽花冠上兩顆巨大明珠, 永在人間閃爍”。(叔本華, 第200頁)但是叔本華在閱讀康德著作的第一眼時就產生了背離他的念頭。這是由於他看出康德哲學陷入了困境。“康德認為, 道德學原則似乎是根本不依經驗及其教訓為轉移的某種東西; 它是先驗的, 或形而上學的。他承認, 人類行為具有超經驗的一切可能性的重要意義, 所以實際上是引向他稱之為悟知的世界, 純智所思的世界, 自在之物的世界。” (同上, 第140頁) 在此, 人類的性格以二元性的形式顯現出來, 即經驗的與概念的二元性。按照叔本華的觀點, 康德代表著一種在哲學中不斷完善的分裂進程。叔本華在康德的基礎上向前邁出了重要的一步。他將經驗的與概念的兩個領域置於一種密切的相互關係之中。叔本華式的康德轉述實際上是在批判康德道德學由純粹的先天概念構成這個基礎上, 進行了一種全新的調解嘗試。“經驗的”與“概念的”兩者之間的截然切斷是康德式的分法。叔本華超越了這種劃分, 他強調了哲學的統一性。叔本華哲學的主要趨勢在於揭示並解決由康德哲學所遺留的謎團。

在與康德哲學的筆戰中, 叔本華基本援引了康德於1785年出版的《道德形而上學的基礎》一書的內容。康德的這部著作與他的其它幾部著作相比有許多長處: 在這部著作中康德“闡述得準確透徹, 簡明而有系統, 這在他的其他著作中極為少見” (同上) 。老年對智力的不利影響在該書中尚看不到蛛絲馬跡。在《作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裡叔本華將哲學史上的重要地位讓給了康德的《純粹理性批判》, 而自己則扮演了修補工的角色。叔本華這部代表作的附錄將康德哲學評價為向叔本華哲學過渡的準備階段。的確, 叔本華後來所做的解救康德哲學困境的嘗試是成功的。因為他澄清了在這個題目上的所有由錯誤或臆想所造成的一切混亂, 同時從思想鏈條的混亂中剝離出了事物最內在的人性內核。

一、叔本華對康德道德學命令的批判

首先, 叔本華批判康德哲學犯了以假定為根據的錯誤。康德認為: “在一門實踐哲學體系中, 我所關注的並不是要找出發生之事的理由, 而是要找出關於縱然從未發生、仍應當發生之事的法則。” (轉引自同上, 第142頁) 對此, 叔本華毫不客氣地指出: “這是明顯的竊取論題。誰告訴你, 存在著我們行為應該遵守的法則? 誰告訴你, 那應當發生但事實上從未發生的事情? 你有什麼理由一開始就提出這一假設, 並且以後把一個用立法命令辭語表述的, 作為唯一可能的道德學體系, 強加給我們?”叔本華進一步對康德的先驗論定性: “根據上述竊取論題, 康德未做任何事前研究, 立即在前言(它完全談這問題) 中假設, 純粹道德的法則存在; 而且自此以後這一假定一直保持不變, 形成他的整個體系的真正基礎。” (叔本華, 第142頁) 總而言之, 康德犯了“以假定為根據的錯誤”。(同上, 第143頁)

