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夫,我感冒了,快給我輸點兒液吧,我這下午還有一個億的合同要談呢,不能耽誤,必須要快點兒好起來!”
如果醫生拒絕患者要求輸液的請求,會不會讓人覺得有些尬呢?
那咱們來探討一下,這個醫生這樣做,在不在理。
如果非要用一個成語來誇一個藥有多麼神奇,莫屬於“藥到病除”了。
但是,境界是用來追趕的。當一名藥師把“藥到病除”這個詞進行認真分析時,首先會考慮這樣一個問題:“藥到”,藥到哪裡去了?
以前咱們說過,對於絕大部分藥品來說,藥物經過各種途徑的吸收,進入到了血液循環中去,再通過血液轉運到起效的部位,產生藥理作用。
但是,有一種給藥方式卻是另闢蹊徑,不需要吸收!
這,就是靜脈注射!也就是咱們常說的輸液。
嚴格來說,輸液屬於靜脈注射中的一種——靜脈滴注。還有一種方式,使用針管子吸好了藥液,直接打進血管裡,叫做靜脈推注,也是靜脈注射的一種。
不論是哪一種,靜脈注射的方式總結起來,就是人狠話不多,人體在藥物面前沒有屏障,直接放行,入血。
這種方法簡單粗暴,效果也很明顯:血液中的藥物濃度(血藥濃度)很快就可以達到巔峰,並隨著輸液的過程進行,維持在一個較高的水平。
誰都希望生病了,能夠快一些好起來。於是乎,很多人在生病後,尤其是類似頭疼腦熱感冒發燒等常見疾病,常常希望醫生能夠開具一些靜脈輸注的藥物。
有時候,當護士將輸液瓶子往輸液架子上一掛,感覺身上的疾病就已經去掉一半了。
問題組團來了:
問題一:為什麼要輸液?
問題二,輸液起效快,是不是輸液就一定比口服要好得快?
問題三,輸液有沒有什麼隱患?
問題一,為什麼要輸液?
同樣都是藥,為什麼有的是口服的,有的是脫下褲子打一針,有的卻是要將藥瓶子高高掛起,輸液一連輸上幾個時辰?
原因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點:
患者已經昏迷,沒有辦法口服,或者拒絕口服……
患者急性發病,需要迅速將藥物達到有效地血藥濃度。搶救室裡,這種情況很常見。
有些藥物,吃到肚子裡就沒有效果了,只能改用其他給藥方法。例如胰島素等。
有些藥物,口服的話對胃腸道的刺激性比較大,受不了(術語:不耐受)。例如部分化療藥物。
此外,還有補充血容量、維持體內電解質平衡等原因。
換句話說,沒辦法口服,沒辦法肌肉注射,沒辦法外用,最後,才會想到上輸液。
問題二,輸液起效快,是不是輸液就一定比口服要好得快?
既然這麼多情況下都需要輸液,是不是輸液就一定比口服要好得快?
那可不一定!
就拿開頭提到的“感冒”來說吧。挑一個嚴重的來說:流行性感冒,就是那個爆文,什麼“流感下的北京中層”中提到的流感。
在發病初期,是有“特效藥”的——“達菲”,也就是磷酸奧司他韋膠囊。
你看,人家是膠囊嘛,怎麼輸液呢?
膠囊是口服用的。如果非要求輸液,先不說誰快誰慢,這個流感會怎麼發展下去,會不會要命,還真是說不定了。
有槓精說了,如果是普通病毒造成的感冒呢?輸液是不是好得快?
對不起,普通病毒感染的感冒,雖然佔據了感冒中的大部分情況,但是,沒有特效藥!
沒有特效藥,就算是輸上液了,那也是求馬於唐肆,白費功夫。
所以老老實實回家吃點緩解症狀的“感冒藥”,多喝熱水吧。
某某某不放棄,繼續追問:雖說有時候輸液沒有好處,也不見得有什麼壞處吧!
問題三:輸液有沒有什麼隱患?
明確回答:有!
輸液雖然看上去是澄清透明的,其實和咱們的大氣有類似的地方,都是或多或少,含有一定的微粒。
而且這些微粒的大小,都屬於同一量級:微米級別。
PM2.5的危害大家基本都能理解。那輸液中的“PM2.5”呢?
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不論什麼品牌的藥物、溶媒,或多或少都存在有極微小的微粒。這些微粒會隨著血液循環進入到毛細血管中,並有可能會停滯在人體組織中。
想象一下:空氣中的PM2.5是堆積在肺裡,而輸液的“PM2.5”是堆積在了血管裡。咱總不能給血管也帶上口罩吧?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由於輸液是有創傷性的一個醫學操作,相當於是一個小手術,風險總是要比口服藥品來的要大。
這裡還有一組數據:按照國家藥品不良反應中心發佈的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年度報告(2017年),按照藥品給藥途徑統計,2017年度所有的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報告中,靜脈注射給藥佔61.0%。
相關的不良反應包括皮膚及其附件損害、胃腸損害、全身性損害、神經系統損害和心血管系統損害等。
總結一下,藥物出現不良反應,尤其是嚴重不良反應,更偏愛輸液的患者!
這,就是輸液的風險。
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朱之鑫,在十年前就發佈了一則令國人震驚的數據:2009年我國醫療輸液104億瓶,相當於13億人口每人輸了8瓶液,遠遠高於國際上2.5至3.3瓶的水平。
這風險也提了,口號也喊了,好幾年過去了,結果怎麼樣呢?
《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寫了一篇文章,題為《2017年中國大輸液市場規模及發展前景分析》。文中提到,據中國化學制藥工業協會統計,2007年至2014年,全國大輸液的使用量從64 億瓶袋,上升至137 億瓶袋,翻了一番還要多。
這其中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咱們不可否認,老百姓潛意識中認為,既然來了醫院,怎麼也得上點兒像樣的治療方式。“輸液好得快”這一思想,也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國家早就說了,合理用藥十大原則中,有一條就是這樣說的:“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輸液”。
一般這種原則發佈,都是羅列了一堆術語,晦澀難懂,但是這次,國家為了咱們的合理用藥效果,也是操碎了心,直接上了大白話。
同時,多地也下達了文件,要求取消二級及以上級別的醫院的門診輸液。
這是在為老百姓的健康著想。因為禁止的,絕大多數都是沒有必要輸液。
更何況,輸液和口服藥比起來,麻煩不說,還貴呢!
部分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參考文獻:
[1]馬旭東,陳煒,杜光.濫用靜脈輸液的危害與防範[J].醫藥導報,2015,34(2):279-281.
[2]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年度報告(2017年)http://www.cdr-adr.org.cn/xwdt/201804/t20180419_200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