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局強化四項措施服務中國(湖北)自由貿易區建設

藥品 保健品 時政 食藥安全情滿楚天 2017-05-13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加快推動中國(湖北)自由貿易區建設,近日,省局印發《關於加強服務中國(湖北)自貿區食品醫藥產業發展的通知》(鄂食藥監函〔2017〕39號),發揮部門職責,強化四項措施,促進自貿區食品醫藥產業發展。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省局將服務自貿區建設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研究部署。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加強統籌協調,局黨組書記、局長柯俊任組長,分管副局長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產品註冊處負責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武漢市、襄陽市、宜昌市局參照省局做法,成立以主要領導掛帥的工作領導小組,加大工作力度。

二是提升政務服務質量。按照“全面授權、不留一項”原則,授權省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分局承擔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範圍內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註冊及生產經營許可職責,並負責相關審批事項的技術審評和現場核查工作,讓企業不出園區即可享受省局同等政務服務,最大限度減少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武漢、襄陽、宜昌市局指派專人負責協調自貿區內食品醫藥企業的審批事項。省局相關處室和技術部門加強對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分局以及武漢、襄陽、宜昌市局的指導培訓,推動政務服務質量不斷提升。

三是加強政策指導服務。建立和完善食品藥品審批提前介入服務機制,前移工作關口,主動靠前服務,指導企業依法規範開展食品藥品申報審批工作。開闢綠色通道,對於自貿區內食品醫藥企業的重大審批事項,實行“一事一議”,專題研究辦理。加大培訓指導力度,對於國家總局和省局舉辦的培訓班、研討會以及座談會等,優先考慮安排自貿區內的企業。支持省藥品監督檢驗研究院、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湖北醫療器械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為自貿區內的食品醫藥企業提供技術諮詢和指導服務。

四是發揮橋樑紐帶作用。對於自貿區內企業提出的合法合理訴求,省級職權範圍內的及時研究解決,屬國家總局權限的加強請示,積極彙報,爭取最大政策支持。對於有技術合作研究、技術轉讓以及兼併重組需求的企業和項目,省局建立信息交流平臺,發佈相關信息,促進企業間的互動交流,實現省內食品醫藥領域產學研有效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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