其次, 叔本華指出一個絕對的責任概念是荒謬的, 而這卻恰恰是康德道德學法則的根基。例如康德有一個著名的道德命令式: “Du sollt ( sie) nicht lügen” (康德的原文如此) 。道德命令式在康德之前和當時只有兩種來源。第一種來源是與獎懲相掛鉤的。洛克認為: “因為, 既然假定對人的自由行動訂出規則, 而不在規則上附加某種善與惡以強制他的意志, 這是徒勞的; 無論何時, 我們假定一項法律, 我們就必須也設定某種獎勵於該法律以利實施。” (洛克, 第33章第6節) 與獎懲掛鉤的道德命令式其本質仍然是一種利己主義。第二種來源是神學道德觀, 例如摩西十誡。自基督教興起, 毫無疑問, 哲學倫理學已經不知不覺地為神學倫理學所塑造。康德“從神學道德學中借來這個道德學的命令形式⋯⋯康德的操作步驟抽象地加以描述是這樣: 他使那應該是他的第一原則式假定的東西(即神學) 成為結論, 而把那應該推演為結論的東西(即定言命令) 當做他的假定”。(叔本華, 第146 - 147頁) 康德想給自己的倫理學創建一個獨立於上帝意志的基礎, 一種憑空產生的絕對命令和純粹義務, 既不與獎懲掛鉤也有別於上帝意志, 而是道德命令式的第三個來源。但是他失敗了, 他的道德命令只不過是上帝意志的別名。在這一點上叔本華進行了一種新的嘗試, 他成功地指出了第三種來源, 即以經驗為基礎的道德命令式。只有以經驗的方式探究“是否存在著我們必須確認是真正有道德價值的行為, 這樣的行為是出於自由意志的正義行為, 是由於純粹的博愛和高尚的動機的行為”,只有通過這種方式, 才能發現道德的真正的基礎。叔本華在批判康德道德命令式以先天概念(實質是神學道德觀) 為基礎的同時, 嘗試性地將“經驗的”世界與“概念的”世界在道德命令式中合二而一,成功地拯救了陷入困境的康德道德命令式。

二、叔本華對康德道德學基礎的批判

這是叔本華對康德道德學法則批判的核心部分, 在此只就其中的主要兩點來談談。

首先, 從康德的道德學基礎本身來談

叔本華指出, 在人類知識中, 康德把先天的東西和後天的東西分開, “這是他對形而上學堪以誇耀的最為顯赫而富有意義的發現”。(同上, 第151頁) 但是非常遺憾, 從此以後康德到處泛用這同一方法, 他使道德學也分為兩部分: “一個純粹的, 即先天可知部分, 和一個經驗部分”。(同上) 康德進一步指出: “為了給道德學奠基, 這兩部分中的後者是不可靠的, 應予擯棄。” (同上) 康德為他的道德法則基礎下定義: 它“完全建立於純粹理性的概念上; 而且應被認為是一個先天綜合命題”(康德, 第56頁) 。據此叔本華下結論: “事實上他在斷言, 他沒有根據、不依推演或任何證明而設定存在的道德法則, 還是一個先天可知的、不依任何內在或外在的經驗為轉移的法則。” (叔本華,第151頁) 叔本華舉了一個形象的例子來形容康德的道德學基礎: “純粹的先天概念, 即迄今不包括任何得自於內在或外部的經驗之諸概念, 因而純粹是沒有內核的空殼——則被用來構成道德的基礎。讓我們仔細考慮一下這種見解的全部意義。人的意識和整個外部世界, 以及它們所構成的一切經驗與一切事實, 都完全從我們腳下掃除乾淨。我們無物可站於其上。並且我們有什麼可依附或堅持之物?什麼也沒有, 只不過幾個完全抽象、完全非實體的概念, 和我們自己完全一樣地在空中游蕩。” (同上, 第152頁) 同樣地, 叔本華也舉了一個恰當的例子來批判康德的道德法則的基礎: “正如我們承認一般智力是動物的存在物的一個屬性, 因而認為它存在於動物本性之外, 並且獨立於動物本性, 是決不對的; 同樣, 我們承認理性是人類獨具的屬性, 但也毫無權利設想理性存在於人類之外, 並隨而創立一個屬, 叫作‘有理性者’⋯⋯我們更沒有理由為這樣想象的理論上的有理性者制定法則。談論外在於人類的有理性者, 就像談論外在於物體的重的存在物一樣。” (同上, 第153頁)

在實踐方面, 康德也試圖把純粹的先天知識和經驗的後天知識分開。例如他把時空方面的法則應用於道德領域。“他設想, 正如我們先天地知道關於空間的、時間的與因果性的諸法則一樣, 我們也同樣地或以類似的方法, 得出了我們行為的道德準繩, 它是在我們所有經驗以前就給予我們的。” (叔本華,第154頁) 對此叔本華反駁說: “但是, 在這個所謂的先天道德法則和我們關於空間、時間與因果性之先天的理論知識間的區別, 是多麼大啊! 後者只不過是我們智力的諸形式, 即諸功能的表述, 只有靠它們我們才能夠把握一個客觀世界, 而且只有在那裡, 它才能得到反映; 所以世界(正如我們認識它那樣) 是絕對地受這些形式制約的, 並且所有經驗必定總是準確地和它們相一致。” (同上) 但是, 如果僅僅侷限於時空觀方面, 那麼康德和叔本華的觀點基本上是一致的, 他們都認為時間、空間屬於現象。

