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藥品,往哪兒扔?

藥品 環境保護 環境汙染 水汙染 人民網 2017-05-15
過期藥品,往哪兒扔?

人吃五穀雜糧,哪有不生病的,生病就得吃藥。時間長了,不少人家裡能清理出一堆過期藥品。

最近,藍藍天工作室記者的鄰居徐大姐,就為家裡不少過期的藥品發了愁:扔了吧,怕有環境汙染,使得環境“生病”;不扔吧,還真不知道怎麼處置。

和徐大姐有同樣煩惱的人,真不在少數。我國目前過期藥品處置的情況如何,怎樣既能做到環境友好又能方便百姓?

過期藥品,往哪兒扔?

過期藥品,別隨便丟。勾犇繪

過期藥屬於危廢,不能作為一般生活垃圾處理

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生產、銷售及使用過程中產生的過期失效的藥品屬於危險廢物。與一般廢棄物不同,危險廢物危害更大,隨意排放、貯存的危廢,在雨水、地下水的長期滲透、擴散作用下,會汙染水體和土壤,進而影響人類健康。

究竟怎麼影響人類健康?咱們拿水體的抗生素超標舉個例子。清華大學環境學院教授餘剛表示,地表水中的抗生素主要來源於生活汙水、養殖業廢水、醫藥工業廢水的排放,過期藥品的不當處置也會導致抗生素等藥物進入水、土壤等環境。水裡有抗生素殘留,人會通過這個渠道不當攝入,那肯定會對健康帶來一定風險。

危害不小的過期藥品,一年產生總量有多少?講真,藍藍天工作室一直沒有找到確切的數據,目前的估算來自幾年前廣藥集團白雲山藥業所做的一項調查,當時的數據顯示,我國約有七成家庭備有藥箱,全國一年過期藥品約有1.5萬噸。

“嚴格地講,我們目前對過期藥品年產生量還缺乏準確的數據,也就是說還處於底數不清的階段。”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固體廢物所研究員王琪說,一些過期藥物進入環境後,可能會導致一些微生物變異,比如更多耐藥細菌的出現等等,都會對環境及人體健康造成危害。

王琪認為,過期藥品的最大危害在於其不確定性。由於涉及的種類過於龐雜,導致廢棄物的成分極其複雜,究竟對環境、對人體健康產生何種影響、什麼程度的影響,存在很大不確定性,沒人說得清楚。

現有回收渠道要麼不方便,要麼知曉率過低

徐大姐覺得,藥店、醫院都應該是過期藥品回收的渠道。她特意跑到家門口的嘉事堂藥店諮詢了店員,結果店員說,回收就要申請危廢轉運等資格,他們做不了,還勸徐大姐分散扔掉就好。

藥店說的沒錯。環境保護部土壤汙染防治司化學品處有關負責人表示,考慮到來源分散,難以集中回收處理,參照國際慣例,對家庭日常生活產生的廢藥品及其包裝物,我國目前實行了豁免管理制度。根據《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家庭產生的廢藥品及其包裝物在未分類收集的情況下,全過程不按危險廢物進行管理;如將其分類收集,收集過程不按危險廢物管理,但其運輸、貯存、處置等環節,仍需按危險廢物進行管理。

但是,按照今年3月國家發改委、住建部發布的《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最新規定,居民要單獨投放有害垃圾,方案明確廢藥品及其包裝物就是有害垃圾的一種。

既然過期藥的危害都有共識,為何不能統一回收?專家表示,現階段我們的回收處置能力還都跟不上,不統一要求回收也是不得已而為之。

可喜的是,許多地方都在開拓過期藥品的回收渠道。據深圳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王夏娜巡視員介紹,深圳市食藥局承辦的社區藥品安全服務網目前初具規模,過期藥回收箱已進入300多個社區,截至2016年底,回收家庭過期藥品1100多公斤,今年一季度,又回收了近2000公斤。

除了深圳,南京、寧波、蕪湖、東營、太原等城市也開展了過期藥品回收工作,而且一些地方還出臺了相關管理規定,但回收處理規模還都有限。

早在2011年,北京各區縣藥監部門就在各轄區設置了過期藥品回收箱。朝陽區2016年公佈了轄區93個回收點,記者電話諮詢了雙井社區兩個街道的回收點,都表示已無設置;在記者所居住的街道,雖然11個社區的回收藥箱還在,但居民的知曉率非常低,不少回收箱成了擺設。

網上也有一些回收過期藥的渠道,比如廣藥白雲山就有微信公號,可以提供接收過期藥的信息。但操作環節多,藥品打包費工費時,運費也要自理,這就讓很多人望而卻步了。

回收工作誰來承擔,“深圳經驗”是否值得推廣?

藥企做回收,是不是因為這是“循環經濟”,有利可圖?相反,過期藥是國家明確規定的危廢,不僅不能循環利用,而且轉運、處置都有嚴格的規定,絕對是賠錢的買賣。按照2014年北京市物價局的收費標準,醫療廢物處理價格為每噸2407元,這只是從收集到處置費用的一部分。

分散的危廢源,高昂的成本,諸多因素讓過期藥回收成了各地的難題。那麼,在國家尚無統一要求的情況下,誰來承擔這一工作?

在深圳福田街道,社區服務中心將過期藥密封打包,貼上標籤,註明回收點及經手人、回收單位及經手人、回收日期等信息。過期藥被送至依據市藥監局標準建設的倉庫,統一進行無害化處理。同時,整個回收過程運用信息化手段進行流程跟蹤,保證了過期藥從回收到銷燬各環節的銜接、監督和監控。

這樣的規範管理,源自深圳市食藥局政府購買服務。

“深圳經驗”是否值得推廣?王琪表示:“有財力的地方這麼做,當然是對環境有益,但‘誰汙染,誰付費’,這是基本原則,政府埋單用財政的錢,替多拿藥的人付賬,從某個角度講也有不公平在裡面。”

他認為,按照現在情況,以生產者責任延伸的方式來解決這個問題,似乎更適合。藥品生產廠家以原有銷售渠道(醫院、藥店)回收家庭產生的過期藥,這樣的路子更順暢。雖然生產者會將回收處置成本放在藥品定價中,但這也是公平合理的。

這幾年,“水十條”“土十條”相繼出臺,對汙染防治提出了新要求。管住汙染源是環境治理的重要一環,散在的危廢同樣得管起來。在這樣的形勢下,很多專家呼籲,對過期藥管理的規定要統一加嚴。

對此,環保部土壤司化學品處有關負責人表示,環保部已有此打算,下一步,將配合食品藥品監管局、衛生計生委等相關部門,儘快建立全國統一的過期藥品回收機制,完善相關法規,切實保障人體健康和環境安全。(人民日報中央廚房·藍藍天工作室 孫秀豔 林麗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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