其次, 從道德學的基礎與道德學的原則二者之間的關係來說

道德學的基礎與道德學的原則是兩件截然不同的事情。叔本華一針見血地指出: “正如在一切科學中那樣, 在道德學中也必須清楚地把所是與所以然加以區別”。(同上, 第158頁) 但是康德“像大多數其他人一樣, 已經以一種極虛偽的方式把道德學原則和它的基礎緊密地連結在一起”。(同上, 第160頁) 叔本華嘲笑康德的這種做法是“使富者與貧者喜結良緣, 把它們一同放進一個命題裡” (同上, 第159頁)。無中生有地得出結論這種做法, 在康德的幾部“批判”中都見到過。例如康德的一個定言命令。“這定言命令第一次是在《純粹理性批判》(第1版第802頁、第5版第830頁) 中出現, 完全出人意料, 沒有任何初步事實, 便只用一個完全不合理的‘所以’把它和前一個句子連接起來。” (同上,第161頁) 叔本華緊緊地抓住這一致命點反駁: “無中不能生有” (同上, 第165頁) , “康德給予他的道德法則的基礎決不是能以經驗證明的一個意識事實⋯⋯寧可說這一基礎是由一種很精巧的思想方法制作成的” (同上, 第163頁)。叔本華因此總結道: “因為對人來說, 唯一具有實在性的事物是經驗的事物⋯⋯所以結論必然是: 道德的激勵不能不是經驗的, 並且自動地照這樣顯示其自身⋯⋯因為道德學研究的是實際的人的行為, 不是先天的紙糊樓閣”。(同上, 第165頁)

論叔本華對康德道德法則的批判


三、叔本華對康德道德學主要原則的批判

康德道德學的主要原則是: “只按照你能同時意願也能成為一切有理性者的普遍法則的那項格律去行動。” (同上, 第177頁) 任何理性思維者一眼就可以看出這是一個先驗法則。如何能憑空冒出一個普遍法則呢? 它只能是神學道德論的翻版。叔本華自然也看出了其中的蹊蹺, 他感嘆道: “這可真是個奇怪的行事方法: 一個人, 根據假定, 正在尋找決定他應該做什麼和應該不做什麼的法則, 卻被教導首先要去探尋一個適合於管理一切可能的有理性者行為的法則。” (同上)

長期以來康德一直想在存在著私有制、階級和國家的世界中證實他提倡的道德原則。但這種嘗試是徒勞的。叔本華直率地反駁康德: “不公正的定則, 有強權無公理的統治, 這在康德看來甚至無法想象為一自然法則, 但實際上, 事實上, 這不僅是動物界, 而且在人類中, 也是佔統治地位的狀況⋯⋯誰都知道, 關於公正的常見口號不過是外交官方的辭令; 實際主宰者是野蠻暴力。” (同上,第181頁) 只要存在著階級、存在著國家, 所謂公正的法律條文、所謂美妙的道德修辭便都是相對的。康德建立在抽象的、先天概念基礎上的道德幻想沒有經得住叔本華建立在經驗基礎上的分析。

四、叔本華對康德關於悟知的與驗知的性格學說、關於自由的理論的評論

康德“以深奧的智慧,劃出現象和自在之物的區別而解決了這一矛盾。這一區別是他的整個哲學的真正核心, 也是他的哲學的最偉大功績” (同上, 第181頁)。叔本華通過康德的現象與自在之物的思想認識到, 經驗的世界的完全經驗實在性與其先驗觀念性是相互聯結的; 同樣地, 行動的嚴格的經驗必然性與其先驗自由也是相互聯結的。驗知性格如個體的人一樣, 是單純的現象, 受時間、空間和因果關係的制約; 而悟知性格, 即它作為自在之物的意志, 是不依賴於因果關係法則的; 絕對的自由對悟知性格是不言而喻的。“換句話說, 世界中每一事物是根據它之所是或本質運作的, 根據它的內在本質運作的,因此, 它的所有表現形式都已潛在地包含在其本質中了; 而當由外在原因誘發時, 它們才實際表現出來”。(叔本華, 第200頁) 簡而言之, 一句話, 一個人的所有行動是由他的本質所決定的。

康德關於悟知性格與驗知性格的學說, 早在柏拉圖時期已有雛形, 不同之處在於康德把它昇華到一種抽象的清晰度, 而柏拉圖則把它神祕化, 並且同靈魂再生聯結起來, 因為當他沒有認識到時間的理念性時, 他只能以一種時間的形式描述它。柏拉圖認為, 靈魂有自由的力量, 在進入軀體和不同的存在模式以前, 能夠選擇這一種或那一種生命形式, 但是這一自由選擇的力量, 隨著它進入這樣或那樣的生命形式的同時, 也就消失了。因為靈魂一旦進入軀體, 並且取代不受羈絆的靈魂變成有生物的靈魂以後, 它們便獲得在所有情況下都屬於相關生物的那份自由力量。

寫到這裡, 人們也許猜想叔本華要把他的宇宙意志和神說成是一個了, 他可能要提倡一種和斯賓諾莎的泛神論十分相象的學說, 在這種學說裡所謂的德性就在於依從神的意志。但是叔本華出乎所有人的意外, 他的學說導向了另外一種趨勢: 宇宙意識是邪惡的, 苦難是一切生命必不可少的, 繁育後代只能產生苦難和死亡的新輪迴, ⋯⋯所有的一切都是悲觀的, 唯一的一條出路就是印度的涅槃。儘管叔本華在《倫理學的兩個基本問題》中尖銳批判康德的道德法則的基礎是神學道德觀的倒置, 但是叔本華本人卻在最後又回到了有神論, 而其歷史淵源恰恰正是康德哲學。康德的《道德形而上學的基礎》的開篇之語是一條在倫理學領域中從來沒有得到過證明的著名論斷: 除了善良意志之外,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任何東西具有無限的善。如此一種觀察世界的角度, 可以看出是來源於宗教改革神學的思想氛圍, 它對於叔本華的思想具有決定性的影響。他的悲觀主義從康德那裡所借鑑的不僅僅是對世界的看法, 而且還有道德的動機。叔本華通過取消泛神論的方式, 最終清晰地表達了自己與有神論的親緣關係。這裡還要附帶說一句, 長久以來人們把有神論對道德的影響評價為無害的, 這種看法是不正確的。當它支持道德的時候, 就是以最野蠻的方式, 將行為的真正純粹的道德心從根基上徹底剷除, 通過這種方式每一個無私的行為立即轉變為利己的行為。其核心問題就是來世因果報應。

強調意志是19世紀和20世紀許多哲學家的特徵。這種變化首先是由盧梭和康德做了準備, 然後由叔本華以純粹的形式宣佈的。康德並未在意志中直接看到物自體, 他將人類行為的道德意義闡釋為豐富的、不依賴於表象法則制約的, 也不能按此法則解釋, 而是一些能直接觸摸到物自體的東西,從而獨自向這一認識方向邁出了偉大的開創性的一步。叔本華的哲學是康德哲學的一個改制品, 他所強調的“批判”中的各點和費希特或黑格爾所強調的完全不同: 他們取消了物自體, 因而使得認識從形而上學上講成為基本東西, 叔本華則保留下來物自體, 但是卻又把它和意志看成是一回事。叔本華的意志論成了經驗世界與概念世界之間的調控環節。這一調控環節的具體化要求使經驗世界和概念世界保持最密切的關聯, 並最終超越康德所做的區分, 在新的層面上達到統一。當經驗世界與概念世界之間的關係在意志的調解下獲得短暫平衡時, 倫理學就過渡為形而上學。

【參考文獻】

康德: 《實踐理性批判》, 德文原版第4版。

洛克, 1959年: 《人類理解論》, 商務印書館。

叔本華, 1996年: 《倫理學的兩個基本問題》, 商務印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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